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報廢標準,報廢車輛標準?
報廢車輛標準?
機動車報廢年限
1、非營運9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為15年。最初的6年內每2年審驗1次,之后為1年1審,使用年限超過15年后,每半年審驗1次,能通過審驗即可無限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4、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5、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6、微型貨車和19座以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不可申請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8、帶拖掛貨車、礦山作業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9、吊車、消防車、鉆探車、專項作業車等專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適當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1、半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2、半掛牽引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3、三輪農用車,報廢年限為6年,可申請延期至9年;
14、四輪農用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15、正三輪摩托車,報廢年限為7年至9年,可申請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車,報廢年限為8年至10年,可申請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機動車里程報廢規定
①總質量1.8t以下的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礦山作業專用累計行駛300000km;
②總質量1.8t以上的載貨汽車累計行駛400000km;
③特大、中、輕、微型客車(含越野車)累計行駛500000km;
④裝配多缸柴油機的四輪農用運輸車累計行駛250000km;
⑤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0000km;
機動車可延長報廢年限規定
1、1990年7月7日后注冊登記的總質量1.8t以上、6t以下(含6t)的輕型載貨汽車,達到報廢年限后,經檢驗合格,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最長不得超過10年;
2、總質量6t以上的載貨汽車,達到報廢年限后,經檢驗合格,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最長不得超過4年;
3、旅游載客汽車,達到報廢年限后,經檢驗合格,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最長不得超過10年;4、9座以上的非營運載客汽車,達到報廢年限后,經檢驗合格,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最長不得超過10年;
5、20座以上(含20座)營運客車,達到報廢年限后,經檢驗合格,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最長不得超過4年;
6、其他汽車
①15年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乘用車),達到報廢年限后,經檢驗合格,可延長使用年限,超過20年的,每年需定期檢驗4次,對總延長年限沒有強制性的規定;
②6年三輪農用運輸車、裝配單缸柴油機的四輪農用運輸車,達到報廢年限后,經檢驗合格,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最長不得超過3年;
③9年裝配多缸柴油機的四輪農用運輸車嗎,達到報廢年限后,經檢驗合格,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最長不得超過3年。
機動車提前報廢補貼
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5.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6.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7.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8.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9.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
10.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11.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
報廢車輛標準?
1.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重、中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累計行駛40萬公里;特大、大、中、輕、微型客車(含越野車)、轎車累計行駛60萬公里;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
2.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其他車輛使用10年;
3.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4.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5.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50%的;
6.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7.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車和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外,對達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貨車輛,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依據國家機動車安全排放有關規定嚴格檢驗,性能符合規定的,可延緩報廢,但延長期不得超過本標準第二條規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都需按公安部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不符合國家有關汽車安全排放規定的應當強制報廢。
需要注意的是
以下情況屬于國家強制報廢的車輛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 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 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
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2022年機動車輛報廢標準最新規定?
報廢車輛標準(新規):
國將強制實行國Ⅳ(四)排放標準,所有排放不達標的國Ⅱ、國Ⅲ車型,將不允許上牌和過戶。如果是已經上牌的車輛則需要進行達標檢測,一旦排放不達標將直接引導車主進行報廢或者強制進行報廢。
具體要求如下:
如果經過維修或者是調整仍然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的;經調整和維修仍不符合機動車上路安全的;在檢驗有效期滿后的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中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或者達到一定年限的則會強制進行報廢。
同時,在新的規定中取消了對小型私家車的報廢年限,這對于車主們來說無疑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但這并非代表著大家的私家車不會被報廢,只是用另外一種形式來衡量。出現這種情況的私家車也將會被強制報廢:
1、行駛里程為60萬公里的車輛
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 無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駛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
2、年檢未通過或者未按時年檢
如果年檢沒有通過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車輛就會被強制報廢。現在對私家車的規定是1-6年每兩年檢測一次,第7年到15年是每年檢測一次,15年之后是每半年檢測一次。如果在3個檢測周期內車輛沒有通過或者未按時進行年檢,車輛就會自動被強制報廢。
3、排放超出國家標準限制
除了年檢的限制外,車輛排放是否達標也關系到私家車是不是會被強制報廢。根據的最新規定,2017年1月1日起全國已經開始國五排放標準。
在這輪限制國一、國二車輛的同時,政策制定者還應該提前預測國三、國四車輛未來的出路,并盡早制定相關政策,對廣大車主進行引導。
上面說的都是家用五座轎車和七座內SUV的情況,不同類型汽車的強制報廢年限是不一樣的,下面是其他車型的報廢標準:
01 / 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 無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駛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超過15年后必須每年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豪車報廢)。
02 / 皮卡強制15年必須報廢,皮卡在美國也許是民用轎車,但在中國法規一律按照貨車對待。(打算買超大型福特猛禽F150等大皮卡的朋友,要注意15年的報廢年限)
03 / 出租車使用年限是8年;
04 / 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
05 / 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5年;
06 / 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15年;
07 / 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2年;
此外,提前報廢還有一些相應的獎勵補貼:
01 / 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02 / 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03 / 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04 / 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05 / 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06 / 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07 / 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08 / 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09 / 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
10 / 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11 / 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
要注意的是,提前報廢的車必須是自愿報廢的,不能達到強制報廢的要求,也就是我們上面說的那三點,另外,如果購車時享受過一些政策補貼的就不能再享受報廢補貼了,這個需要具體咨詢當地的車管部門,然后衡量一下是賣給二手車販劃算,還是申請報廢更好!
車的報廢期怎么算?
1、非營運9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為15年。最初的6年內每2年審驗1次,之后為1年1審,使用年限超過15年后,每半年審驗1次,能通過審驗即可無限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4、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5、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6、微型貨車和19座以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不可申請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8、帶拖掛貨車、礦山作業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9、吊車、消防車、鉆探車、專項作業車等專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適當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1、半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2、半掛牽引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3、三輪農用車,報廢年限為6年,可申請延期至9年;
14、四輪農用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15、正三輪摩托車,報廢年限為7年至9年,可申請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車,報廢年限為8年至10年,可申請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二、相關法規
國家汽車報廢新標準 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調整汽車報廢標準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00]1202號)和公安部《關于實施<關于調整汽車報廢標準若干規定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公交管[2001]2號)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車報廢標準中,非營運載客汽車和旅游載客汽車的使用年限及辦理延緩報廢的標準調整為: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后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lO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游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1997)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后,不得辦理注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查詢的過程中,不需要等到報廢公司提供了辦結憑證才去查詢,車管所在辦理完畢后,信息將第一時間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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