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書格式(上訴書格式范文 標準版圖片)
上訴狀格式
上訴狀格式范文就在下面,歡迎大家閱讀吧,下面就是上訴狀范文。
上訴狀的格式【1】
一、上訴狀的概念
上訴狀是訴訟當事人,因不服地方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審判決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的期限內(判決或裁定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期限),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重審、改判所制作的書狀。
上訴狀中的當事人雙方稱為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可以是一審程序中的原告人或被告人。
二、上訴狀的使用范圍
1.上訴范圍限于對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或裁定。
2.上訴狀要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才有效。
《刑事訴訟法》規定,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五日。
《民事訴訟法》規定,對民事訴訟提起上訴的期限為十五日,對民事裁定提起上訴的期限為十日。
上訴期限都從第一審判決書或裁定書送達當事人之日算起。
三、上訴狀的特點
1.強烈的針對性。
這是上訴狀最顯著的一個特點。
寫上訴狀時,要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對在認定事實、定性、運用法律條款和執行訴訟程序等方面的錯誤進行上訴。
2.充分的說理性。
上訴狀否定或部分否定法院第一審判決和裁定,除指出在什么問題上不同意加以否定外,還需要指出為什么不同意,這就需要擺事實、講道理。
四、上訴狀的作用
1.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上訴制度的建立,體現了全體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和民主精神。
2.上訴制度的建立,可以加強上一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指導和監督,提高辦案質量。
五、上訴狀的結構、寫法
上訴狀一般由首部、案由、上訴請求、上訴理由和尾部幾部分組成。
1.首部
由標題和當事人基本情況兩部分組成。
(1)標題。
應寫明案件的性質和文種,如“民事上訴狀”。
(2)當事人基本情況。
應先寫上訴人,次寫被上訴人,并用括號注明二者在一審中的訴訟地位(是被告還是原告)。
然后分項依次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當事人如系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則應寫明其全稱、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
如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則應寫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務和住址等。
z.案由
寫明上訴人不服的判決、裁定的來源,如“上訴人因xxxx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x年x月x日x字第x號判
決(裁定),現提出上訴,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
3.上訴請求
即上訴人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撤銷、變更一審法院裁判的請求。
撤銷原裁判的要具體寫明撤銷一部分還是全部。
4.上訴理由
上訴理由是論證上訴人的上訴請求的。
上訴理由是否充分有力,關系到上訴請求能否成立。
因此,要針對原審裁判的不當之處,進行有理有據的論述。
上訴理由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認定事實方面。
既可以對原審裁判在認定事實方面存在的錯誤進行論證,具體指出其錯誤的所在,并提出客觀、準確的事實進行說明,用以否定原審裁判認定的事實:又可以對原審裁判認定事實不清進行論述,這主要是指出原裁判認定事實的證據不充分。
(2)定性和適用法律方面。
如原審裁判認定的犯罪性質不準、罪名不當,或者混淆了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或者具有從輕、從重、減輕、加重等情節,而沒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裁判,均可以提出來,以便第二審人民法院審查時予以注意。
(3)審判程序方面。
主要是指出原審法院在審理中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程序,影響了案件的正確裁判。
如人民法院違背了刑事訴訟法關于起訴狀副本的送達期限,沒有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辯護人等,凡是可能影響案件正確裁判的,均可以作為上訴理由提出。
上訴理由論述完成之后,可以寫一簡短的結束語,如“為此,特向你院上訴,請依法撤銷(或變更)原裁判”。
5.尾部
注明致送機關:“此致X X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蓋章:具狀的年月日和附項。
附項主要包括上訴狀的副本份數,證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物證和書證的件數。
六、上訴狀的寫作要求
1.實事求是,J洛守法定程序。
書寫上訴狀必須切實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提出的事實和證據,必須真實可靠,經得起二審人民法院的調查核實。
