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地稅合并最新消息(地國稅地稅今日正式合并)
國地稅合并的意義
國稅地稅合并的意義
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可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和成本。之前很多納稅人要同時繳國稅、地稅,存在“多頭跑”等問題;同時,國稅、地稅兩套機構在不同程度上也存在資源重置,在現行制度體系下,實行一套機構對于提高征管效率也有好處。
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就是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機構職能優化和調整,簡化機構,提高政府執行力和辦事效率。國稅地稅合并的好處
1、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納稅人通過一個窗口納稅,不需要兩頭跑,可以更加方便,一次性辦完業務。
2、國地稅合并后,可以解決辦稅“多頭跑”、政策“多口徑”、執法“多頭查”的問題促使。
3、征管口徑一致,減少爭議。
4、在目前“分稅制”的框架下,納稅人需應對兩套征稅體系感覺很麻煩,另外,國稅局、地稅局有時候爭搶稅源,不僅產生利益沖突,也造成納稅人和稅務部門之間的矛盾。合并后,可以大大減少納稅人和稅務部門之間的矛盾。
5、大大減少稅務管理成本。國稅、地稅稅收體系復雜,稅種繁多,兩套機構重復配置相同的資源,包括辦公場所、設備、后勤、以及職員的工資、福利等,這些都是稅務管理成本。
6、國地稅的合并,必須將會大大降低稅收征管成本。
7、避免重復稅務檢查,可以有效規范稅收行政處罰行為,促進行政處罰的公平、公正,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國地稅合并是哪一年?
國地稅合并是2018年6月15日。
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并且統一掛牌。2018年5月1日全國基本實現了國稅地稅業務在實體辦稅服務廳一廳通辦、網上稅務局一網辦理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一鍵咨詢,讓納稅人盡早享受改革帶來的便利。
2018年6月15日上午,按照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在前期做好統一思想、頂層設計、動員部署等工作的基礎上,全國各?。ㄗ灾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并且統一掛牌,標志著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 出階段性關鍵一步。
國地稅合并的意義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國地稅在近年來不斷強化合作的基礎上進行機構合并,可以更好地踐行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宗旨。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的要求。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制度管理的不斷深化,納稅人對國稅地稅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通過國地稅機構的合并,調整優化稅務機構職能和資源配置,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務,增強納稅人的獲得感。
國稅地稅合并后還是分稅制嗎
法律分析:中國實行的是分稅制的體制,所以要分國稅和地稅。2018年兩會后,國稅和地稅合并。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國各?。ㄗ灾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并且統一掛牌。分稅制是一種財政管理體制;已在西方國家廣泛采用,中國在清朝末期曾出現過分稅制的萌芽;當今世界,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一般都實行了分稅制;中國從1994年開始實行分稅制;具體內容包括:將稅種統一劃分成中央稅、地方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建起中央和地方兩套稅收管理體制,并分設了國稅和地稅兩套稅收機構進行這個納稅。在核定地方收支數額的基礎上,實行了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制度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國稅和地稅合并叫什么
法律分析:國地稅。國地稅合并是國家稅務總局將負責轄區內的各項稅收和非稅收入,納稅人可以“一站式”辦理納稅業務,既節省了時間又降低了企業的納稅成本。國稅地稅合并,對于國家稅務局的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層面的要求。以前的國稅局和地稅局是兩套班子、兩種行政管理模式和兩套執法標準,當然,相對應的專業知識、職業技能和崗位素養也會有所不同?,F如今國稅地稅合并成為國家稅務局,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將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原國稅、地稅機關的行政、業務印章停止使用;并統一政策執行口徑和執法標準。這對于稅務局工作人員來說,確實是不小的挑戰。但從另一個角度講,這也會促使稅務人員不斷學習和進步,進而提升辦稅效率,節省時間成本和勞動成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第十七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和其他存款帳戶,并將其全部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并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帳號。稅務機關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立帳戶的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八條 納稅人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涂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
國稅地稅什么時候合并
【法律分析】:國稅地稅合并是從2018年6月15日開始的,到2018年7月20日,全國省市縣鄉四級新稅務機構全部完成掛牌合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p>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第四十六條 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為降低征納成本,理順職責關系,提高征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服務,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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