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預防職務犯罪(如何預防職務犯罪行為)
怎樣預防職務犯罪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范,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預防職務犯罪應當通過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加強思想教育;
2、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督和牽制體制;
3、健全和規范法制制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的規定定罪處罰。
拓展資料:預防職務犯罪的現狀檢察機關在打擊職務犯罪的實踐中,逐漸認識到預防職務犯罪是降低和減少職務犯罪,防止腐敗滋生蔓延的一項治本措施。多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在預防職務犯罪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是,從實際效果上看,預防職務犯罪并沒有達到人們所預想的效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預防職務犯罪?
預防職務犯罪是一種有利于民生的行為。
預防職務犯罪就是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和“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原則,認真履行預防職責,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預防和遏制職務犯罪。預防職務犯罪具體方法:
要真正有效地預防職務犯罪,必須逐步鏟除滋長職務犯罪的各種土壤,減少乃至消除產生職務犯罪的各種機會。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高度重視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一是,紀委書記親自抓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成立了以黨委副書記為組長,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納入全鎮各項工作中;二是,年初制定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計劃》,落實專人負責日常預防工作;三是加強了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將預防職務犯罪的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人,主要領導帶頭抓督促和檢查,提高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認識和預防意識.
二,狠抓學習宣傳,提高職能預防意識
(一)加強學習,研究自身預防工作重點,提高職能預防意識.鎮黨委政府領導班子研究工作時,強調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牢固樹立執政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我鎮通過采取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等形式,有計劃,有目的的學習黨紀政紀,法律意識,引導大家樹立正確的職業道德觀念,帶動干部職工遠離腐敗,增強免疫力.通過學習,干部職工的法制觀念,防范意識和免疫能力得到了進一步增強,機關職工的職能預防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結合自身職能,積極對工作人員開展專門的預防宣傳教育.強化了對鎮,村,社干部的法律法規培訓,參訓人數達400人次,參訓率達100%,提高了全體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預防腐敗的能力,強化了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通過黨政網,宣傳欄,報刊雜志等宣傳工具,大力宣傳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取得的成果.準時,積極參加縣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的會議和組織的各項活動,并將會議精神和要求及時傳達給干部職工,進一步明確工作方向;積極配合縣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開展工作,及時報送相關數據和資料;與紀檢,檢察機關等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解決出現的各類矛盾和問題,努力形成預防職務犯罪的整合力,增強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三,開展預防調研,總結預防經驗
一是落實專人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調研,定期不定期地反映信息動態;二是認真總結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經驗,創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
四,規范操作,強化監督
嚴格規范干部任用行為,從程序上杜絕了違法亂紀現象的發生;嚴肅干部任用紀律,從操作上確保了選用好干部;加強對干部任用工作的監督,把擴大民主貫穿于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自覺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在預防工作中發現涉嫌職務犯罪線索,及時向紀檢,檢察機關報送.
談談怎樣預防職務犯罪
1、要加強教育,筑牢思想防線。要預防職務犯罪,就要防微杜漸,因此必須強化教育,特別是加強黨風廉政教育。通過鎮黨委會議、政府有關會議,或召開座談會等進行教育,同時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的形式開展警示教育。“走出去”就是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鎮的黨員干部,到縣儒家文化廉政教育基地開展廉政教育。“請進來”就是邀請縣紀委、縣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專業人員前來就預防職務犯罪進行授課,同時觀看相關的廉政警示教育片,強化對黨員干部的警示教育,進一步筑牢預防職務犯罪的防線。
2、要發揚民主,堅持集體決策。綜觀國內的相關案件,在鄉鎮造成職務犯罪的大多都是因為重大事項決策沒有堅持民主集中制,由鄉鎮領導一言堂導致的。因此,在鄉鎮黨委政府,要進一步發揚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對鎮的重要事項進行集體討論集體決策,不能由鎮主要領導“說了算”,要對權力進行科學地分配,避免權力過分集中,導致職務犯罪的發生。
3、要健全制度,強化監督檢查。一是要建全財務管理制度。鄉鎮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是導致干部產生職務犯罪的重要原因,因而必須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財務管理機制,堵住管理缺口,不給犯罪分子有機可乘。對各種專項資金應歸口管理,進行公示、公開制度,讓各項補助金使用情況透明化。二是完善監督檢查。定期對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開展自查,對各項補助資金的核、發等情況進行監督,堵住專項資金管理的漏洞,不給貪心者有機可乘。同時加大對國家各項強農惠農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對國家政策、資金拔付情況的了解,提高群眾監督意識。當然,對發現的職務犯罪案件,從嚴從重堅決給予查辦,絕不姑息。
4、要創新體制,堅持以人為本。預防職務犯罪,還要進一步創新體制,其中一個就是創新選人用人制度,根據各干部的實際能力安排到最適合的部門或崗位上。同時,要據據鄉鎮的實際,不斷提高鄉鎮干部的經濟待遇。在鄉鎮工作,干部直接面對基層群眾,工作量大而且復雜,但是鄉鎮干部的工作、生活環境卻相對較差,經濟福利待遇偏低。作為鄉鎮黨委政府,應該堅持以人為本,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根據實際適當給鎮干部增加崗位津貼、下鄉補助等費用,不斷提高鎮干部的經濟待遇,盡可能的減少鎮干部貪財之念。
