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能獲多少賠償
如何判斷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其合法性的判定需依據具體情形和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明確列出了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在試用期間,若公司能證明勞動者不符合當初設定的錄用條件,可解除合同。例如,招聘時要求應聘者具備特定專業技能證書,且在試用期內發現該員工并無此證書,影響工作開展,公司便符合此條解除情形。但需注意,公司應提前明確錄用條件,并在招聘過程中告知勞動者。?
- 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然而,公司的規章制度需符合法定程序制定,即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并進行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像 “因早退一分鐘被辭退” 的案例,公司雖有關于上下班時間及早退開除的規定,但未明確 “早退” 具體標準,在勞動者數次提前 1 分鐘離開工位時,未經綜合考察便單方從嚴界定為 “早退” 并解除合同,此行為因違反法定程序而不合法。?
-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致重大損害: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但對于 “重大損害” 的界定,法律無統一標準,通常需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點、損害后果等因素綜合判斷。比如,小型創業公司中,員工因失職導致一筆關鍵業務流失,使公司資金鏈斷裂面臨倒閉風險,應屬重大損害;而大型企業中,同樣業務流失可能在可承受范圍內,不構成重大損害。?
- 建立雙重勞動關系影響本職工作: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例如,員工在本職工作時間內頻繁為其他公司提供服務,導致本職工作出現大量延誤和錯誤,經公司警告后仍不改正,公司可依法解除合同。?
- 勞動合同無效情形: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合同無效,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如員工在應聘時提供虛假學歷證書,使公司基于錯誤認識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發現后可解除。?
-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這里的刑事責任包括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刑罰,以及被宣告緩刑等情況。但需注意,若勞動者僅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最終未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司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合同。?
此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提前 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額外支付 1 個月工資后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 醫療期滿無法工作: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無法勝任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解除合同。公司需證明已為員工安排了合適的新崗位,且員工確實無法勝任。?
- 不能勝任工作經調整仍不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公司可解除合同。例如,員工多次業績考核不達標,公司為其提供培訓課程或調整到其他適合崗位,員工依舊無法完成工作任務,公司可依法解除。但公司需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事實,以及培訓或調崗的合理性。?
- 客觀情況變化致合同無法履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公司可解除合同。比如,公司因業務調整,關閉某個部門,該部門員工原崗位不復存在,公司與員工協商轉崗等事宜無果,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但公司需證明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且已履行協商義務。?
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能獲多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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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解除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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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在多種合法解除情形下,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協商一致的;依照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進行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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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這里的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例如,勞動者在公司工作 3 年 7 個月,公司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 4 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若工作 2 年 4 個月,則支付 2.5 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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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假設某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 5000 元,勞動者月工資 20000 元(高于當地平均工資三倍 15000 元),在公司工作 15 年,其經濟補償為 15000×3×12 = 540000 元。?
違法解除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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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情形,屬于違法解除。此時,用人單位需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例如,勞動者在公司工作 2 年,月平均工資 8000 元,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為 8000×2×2 = 32000 元(經濟補償為 8000×2 = 16000 元,賠償金為經濟補償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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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主張賠償金時,若公司已支付經濟補償,應在賠償金中扣除已支付部分。如公司先支付了 10000 元經濟補償,后經仲裁或法院認定為違法解除,應支付賠償金 30000 元,那么公司還需再支付 20000 元(30000 - 10000)。?
勞動者面對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仔細判斷其合法性,若對自身權益有疑問,可咨詢專業勞動法律師,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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