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里新聞(龍里新聞刑事案件)
貴州省龍里縣,4.19案件的被害人是誰?
4月27日,備受廣大市民關注的"4.19"案件偵破情況新聞發布會在龍里縣公安局召開。
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莫濤主持新聞發布會。副縣長王永坤通報了案情偵破情況。
4月19日下午17時發生的2名兒童失蹤案,經龍里縣公安局專案組民警連續6天的鏖戰,在黔南州公安局刑偵支隊、技偵支隊的大力支持下,于4月26日下午在貴陽成功將殺害2名兒童的犯罪嫌疑人抓獲。
經犯罪嫌疑人交待,因其女友陸某于2011年年初離家出走,他懷疑陸某的出走與其堂妹有關,由此懷恨在心,遂萌發殺害其堂妹的2個孩子進行報復的心理。4月19日下午17時許,犯罪嫌疑人駕駛摩托車來到西關坡守候,見2名受害人正準備回家,遂上前謊稱要帶2名受害人出去玩,后駕摩托車將2名受害人帶到龍山鎮大土村附近的山坡上,用木棍將2名受害人打昏后,殘忍地用刀將其殺死,然后逃離現場。案發后,犯罪嫌疑人逃至貴陽市花溪大道一工地藏匿。
案發后,龍里縣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走訪排查,確定嫌疑人后,對其社會關系進行全力排查,并于4月26日下午16時在貴陽市花溪大道將嫌疑人抓獲。

貴州農村大豐收是什么樣的?
秋收時節
看到農民伯伯們
個個喜笑顏開
看來是個大豐收年啊
2017年|秋收
此刻的小編
也為農民伯伯感到開心
為了表達心中的喜悅之情
那就吟詩一首吧
西風催暑退,
雨潤稻金黃。
收刈人聲動,
農家酒更香。
這首詩
表達意思的大概是
豐收時節
稻谷金黃
因為大豐收
人們話語更加歡快
喝的酒也更加香濃
表達了人們豐收的喜悅之情
谷物大豐收
是對人們辛勤勞作之后
最欣慰最滿意的回報
金秋時節
農家人為了慶祝一年一度的大豐收
根據傳統習俗
舉辦一些慶祝豐收的活動
這不
就在前幾日
咱們龍里縣醒獅鎮涼水村的農戶們
在田間舞龍
歡天喜地慶祝大豐收呢
醒獅鎮涼水村的農戶們在田間舞龍慶祝豐收
谷物飄香
2017年|大豐收
龍里縣醒獅鎮涼水村按照當地傳統習俗
每逢豐收時節
村民們都要到田間將自扎的“龍”舞動起來
以開啟全村稻谷收割
確保稻谷粒粒歸倉
醒獅鎮涼水村的農戶在田間展示豐收的稻谷
醒獅鎮涼水村的農戶通過傳統的收割方式
在收割稻谷,力爭粒粒歸倉
看到這樣的場景
小編不禁感嘆
勞動人民是最偉大的
而上天也是公平的
當我們付出汗水后
收獲的就是秋天的喜悅
一分耕耘
一分收獲
希望來年
人們同樣迎來像這樣的谷物大豐收
年年到田間“舞”動起來
來源|龍里新聞中心
編輯| 羅文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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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幼兒園虐兒事件 你受到了什么啟發
保護幼兒。
案件引入新聞一:11月20日上午9點,備受關注的南京虐童案二審維持原判。15年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轄區某學校老師反映,兒童小施身上有多處表皮傷,懷疑系遭其養母李征琴毆打所致。隨后,養母李征琴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9月30日,南京浦口法院對虐童案作出一審判決,養母李征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貴陽,簡稱筑、金筑。別稱林城、筑城。其位于貴州省中部,東南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甕安、龍里、惠水、長順4縣接壤。
貴州省龍里縣要劃入貴陽成為區?