5、要圍繞中心,堅決服務大局。鄉鎮黨委、政府是基層的組織,也是黨委政府決策的直接執行者,因此必須圍繞地方政府的中心開展工作,堅決服務大局。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關鍵在于鄉鎮干部是否真抓實干。因此,鄉鎮黨委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凝聚力和號召力,團結黨員干部聚精會神謀發展,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使鄉鎮干部有明確的目標任務,并為之不懈奮斗,減少包括貪財、以權謀私等職務犯罪的念頭。
總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要做好職務犯罪預防,關鍵是在于自律,時刻警醒自己。常修為政之德,常懷律已之心,常思貪欲之害,珍惜本職工作,遠離職務犯罪。
公司企業人員職務犯罪預防措施是什么
公司企業人員職務犯罪的預防措施具體如下:加強自我學習意識,樹立良好職務道德;增強人事審查制度,加強監管手段等。職務犯罪的預防措施一般指預防公司企業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范,依照刑法應當處以行政處罰的犯罪的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防止職務犯罪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一)實施教育工程,筑牢思想防線
首先,加強拒腐防變宣傳教育。對公職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必須立足于教育,著眼于防范,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質,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要通過深入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學習教育,不斷提高公務人員的法律素質,讓其自覺學法、守法。預防職務犯罪教育,應明確內容、突出重點,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在教育內容上,應加強三個方面的教育:一是進行什么是職務犯罪和怎樣預防職務犯罪的教育,讓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掌握職務犯罪和預防職務犯罪知識,樹立預防意識,使其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二是加強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使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從中吸取教訓,管好自己。三是扎實開展理想信念、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革命傳統教育,特別是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兩個務必”的教育,使其提高思想道德水平,養成艱苦奮斗、勤儉樸實、奮發向上的作風,構筑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在學習方式上,要與普法教育緊密結合,通過法制講座和到警示教育基地現場教育的方式,以及中心組學習、單位職工政治學習等方式進行。學習應擬定學習計劃,做到學習目的明確、重點突出、準備充分。對公職人員的學習效果、收獲要進行檢查、考核,以防止搞形式、走過場。學習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點,特別要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執法司法人員、管錢管物人員和行政審批人員等容易發生職務犯罪人員的教育,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人的思想覺悟的提高、世界觀的確立,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或者進行幾次教育就能達到目的的。尤其在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時期,新思想、新問題、新事物不斷出現,切實加強對干部拒腐防變的宣傳教育,是防止和減少職務犯罪的有效途徑。
(二)實施制度工程,規范權力運用
從源頭上預防職務犯罪就必須加強制度建設,將權力的行使規范化、制度化,做到關口前移、落實防范、規范行為,達到最終鏟除滋生職務犯罪土壤的目的。首先,抓制度建設。制度建設應是全方位的、立體的、有系統的,不能“單打一”。要注重制度的協調、統一,以增強制度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就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而言,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應健全和完善嚴格的政府采購制度、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工程招投標制度、領導干部考察制度與任前公示、屆中和離任審計制度、單位年審制度、黨風廉政建設制度,以及政務、廠務公開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其次,應狠抓制度的執行。制度不執行就是一紙空文,只有得到嚴格遵循,成為公務活動和公務人員行為的規范,才能體現約束力,產生實際效果。抓制度的執行,既要抓大又不能放“小”,特別應注重抓“早”抓“小”,發現苗頭及時糾正,出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嚴重違反者,該處分則處分,應法辦則法辦,以體現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發揮制度的震懾、約束作用。再次,應著力抓好監督制約。應著重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制約,領導干部的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制約就應跟蹤到哪里,預防職務犯罪就應開展到哪里,不能留下空白和盲區。第四,應切實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內部管理制度的完備和切實執行是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發揮作用的關鍵。各單位、各部門應根據自身工作實際和業務特點,針對易發生職務犯罪的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項議事決策制度、工作制度、干部選拔任用考核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實物采購制度和重大責任追究制度等,使制度能覆蓋各個方面,從制度措施上堵塞各種漏洞,以防止職務犯罪的發生。
(三)實施陽光工程,拓寬監督渠道
“陽光工程”的核心是增加公開性和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為此,一是要加強和改進政務公開工作。要把對政府工作、重要干部任免的知情權和對黨風、政風、行風建設的參與權、監督權、裁判權真正交給群眾,為群眾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創造良好的條件,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效率的提高、公信度的增加。二是要拓寬監督渠道。權力失去監督就要滋生腐敗。預防職務犯罪的立足點在對權力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衡,使公職人員不濫用權力、不發生職務犯罪行為。拓寬監督渠道就是要通過有效的方式和途徑,把黨內監督、權力機關監督、司法監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新聞輿論監督充分運用起來,使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得以充分揭露和懲處。三是全方位推進“廉潔準入”制度。各種職務犯罪最直接的誘因是對權力的追逐和對金錢的貪婪,這種情況在行政領域、經濟領域、組織人事領域、司法執法領域表現得最為明顯。對市場主體要實行廉潔準入,對公職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更應實行廉潔準入。從某種程度上講,廉潔準入是依法治吏的最后一道屏障。要建立健全權力制約及監督機制。隨著我國法制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對權力的制約及監督應著眼于《監督法》的制訂,通過立法確立規范、科學、完善的監督制約機制,對權力進行有效的監督制約,促使權力協調有序地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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