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責任承擔(民法典責任承擔方式)
民法典中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中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
一、依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
二、根據違約情形采取補救措施;
三、按照實際情況賠償損失;
四、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五、按照定金罰則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一、民事責任承擔方式有哪些
民事責任的承擔包括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承擔兩種形式,這兩種責任形式都統一規定在《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之中。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其中第6條和第8種是典型的合同責任。修理、更換、重作的責任通常發生在合同一方當事人所交付的物有質量瑕疵時。支付違約金的民事責任則是發生在當事人在合同中對違約金進行了約定或法律規定違約金,義務人違約時。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
二、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損害是指因一定的行為或事件使民事主體的權利遭受某種不利的影響。權利主體只有在受損害的情況下才能夠請求法律上的救濟。
2、行為的違法性。指對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規定的違反。除了法律有特別規定之外,行為人只應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作為構成民事責任要件的因果關系指行為人的行為及其物件與損害事實之間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聯系。
4、行為人的過錯。行為人的過錯是行為人在實施違法行為時所具備的心理狀態,是構成民事責任的主觀要件。

民法典規定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但后面還有一個“等”字,那么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只要能夠保護被侵權人的合法利益即可。如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單獨適用,也可合并適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民法典規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擔什么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
《民法典》規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民法典規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規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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