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保釋(什么叫保釋期)
保釋是什么意思簡單點
保釋也叫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保釋什么意思
保釋,是一種用金錢或者提供擔保人的方式來限制被保釋人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保釋在我國又叫取保候審,一般被保釋人要出具相應的保證書,還要求被保釋人要隨傳隨到。
如果被保釋人違反規定,保證人沒有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是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的;除此之外,如果是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被保釋人違反規定,是要沒收繳納金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保釋什么意思?
保釋是具保釋放、取保釋放的簡稱。
為在司法機關被關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擔保而準予釋放。在資本主義國家,保釋須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請并繳納相當數額的保證金。在中國,對應當逮捕的人犯,如發現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司法機關將申請保釋的人和保證人當面對保落實,然后予以釋放。這種保釋措施體現了革命的人道主義精神。
擴展資料:
根據《朗文法律詞典》的介紹,保釋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擔保或者接受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將其釋放的制度”。保釋制度發源于英國,大約形成于12-13世紀。波洛克和梅特蘭認為保釋制度直接產生于實際需要,而不是對抽象自由的熱愛。
經歷了500年的緩慢發展,英國1826年頒布的《刑事司法法令》才在本質上徹底改造了舊時代的保釋,使之成為一個全新的制度。英國《1976年保釋法》第1條規定:
(1)在某人被指控或被宣告有罪的程序中或者相關的程序中,可準予保釋。
(2)因為某一罪行被逮捕或正在被簽發逮捕證的犯罪人可準予保釋[2]。法律傾向于給予任何被監控者保釋,準予保釋是常態,而不準保釋反而有著十分嚴格的規定。
什么叫保釋
“保釋”是老百姓對“取保候審”制度的一種簡稱,通常對證據不足或者罪行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對犯罪嫌疑人而言具有離開看守所獲得較大程度的人身自由的效果,因此獲得取保候審是嫌疑人和家屬極其希望和應當去追求的結果。取保候審需要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嫌疑人不逃避并隨傳隨到。取保候審期滿,如果沒有違反法律規定,保證金須要退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保釋是什么意思?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