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社保繳費標準(成都市職工社保繳費標準)
社保的繳納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1、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2、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3、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由于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社保5大險種的繳費基數與待遇補償基數均與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掛鉤,因此,平均工資水平的提高,會帶來各社保險種的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單位職工社保繳費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一)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以省(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
繳費基數上限:300%社平工資;
繳費基數下限:60%社平工資。
1、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于省(市)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于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資的300%。
2、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二)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計算方法
1、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
2、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3、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三)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按照目前的規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滿15年,即必須滿180個月。中間可以中斷,不影響領取養老金,但如有中斷,會影響養老金待遇。繳費滿15年的提倡繼續繳納,多繳多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公司社保繳納標準是多少
單位社保繳費比例為:
1、養老保險:單位繳19%個人繳8%。領取養老保險待遇需兩個條件:必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及其以上。
2、醫療保險:單位繳6%個人繳2%。從參保繳費之日起,滿6個月后才能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率分為0.6%—3.6%共8個檔次,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單位所屬行業特點核定費率。
4、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率為0.3%,如果男職工參加了生育保險,妻子沒有參保,在生育時也能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貼。
5、失業保險:單位繳0.6%個人繳0.4%,失業保險必須在繳滿一年后才能享受,一般為交一年領2個月,交2年領4個月,但享受的最高時限不能超過24個月。
6、住房公積金:單位與個人繳費同等匹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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