是啊,以后要把龍里建設成貴陽的一個新興城市
給你看一條3月份的新聞。
金黔在線訊
3月26日,記者從龍里縣政府獲悉,備受黔南和貴陽人民關注的貴龍城市經濟帶總體規劃編制已完成,其中將新建一條從龍里縣城直通貴陽城區“心臟”大十字的“貴龍城市快速干道”。
龍里縣城距貴陽中心僅28公里,黔南州和龍里縣搶抓貴州省委、省政府將龍里納入貴陽城市經濟圈等機遇,積極與貴陽對接。
3月26日,龍里縣委書記吳俊和縣長羅俊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介紹,目前,該縣正在新建一座長300多米、寬40米的城市立交橋和一條長240多米的城市隧道,將西南兩個片區聯成一體。同時將新建一條從龍里縣城直通貴陽城市“心臟”大十字的“貴龍城市快速干道”,通過5至10年努力,把龍里建成貴陽城市經濟圈中的新型城區。
陳金富最近新聞是什么
陳金富:堅定不移做憲法的 信仰者維護者實踐
豐都新聞網訊(記者?陳芷琦)6月23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陳金富在縣政府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憲法集體宣誓儀式上要求,要堅定不移做憲法的信仰者、維護者、實踐者。參加宣誓的人員為2021年12月以來縣政府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代表。全體宣誓人員齊唱國歌,隨后右手舉拳,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莊嚴宣誓。陳金富指出,進行憲法宣誓,對于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他要求,各宣誓人員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做講政治的明白人,做懂法律的規矩人,做干實事的帶頭人,做守紀律的干凈人,以憲法宣誓為新起點,將誓言付諸依憲辦事、履職盡責的實際行動,忠于職守,勤勉工作,不辱使命,不負人民。
貴州又一起喝酒死亡事件!6名同飲者被判賠17萬!
勸酒需謹慎,
望君莫貪杯。
一起因貴定法院凍結六位被執行人
微信余額的執行案,
爆出一段 因相聚飲酒后一方死亡
引發的民事賠償案。
聚餐上醉得不省人事
第二天發現人已死亡
2018年6月25日,王某邀約羅某國一起到龍里縣洗馬鎮平村長寨的蘭某虎家中聚餐。在蘭某虎組織下,席上8人喝酒,聚餐持續到當晚23時許,羅某國因大量飲酒醉得不省人事。
次日零時,同桌吃飯的王某和楊某春提出返回貴定, 其余參與飯局人員在明知楊某春 ( 另案處理 ) 系酒駕的情況下,不僅沒有進行勸阻,反而任由楊某春開車將醉酒的羅某國載回貴定。
楊某春到達目的地后在嘗試叫不醒羅某國的情況下沒有及時送醫救治,而是獨自離去 ,直至天亮時發現羅某國死亡。經貴定縣公安局認定:羅某國系醉酒后嘔吐物阻塞呼吸道導致窒息死亡。
事后,死者羅某國的家屬以原告身份將當晚在場的其余6人告上法庭, 認為6名被告未盡到共同飲酒產生的安全保障義務及勸阻義務,在明知或應當知道羅某國醉酒后生命健康存在一定危險的情況下沒有對其進行妥善安置,也未事先通知羅某國的家屬對其進行看護和照顧,最終導致發生羅某國死亡的嚴重后果。
2018年10月30日,貴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六被告向原告給付賠償款178630.1元 ( 王某、楊某春、蘭某虎、王某元各支付賠償款35726.02元,蘭某某、蘭某付各支付賠償款17863.01元 ) 。
六被告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今年6月18日,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終審判決生效后,被告拒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給付義務。
被告人拒絕支付17萬賠償款
法院凍結6人微信支付
今年7月16日,原告向貴定法院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通過執行系統網絡查詢,發現六位被執行人微信均有幾百元不等的余額后, 于7月17日通過執行系統將六位被執行人微信余額進行凍結。凍結微信支付將對被執行人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
在得知無法使用微信支付后,本案六位被執行人分別于7月18日、19日主動到法院聯系承辦法官,并簽收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7月19日當天,承辦法官現場約談雙方當事人,對六位被執行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細致地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并將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法院可能采取的各種強制手段一一告知在場各位被執行人。
最終,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共識:被執行人王某、楊某春、蘭某虎、王某元各自向申請人給付賠償款35726.02元及案件受理費1043.2元,蘭某某、蘭某付各支付賠償款17863.01元及案件受理費521.6元,六位被執行人共同承擔申請執行費2579元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7月22日,六位被執行人均主動履行了各自的義務;申請執行人自愿放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7月24日本案圓滿執行完畢。
原本的開心的飯局和聚會,
卻因為這樣的意外變成了痛苦的回憶。
這件事告誡大家:
在聚會的時候酒雖可以調節氣氛,
但是不但不能勸酒,
還要及時制止過量飲酒!
要知道,一旦出現意外,
大家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貴州人一向待人熱情,喝酒豪爽。
可是,過量飲酒、勸人飲酒僅僅是熱情嗎?
很多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說明:
這樣的熱情,是極其危險的,
甚至可能會“殺人”!!!
