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養老人的法律法規(民法典養老人的法律法規內容)
贍養老人的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五編 婚姻家庭 中有規定,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條款:
第1067條第二款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1069條規定:……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變化。
第1074條第二款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除此之外《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也有具體介紹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托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赐蛘邌柡蚶夏耆?。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條 老年人對個人的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
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與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搶奪、轉移、隱匿或者損毀應當由老年人繼承或者接受贈與的財產。
老年人以遺囑處分財產,應當依法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額。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后,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條 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條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系密切、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
老年人未事先確定監護人的,其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第二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為老年人隨配偶或者贍養人遷徙提供條件,為家庭成員照料老年人提供幫助。

新民法典對贍養老人的規定?
民法典對于贍養父母的法律規定主要有以下這些:1、成年子女對于缺乏勞動能力或者是生活困難的父母具有贍養的責任;2、對于成年子女有能力履行贍養義務而沒有履行該義務的,沒有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
法律分析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對于缺乏勞動能力或者是生活困難的父母具有贍養的責任;對于成年子女有能力履行贍養義務而沒有履行該義務的,沒有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另外成年子女對于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狀態而消滅。如果子女拒不支付,也可以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調解,說服子女給付。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可以通過訴訟程序提出請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父母的實際需要和子女的經濟負擔能力,通過調解或判決方式,確定贍養費數額和給付辦法。對于被贍養人有生活來源,但因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勞務扶助,起訴至人民法院的,法院也應當受理,從而促使義務人全面履行義務。義務人有能力贍養而拒絕贍養,構成遺棄,情節惡劣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贍養老人的法律法規
民法典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是成年子女對于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應當履行贍養義務,贍養義務可以通過給贍養費和經??赐先说姆绞铰男械?,在取證時,可以查明子女是否有給贍養費,還有是否有經常去探望老人,這樣就可以知道子女是否有贍養老人了。因此未贍養老人是可以很容易取證的,只要子女沒有給贍養費,或者沒有經常去看望,就可以直接確定子女沒有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我國關于老年人權益保障的法法律法規有哪些?
我國關于老年人權益保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 2、《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五條: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對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至三百七十一條關于居住權的規定,(如老年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5、《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是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老齡事業和產業協同發展,構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層次、高品質健康養老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而制定的。
贍養老人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贍養的意思是指子女或晚輩對父母或長輩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的幫助;
2、贍養老人是子女的法定義務;
3、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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