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推定原則名詞解釋的簡單介紹
什么叫無罪推定
分類: 社會民生 法律
問題描述:
謝謝了
解析:
就是法院未判決之前假定被告無罪。法院在審理時因從無罪到有最的角度來進行。在“無罪推定”的體系中,取證責任由檢方承擔,檢方必須拿出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有罪,而不是由被告取證來證明自己無罪,被告只要對檢方的證據進行反駁,找出其中的漏洞,使法官不予采納。
“無罪推定”原則中,更好的保護了被告這一弱勢群體的利益,避免冤假錯案的產生。
但是“無罪推定”原則一般只適用于刑事訴訟,民事訴訟不采用無罪推定原則?
怎樣理解無罪推定原則?
無罪推定原則是指在刑事訴訟中,任何被懷疑犯罪或者受到刑事指控的人在未經司法程序最終確認有罪之前,在法律上應推定其無罪或假定其無罪的規則。
具體應用中,要確認在未經法院判決前,法律上推定嫌疑人是無罪的,在案件的偵查和采取強措施時,都要按照普通公民來對待,不得主觀推定確定嫌疑人是否有罪。
刑事訴訟法的原則中的無罪推定是什么意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是無罪推定原則在我國刑事訴訟中的具體體現。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基本人權,也是聯合國在刑事司法領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標準之一。
一、無罪推定原則
簡單地說,是指任何人在未經依法判決有罪之前,應視其無罪。
此外,無罪推定還包括:被告人不負有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被告人提供證明有利于自己的證據的行為是行使辯護權的行為,不能因為被告人沒有或不能證明自己無罪而認定被告人有罪。
二、我國法律中的無罪推定原則
1、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2條明確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雖然該規定中沒有出現“推定”或“假定”無罪的規范性表述,但卻含有無罪推定的精神。
2、另外,第195條第(三)款,規定了罪疑從無原則,即:“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3、其他的具體體現:
(1)被追訴者,在被起訴前處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被起訴后則處于被告人的地位,不得使用“有罪者”、“人犯”或“罪犯”的稱呼。
(2)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公訴人負有提出證據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被告人不承擔證明自己有罪或無罪的義務。
(3)疑罪從無,即公訴人不能提出確實充分的證據證實被告人的罪行,法庭經過庭審和補充性調查也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實,那么就只能判定被告人無罪。

什么是無罪推定原則
無罪推定原則具體表現為訴訟中證據不足不能認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時,應當作無罪處理;控訴方承擔證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的責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自證其罪;任何人本身都不能成為自己追訴的對象。并且未經法院判決,不能認定任何人有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簡述無罪推定原則
無罪推定原則是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被控告者無罪。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一項基本人權,也是聯合國在刑事司法領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標準之一。無罪推定是一種典型的直接推定,無須基礎事實即可證明無罪這一推定事實的存在。換言之,證明被告犯罪的責任由控訴一方承擔,被告人不負證明自己有罪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請問,無罪推定是指什么?
分類: 社會民生 法律
解析:
無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未經證實和判決有罪之前,應視其無罪。因此,無罪推定所強調的是對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須有充分、確鑿、有效的證據。如果審判中不能證明其有罪,就應推定其無罪。應該說這一原則對于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訴訟地位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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