2018年12月26日,當天,鳳岡縣永安鎮村民孫某,受好友邀請參加吃“庖湯肉”,席間與陳某等人一同飲酒。 喝完酒后,其家屬發現孫某情況異常,神志不 清,于是立即送往永安鎮衛生院。因病情嚴重,孫某被轉至鳳岡縣醫院,但經搶救無效身亡。事后, 參與喝酒的8名同桌共同賠償死者家屬42萬元。
六盤水男子酒后回家路上摔死,
酒友賠了11萬!
2016年2月15日,家住六盤水城區的張某電話邀約了尹某、李某等人一同飲酒。當晚,尹某等會喝酒的14人同坐一桌,總計喝了約6斤白酒,其中尹某喝了約4兩。散場后,由于人員較多,張某并未注意到自己帶來的朋友離去的情況。不料,當晚尹某并未回到家中,他醉酒后墜落到水溝中傷及頭部造成死亡。事后,參與喝酒者共同賠償死者家屬11.6萬元。
貴州興仁戰友聚餐飲酒死亡,
同飲四人自愿補償!
2015年10月,唐某、王某、李某、任某、付某是多年戰友,再相見,五人邀約一同到餐館吃晚飯及飲酒。23時左右,王某與唐某一同打車前往被告王某家中,0時許,王某之妻發現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的唐某呈側躺姿勢,且呼吸急促,醫護人員到現場搶救無效死亡。死者妻子遂將王某、李某、任某、付某訴至法院,四名戰友自愿補償原告42400元。
貴陽租客朋友喝醉墜樓身亡,
家屬索賠62萬元!
2015年1月,貴陽的小龍,在家中飲酒后,突然接到了好友小勇的電話,邀請他到位于金鴨加油站附近的出租屋內過生日。推杯換盞后,醉酒的小龍到廁所方便,一不小心失足,竟然翻過廁所的窗臺從四樓掉下來,經搶救無效死亡。事后,家人覺得是因為出租房窗臺護欄太矮了,才掉了下來,便把小勇及出租屋房東告上了法院,索賠62萬余元。
看完新聞,
多彩妹在惋惜的同時,
也感受到一種恐懼:
這些事就隱藏在我們的生活中,
而大多數人在當下幾乎
只感受得到一飲而盡的暢快,
完全不清楚“火拼”酒量、
勸人飲酒可能產生的可怕后果,
以及將承擔的法律責任!!!
法官提醒
五種勸酒情形要承擔法律責任
在參加宴請中,
如果飲酒出事,
有五種情況勸酒者需承擔法律責任:
1
勸酒致飲酒人傷亡,
組織者、勸酒者、同飲者是否有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勸酒人應當對飲酒人酒量和承受能力作出符合常理的必要判斷,并給予飲酒人必要勸阻的注意義務。如果沒有盡到注意義務,造成飲酒人傷亡的,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組織者、勸酒者、同飲者均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
然而,主要責任應由受害人自己承擔,比例約為60-70%。組織者、同飲者、勸酒者承擔次要責任,為30-40%。
2
勸未成年人飲酒導致嚴重后果的,
又該承擔怎么樣的責任?
勸未成年人飲酒,分兩種情況:如果飲酒者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10歲以上,18歲以下),由此導致的后果,勸酒者承擔次要或同等責任。如果飲酒者是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10歲以下),勸酒者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
3
如果對方原來就患有疾病,
酒后誘發身亡的,責任又該如何承擔?
道理同上,勸酒者承擔次要責任。如果明知對方身患疾病不能飲酒,仍再三勸酒,勸酒者的過錯加深,需承擔同等責任。
4
酒后進行駕車、游泳、劇烈運動未加以勸阻的,
勸酒人和同飲者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如何才算盡到“勸阻義務”?
如果沒有盡到勸阻義務,仍然承擔次要責任。盡到“勸阻義務”,例如明知對方要開車,就不能默許對方飲酒;明知對方喝了酒,就要阻止對方不開車,找代駕或送其回家直至交付其同住家屬。
5
沒有把醉酒者安全送達,
如把對方送到小區門口,
在上樓過程中摔傷,各方又如何承擔責任?
勸酒者應當承擔妥善安置和救助醉酒者的義務;如果撒手不管,則構成不作為的違法行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于造成的損害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在酒桌上,量力而為才是最聰明的做法!
小酌或許怡情,
但豪飲一定傷身!
更也再別說下面這種傻話:
……
酒這東西,
喝了本身也沒什么好處。
多彩妹身邊也不乏勸酒人,
尤其是喜歡說“不給面子”的勸酒人,
他一定不知道醫藥費比面子貴!
小伙伴一定注意:
喝酒助興雖好,
但不可貪杯,不要任性勸酒,
更不要酒后駕駛!!!
轉發!
給身邊的酒友們都看看吧~
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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