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知識考學(民法典知識考試)
2021天津社區工作者考試公共基礎知識:民法典不得不練的考點
1.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的表決通過底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
A.最高立法權
B.最高決定權
C.最高監督權
D.最高任免權
1.【答案】A。解析:全人大表決通過《民法典》是作為國家立法機關進行立法的過程,體現出了全國人大在行使立法權。故本題答案為A。
【考點】法律 憲法 憲法的基本內容 中央國家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 《民法典》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 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A.6個月
B.3個月
C.1年
D.2年
2.【答案】C。解析:《民法典》第318條規定,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故本題答案為C。
【考點】法律 民法 物權 所有權 所有權的取得
3. 《民法典》對婚姻家庭部分的法律規定作了重大修繕,其中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該婚姻的效力為:
A.效力待定
B.有效
C.可撤銷
D.無效
3.【答案】C。解析:《民法典》第1053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故本題答案為C。
【考點】法律 民法 婚姻 結婚 婚姻的效力
4. 《民法典》對婚姻家庭部分的法律規定作了重大修繕,其中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該婚姻的效力為可撤銷??沙蜂N的期限為:
A.6個月
B.3個月
C.1年
D.2年
4.【答案】C。解析:《民法典》第1053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故本題答案為C。
【考點】法律 民法 婚姻 結婚 婚姻的效力
5. 王老頭現年76歲,2020年3月份其訂立遺囑表明將所有財產均留給小女兒并在子女陪同下進行了公證。后在7月份又自書一份遺囑表示財產所有子女平分,臨終時,由于大兒子對其不管不問,老王當兩位護士和子女面表示修改遺囑所有的財產只留給老伴和女兒。那么老王去世后,有權繼承遺產的是:
A.女兒
B.老伴和女兒
C.女兒和兒子
D.按法定繼承
5.【答案】B。解析:《民法典》第1142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因此,按照老王最后的遺囑,老伴和女兒有權繼承。故本題答案為B。
【考點】法律 民法 繼承 遺囑繼承 遺囑形式

民法典的知識?
一、民法典的性質和意義。
1.民法典是新中國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并不是《憲法》),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被稱之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2.意義: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必然要求。以人民為中心,還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已被民法典納入保護范圍的利益。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以法典的形式肯定、固化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新表述。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需要把握好市場和政府作用的邊界。需要在立法、決策、執法及司法中妥當處理權力與權利的關系。
二、民法典的結構與相關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七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2.民法通則、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擔保法、侵權責任法、當民法典生效時《民法通則》并未被廢止,只是與當兩者規定不一致的,根據新的規定優于舊的規定的法律適用規則,適用民法總則的規定。
三、民法典當中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亮點
1.明確夫妻債務。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歸納:妻子知道或追認,個人名義也是共同債;妻子不知道,共同生活所需還是共同債;除此之外,莫要找我。)
2.繼承隊伍擴大化。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歸納:代位繼承當中,侄子、外甥也可參與繼承了)
3.離婚還有冷靜期。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歸納:30日再給彼此一個機會?。?/p>
4.高空拋物要不得。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赡芗雍Φ慕ㄖ锸褂萌搜a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歸納:各司其職,人人有責。)
本期的《民法典》之常識就到這里了,接下來感受一下考試吧!
例:2021年1月1日起,以下法律中將被廢止內有( )。
A.《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B.《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C.《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D.《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答案:ABCD。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民法典正式實施后,現行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故本題選ABCD。
民法典的一些考點筆記摘抄
1.2020年5月22日,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見義勇為
解讀:
3.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小區公共場所收入歸業主
解讀:
小區電梯廣告、外墻廣告收入歸誰?物權法的規定并不明確,引發了一些矛盾糾紛。民法典草案明確,利用小區業主共有場所產生的收入屬于業主共有。這將發揮定分止爭的作用,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4.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高利貸,套路貸,校園貸
解讀:
近年來,“校園貸”“套路貸”等頻發,高利貸問題引起廣泛關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貸,表明了國家鼓勵人們投資實體經濟,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解決因高利放貸導致的一系列社會問題。
5.處理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并符合下列條件:(一)征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保護個人信息
解讀:
數字化時代,個人信息如何保護?面對人肉搜索、垃圾短信、電信詐騙等挑戰,民法典草案確認和保障與個人信息有關的人格權益,并規定個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規則,讓個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將有效遏制過度搜集個人信息的亂象。
6.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界定夫妻共同債務
解讀: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債務該怎么認定?是共債共簽還是單方舉債共同償還?民法典草案吸收了現行司法解釋的有效做法,規定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或者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否則不予認定。
7.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增加遺囑形式
解讀:
打印遺囑有法律效力嗎?現實中,打印遺囑十分常見,但卻常常引發糾紛。對此,民法典草案根據實際需要作出回應,對打印遺囑的效力作出界定,明確了打印遺囑必須具備的形式,填補了立法空白,適應了時代發展的需要。
守護“頭頂安全”
解讀:
高空拋物墜物造成人員受傷、財產損失讓不少人心驚膽戰,如何守護“頭頂上的安全”?民法典草案作出這一規定,意味著高空拋物墜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如果不能明確責任人,那該樓業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償責任。這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時為補償人進一步追償提供了法律依據。
學習使我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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