要悟守法定程序,如有關上訴期限、上訴程序、上訴狀內容和格式等。
2.上訴理由要有理有據,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闡明上訴理由時,要針對原審判決在認定事實不準、不實、不清,使用法律不當,運用程序方面的錯誤,陳述正確的事實,講明其中的道理,提出上訴理由,切不能以非為是,無理纏訟。
3.上訴請求必須簡明、具體,針對原判的不當之處提出。
行政上訴狀【2】
上訴人(一審被告):x/縣公路段,地址://縣x x街4號,電話235XXX
法定代表人:黃x,職務:該公路段段長
委托代理人:張x/,/x地區律師事務所
被上訴人(一審原告)://縣林業局,地址:/x縣xx路12號
上訴人因與x x縣林業局路政管理一案,不服x x縣人民法院(19XX)x法行字第08號判決,特向你院提起上訴。
現將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分述如下:
上訴請求事項:
1.撤銷//法院(19XX)/法行字第08號判決;
2.依法維持/縣公路段作出路政管理處罰裁決書(19XX)x路政字第03號決定。
事實和理由: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
xx人民法院(19XX )/法行字第08號判決認定:x村地段不屬城鎮扦村,林業局在該村建房是經本縣有關部門批準的,距/x公路水溝10米以外,不屬違章建房。”這是不符合事實的。
實際上,從xx縣城建局繪制的“X X縣集鎮規劃圖”可看出,林業局建房位置已被納入集鎮范圍。
現在那里已修建了旅館、酒家、商店等固定建筑物101間,已形成初具規模的扦村,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據上訴人多次實地勘查,林業局所建房屋外墻與公路水溝外緣間的最遠距離只有8.5米,距公路中心線只有17米。
原判決書認定林業局所建房“距、X公路10米以外”毫無證據。
根據《/X公路管理條例》第18條規定:城鎮抒村在過境公路兩側建房,房屋各自離公路中心線的距離不得少于:國道省道20米。
第21條還規定:“郊外公路從公路林帶外緣或水溝外緣、路堤坡、路塹頂算起,國道省道兩側10米以內不得建房搭棚。”無論依據哪一條,林業局在X/村所建房屋都屬違章建筑,應予拆除。
二、原判適用法律不當
本案是路政管理糾紛案,認定林業局行為是否違章,只能以《xxxx公路管理條例》為準繩,而/X縣人民法院卻根據《民法通則》第”條第2款來定案是適用法律不當。
綜上所述,上訴人認為(19XX) X法行字第08號判決書認定事實不準,適用法律不當。
特請求貴院依法給予重審改判。
此致
X X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 X縣公路段
法定代表人:黃XX
委托代理人:張XX
19XX年X月XX日
附項:
1法定代表人證書1份;
2.授權委托書1份;
3.物證(照片)1份。
行政上訴狀范文【3】
上訴人(一審原告):李××,男,××歲,×族,× ××市人,×××市××人廠退休工人,住本市××村×街×號。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 :×××市××區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局。
法定代表人:賴××,局長。
委托代理人:王 ××,副局長。
案由:上訴人因不服××區人民法院(××)×法行字第4號行政判決, 現提出上訴。
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
請求:1.撤銷××區法院(××)×法行字第4號 《行政判決書》,依法改判;2.因被上訴人的工作人員失職及在執行職務中給上訴 人造成的建樓損失,應由被上訴人承擔行政侵權責任,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理由:
一 、上訴人于19××年×月×日經被上訴人批準,在××村×街×號自己家院內建成一座二層 東樓。
上訴人是以審批的圖紙和(××)×建字第×號《私房建筑許可證》為依據,并由被 上訴人派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勘驗、畫線、打樁定位后,上訴人才進行建筑施工的。
為了在 施工中不和鄰居發生矛盾,上訴人之子李××到被上訴人辦公室,當面在批準的建樓圖紙上 加蓋了自己的手章,并當場指明這1.15米(見圖紙)是西側房檐。
被上訴人聽后沒做任何 表示,也沒有往圖紙上作記錄說明。
在19××年×月×日,被上訴人要求上訴人去掉西房檐 10厘米,然后在房頂上修一個高棱,不要讓雨水從西邊流出就行。
從被上訴人這一要求來看 ,足以證明原審法院《判決書》中的經查:“……講明不要有任何建筑物(指房檐)”的說 法是不能成立的。
原審法院片面地聽取被上訴人沒有任何根據和證明的說法來作為判決的依 據,是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四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 繩”的規定的。
如果案件的事實、證據不清楚,應予調查核實,不能輕信一方自述。
二、 原審法院的《現場勘驗筆錄》大部分失實,但是造成這個失實的原因何在呢?原審法院不做 深入的調查研究,甚至連上訴人提供的有關證明(書證、調查筆錄)也未詳細調查核實,就 以《現場勘驗筆錄》為依據進行判決,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失職行為。
據上訴人所知,在建樓 時,有被上訴人到現場勘驗、打樁定位;在建樓一米高時,有其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當時及以后均沒有提出異議。
這方面的情況,為什么原審法院不給予考慮呢?上訴人建樓 西側留窗戶,是原圖紙就有的,只是門的位置安在南邊,并不像原審法院《判決書》所說: “原告申請圖紙的西立面是向西開門,但樓房建筑向南開門。
因此出現西側窗”那樣。
原告 樓門留在南面,被告及工作人員是知道的,是看過現場的,有關證據都證明了這一點。
從《 判決書》中提到“西側窗”問題,也足以說明“西邊1.15米處不要有任何建筑物”說法是 荒謬的。
