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可以出的政治題,民法典關于選舉權的規定?
民法典關于選舉權的規定?
選舉權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關于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的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民法典考試的題型?
填空題,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名詞解釋題,案例分析題,論述題。
有違當地風俗在明法典上第幾條?
《民法典》第八條 【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原則基本理論依據是:“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和“權利不可濫用”的辨證統一性。“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意味著民事主體在不違背強制性法律規則和法律不禁止的條件下,可自愿選擇滿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為。“權利不可濫用”意味著對民事主體權利行使時,其行為應符合善良風俗習慣,并不損害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一般的公共秩序要求。尤其是在法律不足以評價主體行為時,公序良俗原則可以限制民事主體的意思自治及權利濫用。我國傳統法律文化中,一貫注重“德行教化”的作用,并以此造就了中華法系偏重倫理性的法律精神,這為公序良俗原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運用,提供了良好的思想基礎。同時,由于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與發展,市民社會生活與交往日趨繁榮與復雜,這又為公序良俗原則的運用提供了廣闊的社會基礎。公序良俗來源于民事法律調整的固有缺陷,即市民社會生活交往的廣泛性、復雜性、不穩定性與法律的不可窮盡性之間的矛盾。公序良俗原則的任務則是解決這一矛盾,以彌補法律的不足,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實現社會正義。初中政治憲法和民法典的聯系?
憲法是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須依憲法為依據,不得違背憲法的相關規定;民法典作為私法領域的權威性法典,當然也要受憲法的制約,民法典是憲法的具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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