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入刑(醉駕入刑2022年有望取消)
醉駕會入刑嗎?
醉駕并不是一律入刑,下列醉駕情形可以免于刑事處罰:1、對于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
2、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于刑事處罰。
二、根據《刑法》規定,醉駕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醉駕的具體處罰也與血液內酒精的含量有關,如果每100毫升達到了80~140毫克的酒精含量,一般量刑是拘役一個月。醉駕如果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并不必然可以免除刑罰的。從2017年5月1日起試行的《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來看,可以說對對危險駕駛罪量刑作出了調整,這對于廣大司機朋友來說可以說是好消息了。其中規定的八種常見犯罪量刑就包括了危險駕駛罪,明確規定了,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員而言,如果此時的情節顯著輕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話,那么就不予定罪處罰;而要是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話,則也是可以免予駕駛人員的刑事處罰。換言之,也就是從2017年5月1日,即使駕駛人員有醉駕行為,那么也有可能不認定構成犯罪或者不予刑事處罰了。
拓展資料:從內容來看,審判參考僅是法院從量刑規范化的角度,對醉駕案件的一審法院給予審判量刑參考意見。然而,自從《刑法修正案(八)》增設了危險駕駛罪,實踐中對于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適用存在較大爭議,審判參考則沒有對這一部分給予指引。
法律依據:《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駕入刑標準是如何樣的
根據我國《刑法修正案》 (八)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 醉酒駕駛機動車 的構成 危險駕駛罪 ,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屬于醉酒駕駛。醉駕 駕駛機動車 上路的,不管有沒有造成一定的實際損失,只要有這樣的行為,那么就會被定為是危險駕駛罪。 醉駕入刑新標準: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同時開車上路。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有關規定。
醉駕會入刑嗎
1、醉駕會被判刑,此時駕駛人觸犯的是刑法規定的 危險駕駛罪 ,但也有例外。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危險駕駛罪的犯罪情節就包括了 醉酒駕駛機動車 的行為。醉酒駕駛的認定標準,就是駕駛人的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每一百毫升含八十毫克以上。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醉駕行為不一定都會被判為有罪,法院會綜合考慮駕駛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對于那些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醉駕行為,比如醉酒駕駛人剛坐上車,就被交警攔下檢查的,就不需要定罪判刑。
醉駕入刑的標準是什么
解答醉駕入刑的標準是:只要醉酒駕駛機動車就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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