如果把門安在西側,二層沒有走廊、房檐,又怎么進屋呢?再說為房檐發生糾紛時 ,被上訴人只說西房檐去掉10厘米即可,其他問題概不追究。
這只能說明被上訴人允許或默 認建樓的現狀,不作任何處理。
現在被上訴人又出爾反爾,對其這種行為原審法院就不應給 予保護,更不應該作為定案判決的`依據。
三、原審法院認為:“原告未按批準的《私房建 筑許可證》施工,樓房確屬違章建筑。”這是不能成立的。

民事上訴狀格式
民事上訴狀,是指訴訟當事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法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在上訴期限內不服第一審判決裁定,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撤銷、變更原審判決或裁定而寫的司法文書。適用于上訴期限內。下面是我整理的民事上訴狀格式范本,歡迎大家閱讀!
民事上訴狀格式 篇1
上訴人: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地址:__
被上訴人:__,女,身份證號:__
住址:__
聯系電話:__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因勞動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龍崗區人民法院(20xx)深龍法民(勞)初字第__號判決書,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撤銷原判,改判上訴人不須支付被上訴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__元。
2、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存在實質的勞動合同,被上訴人故意不與上訴人改簽規范的勞動合同,無權要求雙倍工資。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了《20xx年財務文員考核制度》,該文件明確約定了用人單位的名稱、勞動者的姓名、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等事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名為考核制度,實為雙方簽訂的實質的勞動合同。
雙方簽訂的《20xx年財務文員考核制度》第三條第9小條,約定被上訴人的工作職責為:嚴格按員工聘任管理制度和程序辦理員工入職、在職和離職手續。
負責具體考勤統計,每月按時統計和打印考勤表,提供財務核算及發放工資的依據。
辦好新員工入職手續和保管好員工的一切資料。
而依照《員工聘任管理制度》第三條規定上訴人本應在入職后一個月內為自己改簽勞動局規范的勞動合同,但其為達到謀取雙倍工資的目的,給其他員工改簽了規范的勞動合同,卻未為自己改簽。
因為保管人事檔案是被上訴人的職責,所以員工的勞動合同都保存在被上訴人手上,上訴人一直以為被上訴人為自己簽訂了規范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被上訴人為了個人私利,利用工作便利,在與上訴人簽訂《20xx年財務文員考核制度》后,故意不與上訴人改簽規范的勞動合同。
屬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情形,依法不須支付雙倍工資。
二、原審法院判決書認定雙倍工資差額為__元存在明顯的錯誤。
依照原審法院在事實查明部分的數據,可以計算得出被上訴人的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的工資總額為__元,但原審判決在本院認為部分又認定上訴人應支付被上訴人二倍差額為__元,重復計算了__元,屬于明顯計算錯誤。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當,請求貴院依法查清事實,支持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上訴人:
日期:
民事上訴狀格式 篇2
上訴人:趙xx,男,漢族,居民,住安丘市興安街道xx村xx號。
被上訴人:楊xx,男,漢族,安丘市興安街道xx居民委員會居民,住該村。
原審被告:劉xx,男,漢族,個體工商戶,住安丘市健康路161號。
上訴人因不服山東省安丘市人民法院(20xx)安民初字第996號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安丘市人民法院(20xx)安民初字第996號民事判決書,駁回被上訴人對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
原審判決認定:劉xx將涉案房屋退還給楊xx波,楊xx作為xxxx居委會的成員即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這是真正的顛倒黑白,是明顯大錯特錯的。
首先,劉xx與楊xx的轉讓協議是一份無效協議!(20xx)安民一初字第315號民事判決書認定(第4頁倒數第1—2行)明確記載:原告(劉xx)對該房屋無所有權,其向被告(趙xx)主張騰房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既然劉xx無房屋所有權,那么他所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是否合法?他有沒有權利來簽訂該房屋的所有權轉讓協議呢?有點法律常識的百姓都會做出正確的判斷,他顯然無權簽訂該房屋轉讓協議。
另外,被上訴人楊xx在(20xx)安民一初字第315號案件中,是作為劉xx的證人參加訴訟,是劉xx一家人為了在購房時省點錢的頂名者。
他既不是買賣關系的當事人,也不是建造人,與涉案房屋沒有任何關系,該房原始購買者名義上是劉xx。
20xx年1月16日,楊xx與劉xx簽訂協議,約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權自始至終屬于楊xx所有,與事實完全不符,該約定沒有效力。
但原審法院卻置生效判決這樣的法定證據于不顧,錯誤的認定該協議有效,并認為退還給楊xx是有效的。
顯然是大錯特錯。
楊xx自始對該房就沒有任何權利,怎么會出現一個退回房屋給楊xx的結論呢?
