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婚姻(小說合法婚姻免費閱讀)
什么是合法有效的婚姻
大家都知道婚姻自由,及時被威脅或者強迫結婚的,也可以在領證1年內撤銷婚姻,但是除此之外,需要滿足5個條件,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1. 雙方屬于自愿結婚。
選擇結婚純屬自愿行為,不受到他人的脅迫或者其他威脅。
2.雙方達到了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
除部分少數民族或者地區有特殊規定外,男性不小于22周歲,女性不小于20周歲。
3. 滿足一夫一妻的要求。
在中國只實行一夫一妻制,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和第三人辦理結婚登記的將構成重婚罪。
4. 雙方沒有法律規定的近親關系
因為近親結婚會導致孩子患有遺傳病的幾率大大增加,因此法律規定禁止直系親屬以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
5.雙方都沒有醫學上認定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法律上對特殊疾病禁止結婚,比如嚴重的遺傳性疾病,但是艾滋病不屬于,我國對艾滋病患者規定是暫緩結婚。新婚姻法:沒有結婚證,但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也算合法婚姻
其實大家現在隨著我們上的學越來越多,我們能夠接受的新鮮事物也很多知識的層面越來越廣了。我們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已經變得很強,而對于婚姻這種事情我們也不像以前一樣的,我們開始能夠自由的去追求自己的婚姻,也不會再把婚姻作為束縛自己一輩子的事情,更不會因為某些原因或者什么原因而委屈自己而承受不完美的婚姻。而且隨著我們國家新的婚姻法的推出,其實里面也有對這些有些相關的規定,如果你和你的愛人沒有結婚證的話,但是只要符合一下三個條件,其實你們也可以算是這合法的婚姻的。
首先第一個條件其實就是如果你是在1994年之前結婚的,這也是將成為你是合法婚姻的條件機,因為我們其實都要了解到我們國家其實一直到1994年正式開始出臺了,我們的婚姻法。其實這時候我們已經對以前的婚姻法進行了很大的調整,所以在此之前的一些婚姻在我們現在看來是不合法的,但是在當時確實是屬于合法的范圍內,所以記憶這樣的歷史原因,我們也會默認他是合法的。
第二個原因,其實是如果你們是以夫妻的名義對外生活的。因為這種現象其實在農村是非常常見的,在當時其實有很多的農民結婚并不會去領取他們的結婚證,只是會在家里邀請一些人來參加婚禮就行了。所以他們在法律上其實并不是合法的夫妻,但是由于它們是1994年之前的婚姻,而且所有人都知道他們是夫妻的關系他們也一直都是以夫妻的名義在一起生活的,所以這樣子在法律看來也是屬于合法的。
最后一個原因,其實就是兩個人在以前都沒有結過婚。這點其實是相當的重要的,因為有婚姻,如果符合時間條件的話,那么前提肯定就是在1994年之前的結婚,而且對外面宣布他們是夫妻的關系,并且兩個人之前都沒有結過婚的話,那么其實他們也是一個有效的夫妻。
所如果要想要這種婚姻成立的話,即使你只有上面的一種條件也是不行的,你必須得同時滿足這三種條件,家有一種條件你沒有做到,那么你的婚姻依然是無效的,沒有法律承認的婚姻的合法性。所以如果你都符合的話,你就不用擔心你的婚姻,你的婚姻是一個合法的,即使如果你想要離婚的話,你也是可以走正常的法律的途徑去離婚,并且能夠很好的維護你離婚以后的權益。

什么是合法的婚姻關系呢
合法的婚姻是雙方當事人符合法律規定的到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確定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合法婚姻的法定要件:(一)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二)必須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親自辦理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什么是合法婚姻?
婚姻關系的成立,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男女,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建立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從這句話可以看出合法婚姻具有以下三個特征:
(一)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不得有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如近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結婚的疾病等,且必須是男女異性,我國婚姻法不準同性結婚,不承認同性婚姻關系。
(二)必須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三)結婚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是合法的,任何以結婚的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行為、目的的結婚行為都是無效的或可撤銷的。
合法婚姻關系成立的條件,怎么才算合法夫妻
合法婚姻關系成立的條件,男女之間如果想要確定合法的婚姻關系,最起碼是要符合相關條件的,首先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自愿為前提,對于年齡是有要求的,還不能是直系的有血緣關系,這樣才不會影響我們進行有效的登記。下面老師來和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合法婚姻關系成立的條件,怎么才算合法夫妻。
合法婚姻關系成立的條件
合法婚姻是指男女雙方滿足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并在民政部門登記取得結婚證的婚姻行為。婚姻要滿足合法的條件,需要滿足以下五方面的要求:
1、年齡要求
合法婚姻必須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民法典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法定的結婚年齡具有強制性,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才能結婚。凡是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沒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一旦發現,應當宣布該結婚無效,并且收回被騙去的結婚證明,其婚姻也不是合法婚姻。對于情節嚴重的,甚至要追究法律責任。
2、意思自由要求
合法婚姻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愿。民法典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結婚不應該附加任何條件。要求結婚,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為受到脅迫、欺騙而做出虛假的意識表示,或者是因為重大誤解而做出錯誤的意識表示,這樣的婚姻無效,也不是合法婚姻。
3、一夫一妻要求
合法婚姻要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第2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結婚的當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喪偶、離異者。否則就不是合法婚姻。
4、不存在法律禁止情況
合法婚姻要求當事人一方或者是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情況。民法典第1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結婚:一是不能重婚;二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三是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患這種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無效。
5、結婚登記要求
合法婚姻要求男女雙方要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并獲得結婚證,否則不是合法婚姻。
怎么才算合法夫妻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準備好婚姻登記所需材料前往民政局并取得了結婚證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護。無論當事人是否舉行了婚禮,也無論當事人是否同居,他們之間的夫妻關系已經存在了,要解除這種關系,就必須履行離婚手續。
什么情況下的婚姻合法
1、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2、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顧;
3、男女雙方均無配偶;
4、男女雙方無直系血親關系或者無三代旁系血親關系;
5、男女雙方均無法律規定不準結婚或暫不準予結婚的疾病。
什么是合法婚姻
(一)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不得有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如近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結婚的疾病等,且必須是男女異性,我國婚姻法不準同性結婚,不承認同性婚姻關系。
(二)必須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三)結婚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是合法的,任何以結婚的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行為、目的的結婚行為都是無效的或可撤銷的。
二、哪些情形屬于婚姻無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法婚姻就是屬于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婚姻,雙方在進行登記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只有自己條件達到法律的規定,那么民政部門才會依法的進行受理,所以,合法婚姻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在處理時就要多咨詢一下民政部門,這樣才能保障到雙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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