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和承兌匯票有什么區別(匯票與承兌區別)
匯票和承兌匯票有什么區別
出票人不同,前者的出票人是銀行,后者的出票人是不特定的;前者是付款人先把錢存入了銀行,付款人存入多少銀行就支付多少.后者是即使付款人存入的錢不足以支付票面金額,銀行也會先對收款人足額支付,再向付款人追償;承兌期限不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九條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第二十一條 匯票的出票人必須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并且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不得簽發無對價的匯票用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票據當事人的資金。 拓展資料: 二、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與兌付,大體包括如下步驟:1、簽訂交易合同交易雙方經過協商,簽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2、簽發匯票付款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的規定,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3、匯票承兌付款單位出納員在填制完銀行承兌匯票后,應將匯票的有關內容與交易合同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填制"銀行承兌協議"及銀行承兌匯票清單,并在"承兌申請人"處蓋單位公章。 4、支付手續費按照"銀行承兌協議"的規定,付款單位辦理承兌手續應向承兌銀行支付手續費,由開戶銀行從付款單位存款戶中扣收。匯票是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一,我國的《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 它是一種委付證券,基本的法律關系最少有三個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在我國,匯票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由銀行簽發的匯票,叫銀行匯票;另一種是與銀行之外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簽發的匯票,叫商業匯票。 而商業匯票又分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指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銀行承兌匯票折價銷售。 銀行承兌匯票的主要投資者是貨幣市場共同基金和市政實體。其特點是:信用好,承兌性強,靈活性高,有效節約了資金成本。用銀行承兌匯票為商業交易融資稱為承兌融資。 二、銀行匯票銀行匯票是指由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辦理銀行匯票的銀行。 多用于辦理異地轉賬結算和支取現金,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銀行匯票有使用靈活、票隨人到、兌現性強等特點,適用于先收款后發貨或錢貨兩清的商品交易。
銀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有什么區別?它們是樣的嗎?
銀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是不一樣的,兩者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銀行匯票的概述:指由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銀行承兌匯票的概述: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指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二、兩者的用途不同:
1、銀行匯票的用途:辦理異地轉賬結算和支取現金。
2、銀行承兌匯票的用途: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
三、兩者的相關規定不同:
1、銀行匯票的相關規定:銀行匯票的簽發和解付,只能由中國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參加“全國聯行往來”的銀行機構辦理。跨系統銀行簽發的轉帳銀行匯票的解付,應通過同城票據交換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提交同城的有關銀行審核支付后抵用。
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和跨省、市的經濟區域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在不能簽發銀行匯票的銀行開戶的匯款人需要使用銀行匯票時,應將款項轉交附近能簽發銀行匯票的銀行辦理。
2、銀行承兌匯票的相關規定:由于有銀行擔保,所以銀行對委托開據銀行承兌匯票的單位有一定要求,一般情況下會要求企業存入票據金額等值的保證金至票據到期時解付。
也有些企業向銀行存入票據金額百分之幾十的保證金,但必須銀行向企業做銀行承兌匯票授信并在授信額度范圍內使用信用額度,如果沒有銀行授信是沒有開據銀行承兌匯票資格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銀行匯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區別
銀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主要存在如下幾方面區別:
1、兌換機構不同。
銀行承兌匯票必須由銀行承兌,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
2、出票人不同。
銀行匯票的出票人是銀行,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是不特定的.前者是付款人先把錢存入了銀行,付款人存入多少銀行就支付多少.后者是即使付款人存入的錢不足以支付票面金額,銀行也會先對收款人足額支付,再向付款人追償。
3、承兌期限不同。
銀行匯票由出票銀行簽發的,有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可用于轉帳,有“現金”字樣的也可用于支取現金。記名;允許轉讓;提示付款期是一個月。
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由出票人簽發承兌人承付,委托付款人在指定的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付款期限由交易雙方約定,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4、安全性不同
銀行匯票的申請人在簽發匯票時已經將資金轉入銀行的內部賬戶,由代理付款銀行見票時按實際結算金額付款給持票人;而商業匯票的資金是到期時從付款人賬戶劃付。所以,銀行匯票的安全性高于商業匯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九條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第二十六條
出票人簽發匯票后,即承擔保證該匯票承兌和付款的責任。出票人在匯票得不到承兌或者付款時,應當向持票人清償本法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規定的金額和費用。
拓展資料
匯票(Money Order)是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一,我國的《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它是一種委付證券,基本的法律關系最少有三個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正式實施,匯票的標準英文為Money Order。

銀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區別是什么?
銀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主要存在如下幾方面區別:
1、簽發機關不同。銀行匯票是由銀行簽發的,出票人是銀行;而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人不一定是銀行;
2、城規方式不同。即在承兌匯票時,銀行匯票按照實際結算金額支付,銀行承兌的匯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雙方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九條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第二十六條
出票人簽發匯票后,即承擔保證該匯票承兌和付款的責任。出票人在匯票得不到承兌或者付款時,應當向持票人清償本法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規定的金額和費用。
拓展資料:
銀行匯票:A bank draft is a cheque which you can buy from a bank in order to pay someone who is not willing to accept a personal cheque.
銀行匯票是指由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辦理銀行匯票的銀行。多用于辦理異地轉賬結算和支取現金,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有使用靈活、票隨人到、兌現性強等特點,適用于先收款后發貨或錢貨兩清的商品交易。
銀行匯票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卡片,為兌付行支付票款時作付出傳票;第二聯為銀行匯票,與第三聯解訖通知一并由匯款人自帶,在兌付行兌付匯票后此聯做銀行往來賬付出傳票;第三聯解訖通知,在兌付行兌付后隨報單寄簽發行,由簽發行做余款收入傳票;第四聯是多余款通知,并在簽發行結清后交匯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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