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撫養權的判定標準)
撫養權的判定標準
小孩撫養權的判定標準如下:
1、如果是不滿兩周歲的小孩,一般判給女方撫養;
2、如果是已滿兩周歲的小孩,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來判定撫養權的歸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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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是什么意思
撫養權 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也是一項義務。它是基于血親(包括自然血親與擬制血親)而產生的。基于自然血親產生的撫養權包括父母對婚生子女的撫養權、 非婚生子女 的撫養權。基于擬制血親而產生的撫養權包括養父母對養子女的撫養權、繼父母對受其 撫養 教育的繼子女的撫養權。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 后的 子女撫養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小孩撫養權是什么意思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也是一項義務。它是基于血親(包括自然血親與擬制血親)而產生的。基于自然血親產生的撫養權包括父母對婚生子女的撫養權、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基于擬制血親而產生的撫養權包括養父母對養子女的撫養權、繼父母對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的撫養權。
孩子撫養權是怎么規定的
孩子撫養權法律規定具體如下:
1、原則上,孩子的撫養權歸孩子的父母雙方平等享有,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2、若父母離婚的,撫養權由雙方協議確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判。
女方爭取到撫養權的情形是什么
1、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并戚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八周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撫養權的法律規定
孩子撫養權的法律規定: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等。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需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撫養權的規定
法律分析:父母雙方都有撫養子女的義務,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一般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二、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三、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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