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企業(關聯企業借款)
關聯企業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關聯企業具有下列認定標準: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控制關系;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方控制;以及企業之間具有其他的利益關聯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所稱關聯方,是指與企業有下列關聯關系之一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一)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控制關系;
(二)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
第一百一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所稱獨立交易原則,是指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價格和營業常規進行業務往來遵循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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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關聯企業
所謂關聯企業,是指與其他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或間接控制關系或重大影響關系的企業。相互之間具有聯系的各企業互為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在法律上可表現為由控制公司和從屬公司構成。而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的形成主要在于關聯公司之間的統一管理關系的存在。
這種關系往往籍助于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實質上的控制而形成。
擴展資料
以下企業認定為關聯企業:
1、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一企業提供特許權利(包括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才能正常進行的;
2、相互間直接或間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或以上的;
3、直接或間接同為第三者擁有或控制股份達到25%或以上的;
4、企業生產經營購進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價格及交易條件等)是由另一企業所控制或供應的;
5、企業與另一企業之間借貸資金占企業自有資金50%或以上或企業借貸資金總額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業擔保的;
6、企業的董事或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務董事是由另一企業所委派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關聯企業
企業法律規定的一般關聯企業有哪些
關聯企業主要由《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關聯企業,是指公司與公司之間存在經濟聯系以及利益上的歸屬關系。通過控制和被控制關系形成的關聯企業主要有母子公司之間;同一母公司的各個子公司之間;不存在投資關系,但存在控制和被控制關系的公司之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什么是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在法律上可表現為由控制公司和從屬公司構成。根據相關的規定,對于關聯企業的認定,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相互間直接或間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間接同為第三者擁有或控制股份達到25%或以上的;
3、企業與另一企業之間借貸資金占企業自有資金50%或以上或企業借貸資金總額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業擔保的;
4、企業的董事或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務董事是由另一企業所委派的;
5、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一企業提供特許權利(包括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才能正常進行的;
6、企業生產經營購進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價格及交易條件等)是由另一企業所控制或供應的;
7、企業生產的產品或商品的銷售(包括價格及交易條件等是由另一企業的控制的);
8、對企業生產經營、交易具有實際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關聯的關系包括家族、親屬關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一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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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關聯企業什么意思
關聯企業的認定標準是:
1、相互間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間接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控制股份達到25%或以上的;
3、企業與另一企業(獨立金融機構除外)之間借貸資金占企業實收資本50%或以上,或企業借貸資金總額的10%是由另一企業獨立金融機構除外擔保的;
4、企業的董事或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務董事是由另一企業所委派的;
5、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一企業提供的特許權利(包括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才能正常進行的;
6、企業生產經營購進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價格及交易條件等)是由另一企業所控制或供應的;
7、企業生產的產品或商品的銷售(包括價格及交易條件等)是由另一企業所控制;
8、對企業生產經營、交易具有實際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關聯的關系,包括家庭、親屬關系。
關聯企業的認定標準
一、關聯企業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1、關聯企業的認定標準如下:
(1)該企業的母公司;
(2)該企業的子公司;
(3)與該企業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
(4)對該企業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
(5)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
(6)該企業的合營企業;
(7)該企業的聯營企業。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相關用語的含義】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二、注冊企業程序是什么
注冊企業程序如下:
1、企業名稱核準;
2、在工商系統遞交材料;
3、申領營業執照;
4、公司刻制章子;
5、銀行開基本戶;
6、稅務機構備案;
7、領稅票;
8、開始開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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