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員工來公司辦離職手續的通知怎么寫?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員工來公司辦離職手續的通知怎么寫?
離職通知書格式如下各部門經理、主管:(。。。)部門(。。。)職位(。。。)姓名,于某年某 月某日,正式辦理完畢離職手續,指定職位全面接手工作。請及時與該離職員工有工作接觸的下屬員工傳達通知書的相關內容。人力資源部某年某月某日已離職通知書即是勞動者提前30天寫好離職通知書,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合同,在勞動者正常離職后,用人單位下發給各部門該員工已離職,不屬于用人單位的書面通知擴展資料離職通知書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一方依法向另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書面通知,具體有如下兩種情況。
1、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離職通知書就是勞動者依法向用人單位遞交書面離職通知,要求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遞交的離職通知書,請閱看附件范文。《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離職通知書就是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送達書面離職通知,要求或者與勞動者協商在啥年月日到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勞動合同法》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簽了公司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嗎?
一、簽收了用人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只能說明你已收到該通知書的事實。如果你對解除勞動合同不服的,或者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當然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
勞動者簽收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意味著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時,勞動者申請仲裁的期限從收到解除勞動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計算。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二、勞動合同法上的賠償金,是具有特定含義,有幾種情形:
如: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用人單位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應承擔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個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通知書
XXXXXXXXXX公X司:
現因貴司對本人存在如下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
1、 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2、 未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為此,本人被迫依據《勞動合同法》 、《勞動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知貴司: 從即日起解除你我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 請貴司在收到本通知書即日支付本人 年 月、 月份的工資并按本人的工作年限向本人支付(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特此通知。
通知人: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通過 EMS的方式郵寄給 XXXXXXXXXXX
公司,一份通知人留存。公司給我發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我還要進行工作交接嗎?
不需要了,你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你們勞動合同關系解除,如果確系被迫解除,能夠申請仲裁,向公司主張支付經濟賠償金。建議你參考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你是隸屬哪一種情形,歡迎致電詳詢。《中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限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限定向勞動者提議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商量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限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限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商定要求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認可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限定終止固定時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限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如何送達?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職工回單位并對逾期不歸者按自動離職或曠工處理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179號文)的規定,用人單位可按先后順序,采取以下三種方法:
首先,應采取直接送達的方式,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當面送交本人,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若本人拒絕簽收或直接送達有困難,則應將當面送達的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并錄音或錄制視頻,以保留證據。
然后,應采取郵寄送達方式,最好通過郵局以EMS專遞的方式,向員工寄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若郵件被退回未能送達,則公司應將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郵寄送達的證據,若沒有這份證據,則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達,也是無效的。
最后,在獲取未郵寄送達的證據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 日,即視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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