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臨床鑒定范圍(法醫鑒定的范圍)
法醫臨床鑒定,法醫病理鑒定包括哪些內容
法醫臨床鑒定,是指運用法醫臨床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和評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損傷與疾病關系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鑒定、性功能鑒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被告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活體損傷的鑒定是以活體為主要研究對象,運用臨床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研究并解決涉及法律問題的人體傷、殘及其他生理、病理等問題。法醫臨床鑒定主要涉及以下內容:一是損傷程度的鑒定。這是活體檢查中最常見的內容,確定損傷的性質與程度、推定致傷物體與作用方式、估價損傷的預后及可能發生的后遺癥。其中的損傷程度鑒定直接關系到定罪與量刑,民事賠償和治安行政處罰。根據損傷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傷、輕傷和輕微傷。二是傷殘程度與勞動能力鑒定。鑒定時須參考與殘疾程度鑒定有關的法規,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傷殘十級分類法,職業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人身保險傷殘程度分類表等。三是性問題鑒定,檢驗是否被強奸,有無性病傳染,有無妊娠分娩,是否墮胎,確定性功能狀態。四是疾病的診察確定現有疾病與損傷的因果關系。疾病是否由損傷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損傷而加重、惡化。五是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詐病是身體健康的人為了達到個人目的偽裝有病,如偽裝肢體癱瘓或偽裝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毀損自己或授意別人毀損自己造成的損傷或疾病。活體損傷鑒定,主要是根據傷病的具體情況選擇應用相應的臨床醫學診斷方法,如采用視覺、聽覺腦干誘發電位、CT、核磁共振、PET等檢查方法,但應當注意的是在法醫學鑒定中被檢查者出于各自的動機,有可能夸大病情或傷情,也有可能隱匿病情或傷情,所以,要以客觀檢查為主,探討各種癥狀,對被檢查者的陳述和癥狀進行審查,才能保證鑒定的客觀、公正。
法醫病理鑒定,是指運用法醫病理學的理論和技術,通過尸體外表檢查、尸體解剖檢驗、組織切片觀察、毒物分析和書證審查等,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或推斷。其主要內容包括:死亡原因鑒定、死亡方式鑒定、死亡時間推斷、致傷(死)物認定、生前傷與死后傷鑒別、死后個體識別等。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公安部關于《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規則》規定:“勘驗有尸體的現場,必須有法醫參加,尸體檢驗要求做到:詳細檢查死者的衣著情況,尸體的外表現象以及傷痕的形狀、大小和位置;根據需要,捺印十指指紋和掌紋,提取血、尿、胃內容等;對無名尸體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著、攜帶物品和尸體包裝物的特征,進行細致檢查,詳細記載,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紋和掌紋。”法醫病理鑒定主要涉及以下內容:一是確定死亡原因,主要在于確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還是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在同時存在損傷與疾病時,要分析損傷、疾病與死亡的關系,對于存在幾種致命性損傷,應確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誰應負主要致死責任。二是判定致死方式,即判定是他殺、自殺還是意外死亡,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確定死亡原因復雜,常須結合現場勘驗和案情調查進行全面分析,然后作出判斷。三是推斷死亡時間,是指人死后到尸體檢驗的時間,推定死亡時間有助于偵查范圍的確定,主要根據尸體現象所見和對生物化學變化的檢測,結合當時當地的氣象條件進行綜合判斷。四是認定致死傷物體,主要是根據損傷的形態、大小、程度及其他性質,如損傷內的附著物來推定的,或對咬痕、扼痕、捆綁痕、注射針孔以及各種工具打擊痕跡等的性質、形成方式和方法來判斷。五是鑒別生前傷與死后傷,即推斷死者損傷是生前造成的還是死后形成的,以及生前損傷后經過的時間。在鑒定中,還可通過骨骼、牙、毛發的檢驗推定死者的性別、身高、年齡、血型等。
精神障礙鑒定應是法醫精神病鑒定,不屬于法醫臨床鑒定
從法醫臨床鑒定與法醫病理鑒定的定義來看,法醫臨床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而法醫病理鑒定并不包括此項。

法醫臨床鑒定的內容包括哪些
1、醫療糾紛司法鑒定 :對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是否存在醫療過失行為、被鑒定人人身損害后果是否存在、醫療過失行為與被鑒定人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有無因果關系進行鑒定。
2、人身損傷程度鑒定:人體損傷是指身體結構完整性遭受破壞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現的差異或者喪失。鑒定人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和技術為基礎,結合我國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所得出的綜合性判斷。根據損傷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傷、輕傷和輕微傷。
3、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種暴力致傷的人員,評定人根據檢驗結果,按照傷殘評定標準,運用專門知識進行分析所得出的綜合性判斷。
4、人身傷害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及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是指有關授權機構對遭受各種暴力致傷的人員或在職業活動中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后的勞動者,于國家社會保險法規所規定的醫療期滿時通過醫學檢查對傷殘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結論。
5、損傷與疾病關系評定 :疾病是否由損傷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損傷而加重、惡化的評定。
