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調查取證權,律師調查取證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調查取證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調查取證的法律依據:
《律師法》第三十五條,
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边@里法院依當事人申請而調取的證據材料主要有: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材料;三是當事人及其訴訟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什么人有調查案件的權利?
1、國家機關具有調查取證權的國家機關對于立案處理的案件,為查明案情、收集證據和查獲違法行為人而依法定程序進行的專門活動和依法采取的有關強制措施。通常情況下,具有調查取證權的國家機關有: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其他行政機關在其行政職能業務領域的調查取證權。
2、律師概念律師調查取證權是指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有權向有關單位、個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這是律師應當享有的重要權利之一,也是律師順利執業的保障。
律師的調查取證權是否需要在委托書上列明?
律師的調查取證權利。應當在委托書上列名。根據律師法的相關規定。律師,持有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的函。以及。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人民法院的調查令。就可以調取證據。這是法律賦予律師的權利。各級。相關的機關。應當保障應當保障律師的權利。
為什么律師在調查取證時的權利要比當事人多些?
首先要說明,我們這里討論的律師調查取證,可不是僅指律所開封介紹信的調查取證,主要是指律師持法院出具的調查令所進行的調查取證。
為什么當事人自己不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律師調查取證的權利要比當事人多?我們僅以民事訴訟(也就是打官司的法律規定)為例。
一、調查取證是個專業活
打過官司的人都知道“誰主張誰舉證?!钡嬲僮髌饋?,一般的當事人既搞不清自己應當提供哪些證據,也不清楚如何去搜集證據。搞不好,一是搜集一堆缺乏證據效力的東西,二是耽誤了舉證期限。
二、律師調查可以提高司法資源的使用效率
這里說的司法資源,主要指法官為審理案件所投入時間和精力。一個案子如果因為舉證問題而多次開庭,就意味著主審法官要對這個案件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時間,因而會影響到其他案件的及時審理。訴訟中的一些調查取證工作由當事人的律師去做,法官可以把精力集中在案件審理上。
三、律師受行業紀律約束
因為律師受到行業紀律的約束,所以律師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會尊重被調查的單位的管理權,不會影響到被調查單位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
四、律師與法官之間是多次博弈的關系
做訴訟的律師要經常出入法院,反復地和法院、法官打交道,如果他胡亂申請調查令,亂用調查令,法院一是可以建議司法局對這樣的律師予以規制,二是不再給這樣律師出具調查令。如果法官不出具調查令,律師一般也不會反復糾纏。
無訴律師怎么查信息?
律師可以通過調查取證來查詢個人信息。律師具有調查取證權,根據案情的需要,律師可以自行調查取證。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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