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內放棄撫養權是否有效(婚內放棄財產的協議有效嗎)
婚內協議放棄孩子撫養權能否有效
婚內協議放棄孩子撫養權如果符合法定生效條件就是有效的。具體條件有:夫妻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放棄撫養權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法律規定的其他生效條件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中協議放棄撫養權有效嗎
沒有效。“自愿放棄孩子撫養權”的承諾條款,與法律規定相悖,對孩子的撫養權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不能被剝奪,但也不能放棄,因此關于自愿放棄孩子撫養權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法律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承擔,即使已經有協議或判決,也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夫妻一方放棄撫養權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終生 放棄撫養權 是 沒有法律效力 的。父母與子女的扶養關系是基于血親關系而自動產生的。只要子女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喪失生活能力的,父母就具有撫養義務,個人是無法放棄該法定義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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