其次,原審法院沒有查明被上訴人是基于何種法律關系要求上訴人騰房。
上訴人自20xx年11月將此房屋裝修后入住該房至今已近6年,在庭審中,原審法院沒有查明上訴人是如何實際占有該房屋,是基于購買還是租賃還是強占,是用合法的手段還是非法的手段。
如果上訴人是購得此房,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自然應予駁回。
如果是租賃,是在租賃期限以內還是已過租賃期限。
如此重要的、基本的基礎法律關系原審法院卻不予審查,卻徑直作出判決,顯然是不考慮客觀事實。
二、原審判決適應法律錯誤。
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原始取得,此時房屋所有權的取得無需登記。
二是繼受取得,主要是通過房屋交易等法律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此時房屋所有權的取得必須經過登記,否則,即使房屋實際交付占有,房屋所有權也不發生轉移。
(20xx)安民一初字第315號民事判決書認定(第四頁22—23行):爭議房產系xxxx居委會開發的小產權商品房。
也就是說,該房屋沒有進行產權登記,還沒有確權。
轉讓房屋之人沒有所有權,受讓人卻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原審法院如此確認顯然錯誤適應法律。
三、原審法院審判程序違法。
1、原審判決雖然名義上采用普通程序審理,但事實上在審理過程中自始至終只有一名審判員審理。
2、判決送達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期限,判決書雖然載明判決時間為2011年4月20日,但送達給上訴人的時間為20xx年5月16日,這距離判決作出之日已經過去了一年之久,不知原審法院是出于什么原因。
四、本案顯然為劉xx與楊xx惡意串通,為了非法利益采用的所謂合法手段制造的蹩腳的伎倆。
上訴人于20xx年自劉洪波之母張xx手中以16萬的價格購得此房,裝修后居住至今。
當時劉xx年僅16歲,為在校學生,還不具備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購房者是其母親,這是不言而喻的事實。
上訴人在購房時雖然沒有與張xx簽訂書面協議,但張xx、張xx收下了上訴人的10萬元現金,上訴人實際占有該房,并進行徹底裝修。
從常理推斷,上訴人與張玉環的關系顯然是房屋買賣關系。
張xx、張xx雖稱該款是借款,但上訴人與張xx經營的是一樣的業務,是競爭對手,流動資金都不夠,憑什么借給張xx8萬元后又借給其姐姐張xxx2萬元?何況條也注明是收到現金而非借條。
劉xx一家就是因為2007年下半年房價暴漲,在上訴人沒有與其簽訂書面購房協議的情況下,為了私利反悔,想要回房子,向xxx村委補交款47850元,并將購房人改為劉xx,以劉xx名義起訴上訴人。
在20xx年安民一初字第315號案件敗訴后,為了達到其目的,又與楊建波炮制了本案。
綜上,原審判決顛倒黑白,違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嚴重侵犯了上訴人的合法權益。
上訴人不能妄猜其中的關系,但是上訴人極其憤怒。
請二審法院認真查明事實,依法主持正義,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上訴人:
日期:
民事上訴狀格式 篇3
上訴人:xxx,女,x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退休工人,現住x市x區x鎮x社區。
被上訴人:x通信有限公司x區分公司,住所地:x區x鎮x路19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經理。
被上訴人:x市x勞務事務服務有限公司,住所地:x市x區x旅館209室。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經理民事上訴狀經典范本百科。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x市x區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一、請求依法撤銷一審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
二、請求依法改判支持上訴人的一審各項訴訟請求;
三、一、二審訴訟費用均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一、原審法院對本案事實沒有查清:
1、原審判決“審理查明”中已經查明(第9頁第三自然段)“20xx年—20xx年期間的養老保險系其個人全額負擔”,但在“本院認為”中(第11頁最后一段)卻又認定“關于xxx主張被告聯通公司給付應由單位承擔的養老保險費用訴訟請求,因未向本院提供證據證明該項訴求,于法無據,故對原告的該項主張,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即原審法院一方面確認了20xx年至20xx年間的養老保險費用中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及個人繳納部分均是上訴人個人全額補繳的這一根本事實,但對于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網通公司返還應由其承擔的在此期間的養老保險費用9395.28元的訴訟請求卻又不予支持,明顯自相矛盾,難以自圓其說。
