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報銷(民法典醫療報銷)
《民法典》---四類效力體系
四類效力體系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四要件 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五情形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二情形 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四情形
1.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請求權基礎】
★★★《民法典》第143條【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 ( 三)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2. 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或違背公序良俗。【請求權基礎】
★★★《民法典》第153條【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請求權基礎】
★★★《民法典》第 146 條【虛假的意思表示和隱藏行為】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3)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請求權基礎】
?★★★《民法典》第 154 條【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第 156 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的效力】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 586 條【定金責任】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 數額。
★★★《民法典》第 497 條【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民法典》第 506 條【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民法典》第 705 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 【請求權基礎】
?★★★《民法典》第 145 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后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簡單形成權)作出。
★★★《民法典》第 171條【無權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第六模塊 意思表示
4.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1)重大誤解【請求權基礎】
?★★★《民法典》第 147條【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之重大誤解】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
(2)欺詐【請求權基礎】
《民法典》第 148條(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之欺詐】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 149條【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之第三人欺詐】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3)脅迫 【請求權基礎】 《民法典》第 150條【可報銷的民事法律行為之脅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4)顯失公平【請求權基礎】
★★★《民法典》第 151 條【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之顯失公平】一方利用對方然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不百分百全責給報銷嗎
不百分百全責給報銷
交通事故醫藥費不是全報,交通事故的醫藥費可以直接起訴肇事者和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全部費用。也可以使用醫保可以報銷,只要是醫保范圍內的用藥。
不過保險公司有賠償限額。保險公司賠償的限額。雙方協商,由車主陪同到保險公司核算賠償數額,由保險公司在強險范圍內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醫療費賠償額為:1萬元,傷亡賠償限額為11萬元,財產賠償限額為2000元,如果肇事車輛由第三者責任險的,在第三者責任險范圍內賠償;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車主根據責任比例承擔。
交強險報銷醫藥費,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醫療費用的賠償限額是:8,000元人民幣。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1,600元人民幣。

法人沒有工資可以報銷費用嗎
不可以報銷費用,不是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發生的費用,單位不能報銷入賬,除非有充分證據證明,法人發生的費用,是為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服務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車輛費用報銷管理制度
1、員工因公外出在市內區間辦理公務首先應選擇公交車輛、地鐵等常規性公共交通工具作為出行載體,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或者不便乘坐常規性公共交通工具時,方可改乘出租車等其它交通工具。
2、交通費的報銷依據為有效票據,報銷原則是從嚴審核,據實報銷。確實無法提供正規票據的,必須以可證明實際發生費用的其它憑證作為報銷依據,須特別注明相關情況
3、在公司車輛無法調配的情況下,私車公用的車輛,應在外出時向公司上級主管部門報批,說明私車公用的情況,若未經過任何報批程序,私自外出,則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加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均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
4、交通費應在事發后一個月內完成報銷,最長不得超過45天,當年度發生的市內交通費必須在次年1月10日前完成報銷,否則,一律以自愿放棄報銷對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條 【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怎么報銷
城鎮 居民醫療保險 的報銷有以下兩種方式: 1、大部分的醫院可以現場聯網結算,住院患者只需帶上自己的身份證、醫療保險卡,到住院處辦理相關手續,出院時就可以直接結算,患者只需交報銷剩余的住院費即可。 2、第二種方式是非現場聯網結算。對于不能現場聯網結算的醫院,患者出院時需要帶好: 1、住院發票(醫院蓋章); 2、住院費用明細(醫院蓋章); 3、診斷證明(醫院蓋章); 4、出院小結(醫院蓋章); 5、病歷(醫院蓋章); 6、有的地區需要信息確認單或者轉診單(醫師簽字、醫院蓋章)。 出院后帶以上資料,到參保所在地進行報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