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董(獨董的職責)
獨立董事有什么好處?
獨立董事是指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并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并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中國證監會在《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證監會的《指導意見》)中指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關系的董事?!?/p>
獨立董事的起源:
獨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紀30年代,1940年美國頒布的《投資公司法》是其產生的標志。該法規
定,投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應該有不少于40%的獨立人士。其制度設計目的也在于防止控制股東及管理層
的內部控制,損害公司整體利益。
70年代“水門事件”以后,許多著名公司的董事卷入行賄丑聞,公眾對
公司管理層的不信任感加劇,紛紛要求改革公司治理結構。1976年美國證監會批準了一條新的法例,要求
國內每家上市公司在不遲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設立并維持一個專門的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
由此獨
立董事制度逐步發展成為英美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科恩—費瑞國際公司2000年5月份發布的研
究報告顯示,美國公司1000強中,董事會的年均規模為11人,其中內部董事2人,占18.2%,獨立董事9
人,占81.1%。
另外,據經合組織(OECO)的1999年世界主要企業統計指標的國際比較報告,各國獨立董
事占董事會成員的比例為:英國34%,法國29%,美國62%。獨立董事制度的迅速發展,被譽為獨立董事制度
革命。
什么是獨董
獨董既指“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制度是國際上廣泛適用的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
制度,在我國上市公司中也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
獨立董事的責任
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的作用主要有:(1)制衡控股股東;(2)提高公司戰略決策的科學性;(3)對經營者的選擇。公司財務狀況及董事會、經理人員的經營業績作出獨立判斷;(4)對董事會、經營者的決策、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使監督權。
想知道獨董是什么意思呢?
獨董就是獨立董事,是指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中內部任職,并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并對公司事務作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官方解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關系的董事?!?/p>
目前,A股的獨董多由高校教授、會計人士、律師、行業專家等擔任,部分人員還同時身兼多家上市公司的獨董。
獨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紀30年代,1940年的美國《投資公司法》是其產生的標志。該法規定,投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應該有不少于40%的獨立人士。其制度設計目的也在于防止控制股東及管理層的內部控制,損害公司整體利益。
獨立董事的特征
其最根本的特征是獨立性和專業性。
所謂“獨立性”,是指獨立董事必須在人格、經濟利益、產生程序、行權等方面獨立,不受控股股東和公司管理層的限制。
1、資格上的獨立性。
2、產生程序上的獨立性。目前,上市公司中絕大部分都是國有企業,其法人治理結構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如所有者代表缺位、內部人控制問題、大股東操縱股東會等,很難確保獨立董事的獨立性,而且現在許多獨立董事是由公司的領導或管理層拉來或請來的“人情董事”,權力不清,職責不明。
3、經濟上的獨立性。經濟的獨立性不能僅僅從表面上去理解,獨立董事只要工作認真、盡職盡責,并就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就應該獲得與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相應的報酬,應該建立一套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