此外,上訴人的該項主張有x市社會保險局于20xx年x月x日出具的“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補繳)通知單”及xx區地稅局于20xx年2月5日出具的“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兩份證據予以證實,故上訴人的該項訴訟請求在二審中應當依法獲得支持。
2、上訴人自20xx年參加工作始,就在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從事營業員工作,直到20xx年5月退休,上訴人從未離開過工作單位—網通公司,更從未到過包括被上訴人xx勞務公司在內的其他任何單位工作。
但原審法院卻無視事實真相,錯誤認定上訴人在20xx年至20xx年4月間,與被上訴人xx勞務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真實情況是被上訴人網通公司采用欺詐手段,違反法律規定,為達到免除自己法律責任的非法目的,采用“反派遣”的違法手段,不顧上訴人已在其單位連續工作20余年的`事實,在未與上訴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自20xx年起,將上訴人“派遣”到被上訴人xx勞務公司,再由xx勞務公司將上訴人派回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嚴重損害了上訴人作為勞動者所應當享有的合法權益,上訴人在受欺詐以及違背自己真實意思情況下與被上訴人xx勞務公司自20xx年起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依法被確認為無效合同而原審法院卻將無效的勞動合同認定為合法的勞動關系,懇請二審法院將這種錯誤判決徹底予以糾正,依法確認上述勞動合同無效,并確認上訴人只與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3、原審法院對上訴人主張由被上訴人網通公司為其補繳醫療保險及給付休息日加班工資、超時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訴訟請求均超過訴訟時效的認定錯誤。
上訴人直到20xx年5月辦理退休手續時才發現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從未履行未上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法定義務;同時,與同期同崗位的員工在工資待遇方面差距巨大,未能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此時才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即此時才是勞動爭議發生之時,上訴人自此開始一直在主張自己的權利,并未超過訴訟時效,原審法院對訴訟時效的理解和認定錯誤,懇請二審法院予以糾正。
二、原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原審法院在對本案有關勞動合同效力的認定、訴訟時效的認定、舉證責任的分配及本案的處理依據等方面的法律適用上出現錯誤,應當適用的未適用,不應當適用的卻被錯誤適用。
綜上,原審法院在對本案的審理中重要事實沒有查清,適用法律錯誤,懇請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原審判決,并改判支持上訴人的各項訴求。
上訴人:
日期:
民事上訴狀格式 篇4
上訴人:名稱:xx 住所:xxxxxx 電話:xx
法定代表人:名稱:xxxxxxxx 職務:xx
委托代理人:姓名:xx 性別:xxxx 年齡:xx
民族:xx 職務:xx 工作單位:xxxx
住所:xxxxxxxx 電話:xxxx
上訴人因xxxxxx一案,不服xx法院于xx年xx月xx日xx字第xx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理由及請求:xxxxxxxxxxxxxx
上訴人:
日期:
附:
1、本上訴狀副本xx份。
2、有關證明材料xx件。
注:
①上訴理由應全面陳述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的不當或錯誤,提出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在一審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實、理由和證據。上訴的請求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銷、變更原判決。
②當事人不服法院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上訴狀格式及
所謂民事上訴狀,是指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民事判決或裁定,依法向上一人民法院上訴,請求重新審理案件而提出的一種訴訟文書。以下是關于民事上訴狀格式及精選范文,供以參考!
