什么是物權法(什么是物權法律關系)
什么是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的法規。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07年3月16日通過,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1)"平等保護原則"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2)"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種類法定:當事人不得自由創設法律未規定的新物權。物權內容法定:當事人不得在物權中自由創設新的內容(如法律規定動產質押必須移轉占有,當事人就不能創設不移轉占有的動產質押).(3)"一物一權原則"。(4)"公示,公信原則"? 如: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物權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保障人們的財產不受非法侵犯的法律,也是對人們財產權實行保護的一種法律。

物權法是什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權法是調整財產支配關系的法律,是對財產進行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最基本準則,是我國制訂民法典的重要組成部分。
法學概念,私法的一個部分,指調整有形財產關系的法律。
物權法的特點:
物權法的性質是私法:私法性質是基于民法的性質產生的;
物權法所調整的基本內容仍是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民事法律關系。
物權法是財產法;物權法是強行法;物權法是普通法;物權法是固有法。
基本原則是貫穿一部法律始終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國的立法和學理上,有確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則的習慣:物權法定原則;一物一權原則;公示公信原則。
什么是《物權法》?
2007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奠定了物業服務管理活動的民事法律基礎。
《物權法》最重要的意義在于對物業服務管理活動的基本概念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確
什么叫物權?《物權法》的內容包括什么
一、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或者說,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不動產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著物;動產指不動產以外的物。制定物權法,對明確物的歸屬,充分發揮物的效用,維護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二、物權法的基本內容是以下幾個部分:
第一部分,規定物權法的總則,就是物權法的一般性問題,對物權法的基本問題做出基礎性的規定。在物權法草案中,集中規定的是這樣的問題:一是物權法的基本原則,二是物權變動規則,三是物權請求權。這里的核心問題是物權變動規則問題。這是學者爭論最大的問題,也請同學們注意研究。
第二部分,規定的是所有權,對所有權問題做出具體規定。這一部分主要解決的是財產的歸屬問題,當然也有利用的問題。按照物權法草案的規定,規定了三種所有權,然后規定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相鄰關系和共有,最后規定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其中規定了善意取得等制度。這里爭論最大的就是所有權類型的“三分法”問題,這個問題也請同學們注意研究。
第三部分,就是用益物權,這一部分主要規定的是財產的利用問題,是合法利用他人的財產創造財富,即在他人所有的財產上,設立財產用益的權利。草案規定的用益物權是: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鄰地利用權,典權,居住權,以及特許物權。
第四部分,規定的是擔保物權。擔保物權也是財產的利用問題,但是與用益物權相比較,利用的方式不同,方法也不同,主要是利用財產對債權進行擔保。這一部分規定的基本內容是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和讓與擔保。專家認為,還應當規定優先權,發揮這種優先權的擔保作用。
第五部分,也是最后的部分,就是占有問題,對占有這種事實狀態做出法律規定。
什么是物權法?
物權,是對物的權利。這里所指的物,主要是不動產和動產。物權是一種財產權,財產權是直接體現經濟利益的權利,財產權主要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物權、債權和繼承權。知識產權主要有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債權主要是根據合同產生的權利。財
產可分為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物權是對有形財產的權利,物權法是調整有形財產關系的法律,調整無形財產關系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法律。
物權法是什么 物權法介紹
1、物權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的法規。
2、物權法的性質是私法:私法性質是基于民法的性質產生的;物權法所調整的基本內容仍是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民事法律關系。物權法是財產法;物權法是強行法;物權法是普通法;物權法是固有法。基本原則是貫穿一部法律始終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國的立法和學理上,有確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則的習慣:物權法定原則;一物一權原則;公示公信原則。
3、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7年3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二號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4、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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