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的定義,普及下什么是抄襲?
普及下什么是抄襲?
抄襲,指竊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設定.念白.概念.臺詞.場景.圖片.等...)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同時也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較難認定的行為。
抄襲和仿作的區別?
抄襲&借鑒在文藝界是個并不罕見的話題,先來看一下抄襲和借鑒的含義與區別:
抄襲:指竊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借鑒:指把別的人或事當鏡子,對照自己,以便吸取經驗或教訓,從而取長補短。從這兩個概念中大家可以看出來,抄襲具有一定的復制性,即對原作存在一定量甚至通篇照搬的情況,而這種復制性,因為侵害了他人的權益,所以具有違法的性質。而借鑒是對于原作品的合法演繹和重新表達。
而借鑒是在原作品的原創設計之上注入自己的原創設計元素,使得成品具有設計師的個人思想與概念,并不是單純復制。
還有一種借鑒的方式是在原生作品概念或主題的的基礎之上加入個人的理解重新表達和闡述,比如說徐克《青蛇》的故事背景雖然是《白蛇傳》,依然使用了許仙與白娘子之間的愛情故事作為原型,但整個電影的中心已經全部投射到了青蛇的身上,實際上這部電影正是通過神、人、妖三界的七情六欲,來表達人性、倫理與是非。導演徐克通過再創造重新演繹了這一經典題材,《白蛇傳》與《青蛇》是各自獨立的兩部作品。
抄襲和借鑒的爭議在時尚界也是屢見不鮮,像是ZARA這樣的品牌就不說了,得養著專門的版權團隊和賠償金,來賠付被他們抄襲的設計師們,康石石給大家多看幾個關于抄襲的案例:
再放幾個加上了自己的獨立元素與設計理念的借鑒例子吧,以下均為康石石的學生作品案例:
前期制作出來的拼貼和尋找到的靈感圖片可以轉化為服裝的廓形或者提煉出的顏色使用在設計當中,避免了抄襲的嫌疑。
其實說到底,抄襲與借鑒之間的區別并不是刻度清晰的分界線,很多時候也取決于動機和使用素材的方式。康石石只能說,相信自己的眼睛,很多沒有加入足夠的自我理解和創作的作品,是會被市場和觀者檢驗出來的。
最后,在《穿 Prada 的女魔頭》里有一段經典臺詞,女主穿了一件完全和時髦不沾邊的藍色線衫被女魔頭一通諷刺加挖苦,女魔頭說:“像是oscar de la renta 在2002年設計過一些列天藍色的晚禮服,然后,我估計是YSL是嗎?設計出的天藍色軍事夾克,之后天藍色就成了其他八位設計師的最愛,然后放入其名下的商店。最后慢慢參入可悲的Casual Corner,才讓你從他們的打折貨中挑到。總之那藍色價值幾千萬,花費了數不盡的心血。滑稽的是你以為是你選擇了這個顏色讓你遠離時尚業,事實上卻是這一屋子的人幫你從一堆衣服里選擇了這件絨線衫。”
以上,望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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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竊 偽造 篡改的定義?
抄襲,指竊取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同時也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較難認定的行為。
2.
剽竊,指抄襲(別人的思想或言詞);采用(創作出的產品)而不說出其來源。如:他的一本學術著作曾被厚顏無恥地剽竊,并以縮寫形式發行。
什么是文章抄襲?
觀點抄襲:不引用別人的文獻好像觀點是自己的為嚴重抄襲。
2、句子抄襲:不重新組織別人的觀點,照抄原話,不加引號,即使加了參考文獻也是抄襲。
3、過多引用別人原話:即使加了引號,也算抄襲,比如三句以上。
4、句子重新組織,但是整個段落和別人的非常相似尤其關鍵動詞幾乎一樣,句子結構也一樣,也算抄襲。
我國司法實踐中認定抄襲和剽竊一般來說遵循三個標準:
1、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
2、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這里的范圍不僅從量上來把握,主要還要從質上來確定;
3、引用是否標明出處。這里所說的引用量,國外有些國家做了明確的規定,如有的國家法律規定不得超過1/4,有的則規定不超過1/3,有的規定引用部分不超過評價作品的1/10。
什么是抄襲?抄襲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判定抄襲有兩個標準:第一,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第二,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適當引用”根據《知識產權保護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1、引用非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總量不得超過本人創作作品總量的十分之一。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七)未經表演者許可,以現場直播其表演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并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一)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三)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圖書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制作的錄音錄像出版的;(五)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六)未經廣播電臺、電視臺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第四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應當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承擔民事責任。根據《關于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第一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或者并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第二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第一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或者并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三條規定,單位有本決定規定的犯罪行為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決定的規定處罰。第四條規定,查獲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和屬本單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權犯罪的材料、工具、設備或者其他財物,一律予以沒收。第五條規定,犯本決定規定之罪,造成被侵權人損失的,除依照本決定追究刑事責任外,并應當根據情況依法判處賠償損失。擴展資料:在確認抄襲行為中,往往需要與形式上相類似的行為進行區別:1、抄襲與利用著作權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觀點。一般的說,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題、題材、觀點、思想等再進行新的創作,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不能認為是抄襲。2、抄襲與利用他人作品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各國著作權法對作品所表達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護,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觀事實、歷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認定為抄襲。3、抄襲與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據,一般由各國著作權法自行規定其范圍。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圍的,一般構成侵權,但并不一定是抄襲。4、抄襲與巧合。著作權保護的是獨創作品,而非首創作品。類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獨立創作的,不能認為是抄。有的學者認為,判斷抄襲與其它行為的區別,可以從下面5個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對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與被告作品的特點;(3)看作品的性質;4)看作品中所體現的創作技巧和作品的價值;(5)看被告的意圖。在推理文學、影視、漫畫等作品中,同一個詭計、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現。因此通常要界定一個作品是否有抄襲是很困難的(如一個作品抄襲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抄襲)。一般來說,一個情節或一個手法相同只能被叫做借典或雷同。以下幾點可以用來判斷是否有抄襲:1、情節和手法都與另一作品相同。2、同一個作品中,至少有2個手法與另一作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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