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輕傷鑒定標準(最新法醫鑒定輕微傷標準)
法醫鑒定輕傷的標準是什么,鑒定輕傷的標準是什么,鑒定標準是什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的規定,輕傷的判斷標準:頭頸部損傷第五條帽狀腱膜下血腫;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第六條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第七條顱骨單純性骨折。第八條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第九條眼損傷(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單純性骨折;(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后視力減退一個級別。視野輕度缺損;(六)外傷性斜視。第十條鼻損傷(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第十一條耳損傷(一)耳廓損傷至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百分之十五;(二)外傷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第十二條口腔損傷(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第十三條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損傷至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于3厘米。第十四條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第十五條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第十六條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第十七條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5厘米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8厘米。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第十八條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征象的。第十九條頸部損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肢體損傷第二十條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百分之六以上。第二十一條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第二十二條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第二十三條手損傷(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二)缺失半個指節;(三)損傷后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第二十四條足損傷(一)2節趾骨骨折;(二)缺失1個趾節;(三)庶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庶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第二十五條四肢長骨骨折;臏骨骨折。第二十六條肌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后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軀干部和會陰部損傷第二十七條軀干部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軀干部創口比照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軀干部穿透未傷及內臟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經的。第三十條胸部損傷引起氣胸、血胸或者較大面積的單純性皮下氣腫,未出現呼吸困難。第三十一條胸部受擠壓,出現窒息征象。第三十二條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鎖關節或者肩鎖關節脫位。第三十三條肋骨骨折(一處單純性肋骨線形骨折除外)。第三十四條女性乳房損傷導致一側乳房明顯變形或者部分缺失;一側乳房乳腺導管損傷。第三十五條腹部閉合性損傷確證胃、腸、肝、脾或者胰損傷。第三十六條外傷性血尿(顯微鏡檢查紅細胞10/高倍視野)持續時間超過二周。第三十七條會陰部軟組織挫傷達10平方厘米(兒童酌減)或者血腫二周內不能完全吸收的。第三十八條陰莖挫傷致排尿困難;陰莖部分缺損、畸形、陰囊撕脫傷、陰囊血腫、鞘膜積血;一側睪丸脫位、扭轉或者萎縮。第三十九條會陰、陰囊創口長度達2厘米;陰莖創口長度達1厘米。第四十條外傷性肛裂、肛瘺或者肛管狹窄。第四十一條陰道撕裂傷、子宮或者附件損傷。第四十二條損傷致孕婦難產流產。第四十三條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外傷性椎間盤突出;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第四十四條骨盆骨折。其他損傷第四十五條燒、燙傷(一)燒燙傷占體表面積淺Ⅱ度5%以上(兒童3%以上);深Ⅱ度2%以上(兒童1%以上);Ⅲ度0.1%以上。(二)頭、手、會陰部Ⅱ度以上燒燙傷,影響外形、容貌或者活動功能的。(三)呼吸道燒燙傷。第四十六條凍傷比照本標準相關條文。第四十七條電燒傷當時伴有意識障礙或者全身抽搐。第四十八條損傷致異物存留深部軟組織內。第四十九條各種損傷出血出現休克前期癥狀體征的。第五十條多部位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第五十一條多部位軟組織創傷比照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二條其他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損傷,致人體組織、器官結構輕度損傷或者部分功能障礙的比照本標準相關條文。

法醫鑒定輕傷標準?
一、法律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二、關于肋骨骨折的輕傷標準規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5.6.4 輕傷二級下的b):肋骨骨折2處以上。
三、注釋:
如果肋骨只骨折一處,屬于輕微傷,不構成刑事犯罪,適用治安管理范疇。
肋骨臨近的胸骨骨折、鎖骨骨折、肩胛骨骨折,不需要骨折2處以上,發生即構成輕傷二級。
構成輕傷的,一般需承擔刑事責任,常見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具體視案情而定。
輕傷司法鑒定標準是什么?
司法鑒定輕傷等級標準如下:
1.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2.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起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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