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五年后離婚男方要求退彩禮能退嗎的詞條
男方給的彩禮錢離婚后能不能要回?
您好。通常而言,離婚后彩禮的錢是不退的。除非出現以下的情形:(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2)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相關法律】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 5 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五年離婚后彩禮錢需要退給男方嗎
離婚后彩禮錢一般是不予返還的,除非因為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彩禮返還的條件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一般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彩禮,是夫妻一方婚前給與另一方的財物。性質上是贈與,但是又與一般的無償贈與不同,它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即以結婚為目的(條件)的贈與。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后沒有住處的,屬于生活困難。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后沒有住處的,屬于生活困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結婚5年離婚的,對方有正當理由,才需要退還彩禮。夫妻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5年的,一般來說,雙方離婚了,收取彩禮的一方不需要退還彩禮,在離婚后,給付彩禮的一方有正當理由的,有權要求對方退還彩禮,對方也應當將彩禮退還回去。男女雙方結婚5年離婚的,是否退還彩禮,應當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一方有正當理由的,彩禮應當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未婚生子五年后辦婚禮領證離婚需要退回彩禮嗎
未婚生子,五年后辦婚禮領證,現在離婚,需不需要退回彩禮,要看你們領證的時間,如果在一兩年之內,那是要退回的,如果是三年以上,就可以不用退還了。孩子都五歲了,怎么又想起離婚了。
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可以嗎
可以。首先男方要求返還的只能是彩禮,即男方以給付女方現金或實物的方式締結婚約,目的在于最終成就與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屬彩禮,其他男方以紅包形式給付女方家屬的財產屬贈與性質,對該部分男方請求返還時應不予認可。其次,應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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