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名譽(民法典名譽權的解讀)
《民法典》侵害他人名譽權如何處理
《 民法典 》規定,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權者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果侵權人不履行上述方式,被侵權人可以以侵權人 侵犯名譽權 為由提起 訴訟 ,如果后果嚴重,還可以追究其 誹謗罪 的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 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關于名譽權的規定
法律解析:
1、民法典的保護客體包括名譽權。 2、還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著作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以及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民法典名譽權包括哪些
名譽權可分為公民的名譽權和法人的名譽權,公民的名譽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在何新聞報道、書刊雜志在對真人真事進行報道、評論、傳播時都不得與事實不符,而影響公民原有的社會評價。(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誹謗的方法,損害他人的名譽。(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實,陷害他人,敗壞他人名譽。法人名譽權:法人的名譽權內容與公民的名譽權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內容有所狹窄,主要包括:(1)任何新聞報道、書刊雜志在對法人進行報道怦論時,必須真實,與事實相符。(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實,散布與法人真實狀況不符的消息,敗壞其名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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