民事上訴狀格式【1】
上訴人(一審原告/被告)(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被上訴人(寫法同上)
一審第三人(寫法同上)
上訴人因 一案,不服 年 月 日收到判決/裁定書的 人民法院( ) 字第 號民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
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
上訴請求
1.撤銷 人民法院( ) 字第 號民事判決/裁定;
2.改判……;
3.兩審訴訟費用均由被上訴人負擔。
上訴理由
(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選擇)
一、原裁判適用法律錯誤。
二、原裁判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三、原裁判違反法定程序,或者審判人員收賄賂賂,影響案件正確裁判。
綜上所述,……特依《民事訴訟法》第147條的規定,提起上訴,請予改判,是為公允。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訴人
年 月 日
第1頁 共1頁
民事上訴狀的特征【2】
1.民事上訴狀必須是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別人無權提起;
2.民事上訴狀必須是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裁判不服所提起的;
3.民事上訴狀必須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制作第一審裁判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上訴狀的寫法
(一)首部。
應按順序定出下列事項: 1、標題“民事上訴狀”。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先定上訴人,后定被上訴人,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內容。
特別注意應把當事人在一審中的訴訟地位加以備注。
例如:“上訴人(一審被告)”,“被上訴人(一審原告)”。
3、不服原審判決或裁定的'事由。
如“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 ×年×月×日×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現提出上訴,上訴的請求理由如下: ”即轉入正文。
(二)請求和理由。
這部分應先寫提出上訴的訴訟請求,后說明上訴的理由。
訴訟請求應明確、概括、簡潔,使人一目了然。
上訴的理由關系到上訴請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論證上訴請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擊中要害。
上訴理由應根據具體情況從三個方面或其中這一來闡述。
首先,應針對原判認定的事實是否有錯誤,有沒有遣遺漏的重要事實,用以認定事實的證據是否可靠進行分析論證。
其二,分析原審對案件定性是否正確,運用法律有沒有錯誤。
最后,分析一審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有無違反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判的正確性。
(三)結尾,要寫清“此致”“×××人民法院”,并在右下方由上訴人簽名蓋章,注明年、月、日。
(四)附項。
寫明下列事項:1、上訴狀副本××份。
2、書證、物證各××件。
民事上訴狀范本精選【3】
上訴人:趙XX,男,19XX年8月2日生,漢族,居民,住安丘市興安街道XX村XX號。
被上訴人:楊XX,男,19XX年8月28日生,漢族,安丘市興安街道XX居民委員會居民,住該村。
原審被告:劉XX,男,19XX年1月15日生,漢族,個體工商戶,住安丘市健康路161號。
上訴人因不服山東省安丘市人民法院(xxxx)安民初字第996號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安丘市人民法院(xxxx)安民初字第996號民事判決書,駁回被上訴人對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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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與理由:
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
原審判決認定:劉XX將涉案房屋退還給楊XX波,楊XX作為XXXX居委會的成員即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這是真正的顛倒黑白,是明顯大錯特錯的。
首先,劉XX與楊XX的轉讓協議是一份無效協議!(xxxx)安民一初字第315號民事判決書認定(第4頁倒數第1—2行)明確記載:原告(劉XX)對該房屋無所有權,其向被告(趙XX)主張騰房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既然劉XX無房屋所有權,那么他所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是否合法?他有沒有權利來簽訂該房屋的所有權轉讓協議呢?有點法律常識的百姓都會做出正確的判斷,他顯然無權簽訂該房屋轉讓協議。
另外,被上訴人楊XX在(xxxx)安民一初字第315號案件中,是作為劉XX的證人參加訴訟,是劉XX一家人為了在購房時省點錢的頂名者。
他既不是買賣關系的當事人,也不是建造人,與涉案房屋沒有任何關系,該房原始購買者名義上是劉XX。
xxxx年1月16日,楊XX與劉XX簽訂協議,約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權自始至終屬于楊XX所有,與事實完全不符,該約定沒有效力。
但原審法院卻置生效判決這樣的法定證據于不顧,錯誤的認定該協議有效,并認為退還給楊XX是有效的。
顯然是大錯特錯。
楊XX自始對該房就沒有任何權利,怎么會出現一個退回房屋給楊XX的結論呢?
