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一家投資公司需要什么條件(個人注冊投資公司條件)
成立投資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注冊投資公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1、公司股東:-個及以上股東。2、公司監事:可以設監事會(需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設一名監事。3、公司注冊資本:投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00萬以上。4、公司核名:首先要進行網上注冊核準公司名稱,需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查名。5、公司經營范圍:經營范圍必須要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成立一家投資公司需要什么要求
一、成立一家投資公司需要什么要求
1、成立一家投資公司需要的要求如下:
(1)投資公司是以自有資產進行投資,并以投資作為主要經營業務的公司;
(2)投資公司的投資業務和直接經營的業務應予區分;
(3)內資設立的投資公司,其投資的領域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外,核定經營范圍時,對其投資的范圍可以用概括性的語言表述;
(4)一個股東注冊投資公司,注冊資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二、投資公司的經營范圍是什么
1、工商代理、企業形象策劃、企業管理咨詢、財稅顧問、投資顧問、財稅代理、資產托管、商務資訊;商標注冊;
2、教育資訊,翻譯,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進出口業務等多個領域,每個公司注冊時申請的經營范圍不一樣,需要區別對待的;
3、投資管理,實業投資,投資信息咨詢,經濟信息咨詢,商務信息咨詢。

注冊一個投資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注冊投資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1、投資公司是以自有資產進行投資,并以投資作為主要經營業務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資公司?!豆痉ā穼ν顿Y公司這種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應當允許設立投資公司。設立投資公司不須經人民銀行批準。
2、投資公司的投資業務和直接經營的業務應予區分。投資公司經營范圍中的“投資”是指該公司投資某行業、產業的范圍,而不表示該公司直接經營該項業務。如:“對旅游業的投資”,是指該公司可以投資旅游業,而不表示經營旅游業務.旅游業作為投資領域,不須報行業管理部門批準。
3、內資設立的投資公司,其投資的領域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外,核定經營范圍時,對其投資的范圍可以用概括性的語言表述。投資公司除投資外,可以直接經營其他業務,直接經營的業務,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審批的,應報有關部門審批.
4、一人(一個股東)注冊投資公司,注冊資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資。
注冊流程
1、核準名稱,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在1—3個工作日后就會出審核結果。
2、核名通過后,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后,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5—15個工作日后就會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3、在預約當天攜帶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等基本資料,領取營業執照。
4、最后在1—2個工作日內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注冊完成。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簡要總結:
注冊一個投資公司需要什么條件?1、投資公司是以自有資產進行投資,并以投資作為主要經營業務的公司?!豆痉ā穼ν顿Y公司這種形式已予以肯定,所以設立投資公司不須人民銀行批準。2、可在公司名稱中使用“投資”一詞,可以做為公司行業特征。
投資公司注冊需要什么條件
狹義的投資公司,專指公司型投資基金的主體,是依法組成的以營利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滿足以下條件:有公司住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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