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離婚協議財產給孩子有效嗎(離婚協議書財產歸孩子)
離婚協議房產歸子女,但未過戶,有效嗎
法律分析:離婚房子歸孩子不過戶有效。如果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房屋歸孩子所有,且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那么即使沒有過戶,司法實踐中一般也是有效的。
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可以協議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如果夫妻約定將各自所占房產的份額留給孩子,屬于對子女的贈與,法律也是允許的。有部分朋友擔心,說民法典不是規定了一個任意撤銷權嗎?是不是只要房屋沒有過戶到孩子的名下,夫或妻一方就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呢?
對于任意撤銷權,目前具有一定爭議,部分法院認為只要是沒過戶的房屋,就可以適用合同法的任意撤銷權的規定。這里溫馨提示一下,由于離婚協議不同于其他贈與協議。離婚協議既包括了贈與的意思表示,還有就是夫妻間為了離婚達成或做出的讓步。目前,北京大部分法院認為,離婚協議中約定給了自己的子女,具有一定道德性質,是民法典任意撤銷權的例外情況,不能反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離婚協議中將財產分給子女會有效嗎
如果將財產分給子女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則該約定是有效的。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協議寫房產歸孩子有效嗎
您好,在夫妻協商一致時,是有效的。
因為離婚協議中夫妻雙方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可以約定房產歸孩子所有,這一般會被視為對孩子的贈與。
并且,這種贈與也是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的一種表現,具有強烈的人身性質,不同于普通的贈與合同。因此即使在未辦理過戶之前,除非能證明簽訂時有被欺詐、脅迫的情形外,父母不能夠任意請求撤銷。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