6、人體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人身損害受傷后經過診斷、治療達到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治愈(即臨床癥狀和體征消失)或體征固定所需要的時間評定。
7、人身損害受傷人員的護理人員、期限評定:傷、病致殘者在診療期間及診療后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的人員數量及時間評定。
8、傷殘者護理依賴程度評定:護理依賴是指傷、病致殘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者。生活自理范圍主要包括下列五項:①進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我移動。護理依賴的程度分三級:①完全護理依賴 指生活不能自理;②大部分護理依賴 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③部分護理依賴 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9、勞動能力評定 :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分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10、專長勞動能力評定:即喪失專長勞動能力程度評定,專長勞動能力是與大部分自然人相比他有獨特的專長,是一般人所無法具備的。這種人的獨特專長,是他的謀生專利,是生活收入的主要和唯一的來源。
11、醫療費審查:對醫療費用的合理性審查,醫療費是自然人的身體受到不法侵害后所接受的醫學上的檢查、治療和康復中所需的費用。
12、必要的營養費評定:是指受害人通過平時的食品攝入尚不能達到受損身體康復的要求,而需要增加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所支出的費用。
13、必要的整形美容費評定:損傷后所必需的運用手術、醫療器械、藥物以及其他醫學技術方法對所受損的容貌或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費用。
14、必要的器官移植費評定:是指將某一個體的器官(部分、一個或幾個)用手術的方法移植到其自體體內或另一個體的某一部位所需要的費用。
15、代用器官裝飾費評定:是指用外形接近被損傷的器官的人造器官(用來裝飾好看,有時也能作為被損器官的功能作用),安裝在受害人身上所需要的費用評定。
16、后續治療費評定:受害人因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后續治療費-即凡是用于后續治療過程中的合理費用。
17、傷殘輔助用具費評定:就是受害人用于購買補償喪失了的器官功能的傷殘用具的費用,也稱為補償功能器具費。
18、活體年齡鑒定:依據骨骼化骨中心的出現及骨骺的愈合程度,牙齒萌生及第二性征的發育情況,對活體年齡進行推斷。
19、性功能鑒定:性功能障礙包括性交不能和生育不能兩個方面。具體說來,它包括男性性交不能、女性性交不能、男性生育不能和女性生育不能四種。
20、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 :詐病是身體健康的人為了達到個人目的偽裝有病,如偽裝肢體癱瘓或偽裝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毀損自己或授意別人毀損自己造成的損傷或疾病。
21、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根據損傷特征推斷致傷物和致傷方式。致傷工具的推斷一般從兩方面來進行,首先要根據損傷的種類如擦傷、挫傷、咬痕、創、骨折等區分該損傷系鈍器傷、銳器傷或火器傷。然后再根據損傷的形態,如形狀、大小等來推測致傷物的形狀、大小、重量、長度、厚度及有無棱邊、棱角或其它特征。
司法鑒定的范圍
我國目前司法鑒定的范圍主要包括: 一、文書、印章類鑒定 1、筆跡鑒定、簽名鑒定 2、添、加、涂、改文書鑒定 3、簽名、蓋章先后順序鑒定 4、偽造印章、印文鑒定 5、紙張、墨水、印油等書寫材料鑒定 6、文書形成時間鑒定 二、 親子鑒定 三、法醫臨床鑒定 1、損傷程度鑒定:即輕傷、重傷、 輕微傷 鑒定,或稱傷情鑒定; 2、 傷殘 程度鑒定:交通事故傷殘、 工傷事故 傷殘、意外傷害傷殘、 故意傷害 傷殘; 3、因果關系鑒定:指損傷與疾病的關系鑒定; 4、 醫療糾紛 司法鑒定:醫療行為是否有過錯、是否與患者死亡或者殘疾存在因果關系; 5、保險理賠鑒定:意外傷殘、重大疾并全殘失能等是否達到保險理賠規定; 6、損傷后誤工時間的評定:損傷后休息時間的合理性判斷; 7、護理依賴程度鑒定:損傷致殘后對護理的依賴情況評定; 8、致傷物推斷或損失機理分析:從損傷形態推測致傷物或者分析損傷形成機理; 9、后期治療項目評定:損傷經治療后是否需要二次手術及醫療依賴的評定; 10、 醫療費 審查:損傷后所支付的醫療費合理性審查; 11、骨齡鑒定:是否達到成人年齡; 12、性功能鑒定:是否能進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醫物證學鑒定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等案件中的血痕、毛發、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齒等生物檢材的dna分型檢驗進行個體識別、確定身份。 五、法醫病理學鑒定死亡原因鑒定、死亡方式鑒定、醫療糾紛、尸表檢查、尸體解剖等。 六、法醫毒物學鑒定 各類食物、毒品、藥品、農藥中毒,各種有毒動、植物中毒,氣體中毒等。 七、微量物證鑒定 各類非金屬物、金屬物成份鑒定。
國內外法醫臨床鑒定有幾種
1、法醫類鑒定,包括法醫病理鑒定、法醫臨床鑒定、法醫精神病鑒定、法醫物證鑒定和法醫毒物鑒定。2、物證類鑒定,包括文書鑒定、痕跡鑒定和微量鑒定。
3、聲像資料鑒定,包括對錄音帶、錄像帶、磁盤、光盤、圖片等載體上記錄的聲音、圖像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況過程進行的鑒定和對記錄的聲音、圖像中的語言、人體、物體作出種類或者同一認定。
4、其他,根據訴訟需要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其他應當對鑒定人和鑒定機構實行登記管理的鑒定事項。
鑒定的原則:鑒定主體合法:鑒定材料合法:鑒定程序合法:鑒定步驟、方法、標準合法:鑒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法醫鑒定分幾級?
法醫鑒定種類很多,主觀判斷,你所提問的應該是法醫臨床鑒定分級。而臨床鑒定又有傷殘鑒定、傷情鑒定、重大疾病鑒定等。
傷殘鑒定可依照:工傷(一到十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交通事故(同上);保險條款(一到七級,一級最重,七級最輕,其中每個保險公司的條款又有所不同)。
傷情鑒定依照2014年實施的新標準,分為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微傷。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的司法鑒定活動,保障司法鑒定質量,保障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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