其次,原審法院沒有查明被上訴人是基于何種法律關系要求上訴人騰房。
上訴人自xxxx年11月將此房屋裝修后入住該房至今已近6年,在庭審中,原審法院沒有查明上訴人是如何實際占有該房屋,是基于購買還是租賃還是強占,是用合法的手段還是非法的手段。
如果上訴人是購得此房,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自然應予駁回。
如果是租賃,是在租賃期限以內還是已過租賃期限。
如此重要的、基本的基礎法律關系原審法院卻不予審查,卻徑直作出判決,顯然是不考慮客觀事實。
二、原審判決適應法律錯誤。
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原始取得,此時房屋所有權的取得無需登記。
二是繼受取得,主要是通過房屋交易等法律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此時房屋所有權的取得必須經過登記,否則,即使房屋實際交付占有,房屋所有權也不發生轉移。
(xxxx)安民一初字第315號民事判決書認定(第四頁22—23行):爭議房產系XXXX居委會開發的小產權商品房。
也就是說,該房屋沒有進行產權登記,還沒有確權。
轉讓房屋之人沒有所有權,受讓人卻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原審法院如此確認顯然錯誤適應法律。
三、原審法院審判程序違法。
1、原審判決雖然名義上采用普通程序審理,但事實上在審理過程中自始至終只有一名審判員審理。
2、判決送達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期限,判決書雖然載明判決時間為xxxx年4月20日,但送達給上訴人的時間為xxxx年5月16日,這距離判決作出之日已經過去了一年之久,不知原審法院是出于什么原因。
四、本案顯然為劉XX與楊XX惡意串通,為了非法利益采用的所謂合法手段制造的蹩腳的伎倆。
上訴人于xxxx年自劉洪波之母張XX手中以16萬的價格購得此房,裝修后居住至今。
當時劉XX年僅16歲,為在校學生,還不具備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購房者是其母親,這是不言而喻的事實。
上訴人在購房時雖然沒有與張XX簽訂書面協議,但張XX、張XX收下了上訴人的10萬元現金,上訴人實際占有該房,并進行徹底裝修。
從常理推斷,上訴人與張玉環的關系顯然是房屋買賣關系。
張XX、張XX雖稱該款是借款,但上訴人與張XX經營的是一樣的業務,是競爭對手,流動資金都不夠,憑什么借給張XX8萬元后又借給其姐姐張XXX2萬元?何況條也注明是收到現金而非借條。
劉XX一家就是因為xxxx年下半年房價暴漲,在上訴人沒有與其簽訂書面購房協議的情況下,為了私利反悔,想要回房子,向XXX村委補交款47850元,并將購房人改為劉XX,以劉XX名義起訴上訴人。
在xxxx年安民一初字第315號案件敗訴后,為了達到其目的,又與楊建波炮制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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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原審判決顛倒黑白,違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嚴重侵犯了上訴人的合法權益。
上訴人不能妄猜其中的關系,但是上訴人極其憤怒。
請二審法院認真查明事實,依法主持正義,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趙XX
xxxx年5月27日
刑事案件上訴書怎樣寫
刑事上訴狀的基本格式是這樣的:
1.上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訴案件自訴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基本情況)
2.被上訴人:(刑事自訴案件自訴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訴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訴則不列被上訴人)
(姓名等基本情況)
3.上訴人因某某某一案,不服某某人民法院某年某月某日多少字第多少號刑事判決(或裁定),現提出上訴。
4.上訴請求
(具體的上訴請求)
5.上訴理由
(對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服的具體內容,闡明上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訴的請求和理由。
民事上訴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一、民事上訴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上訴書:是指當事人對 一審 法院的 判決書 或裁定不服時,在拿到判決書的一定期限內(民事案件是十五天,刑事案件是十天),判決生效前,當事人所要履行的上訴程序中向上一級法院遞交的說明情況并提出上訴,要求上一級法院對案件進行 二審 審理的法律文書。 民事上訴書 上訴人:名稱:_____ 住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委托 代理 人:姓名:_____ 性別:_______ 年齡:______ 民族:____ 職務: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上訴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理由及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1、本上訴書副本___份。 2、有關證明材料___件。 注意問題 ①必須是向有 管轄權 的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通常在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書后都會有“不服本判決(或者裁定)在15日內(裁定為10日)向××中級(或者高級、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字樣,因此,只要按照要求填寫即可。 ②上訴書的內容必須明確,一般應針對一審判決的內容闡述自己觀點,提出一審所認定的事實、適用法律錯誤的地方,以便要求上級法院予以糾正。 生活中,雙方可能會因為一點小事爭吵然后鬧上法庭,請求民事 訴訟 ,而對于一方對訴訟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上訴,那么這時候就需要寫一份上訴書,如果是民事案件那么就需要在拿到判決書的十五天內申請上訴,否則過期則不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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