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書,一審判決書不簽可以嗎?
一審判決書不簽可以嗎?
一審判決書可以不簽字。對于一審判決書,如果不簽字,法院可以用其他方式送達,比如留置送達。如果你在15天內不上訴,判決照樣生效。如果你不認可判決,不想讓判決生效,可以在15日內提起上訴,上訴后,一審判決就不再生效。所以一審不在判決書上簽字是可以的。
一審民事判決書和再審民事判決書的區別?
1、程序發生的原因或主體不同
一審訴訟程序的發生,基于當事人的起訴權和法院的管轄權;而二審程序的發生是基于當事人的上訴權和二審法院的審判監督權;
第二審程序是因為當事人不服一審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開始,即第二審程序的發生,是基于當事人行使上訴權;
而引起審判監督程序發生的主體只能具有審判監督權的國家機關。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才能依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
2、提起方式不同
一審可以是口頭形式。
上訴只能采用書面形式;
再審程序的提起方式比較復雜,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應提交申請書和生效法律文書。
3、提起訴訟的時間要求不同
一審的法定訴訟時效基本都是3年。
上訴要受上訴期限的限制,且期限較短;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
4、審理的對象不同
第一審訴訟程序是以原告的起訴狀和被告的答辯狀為基點展開的,審理的對象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益爭議。
第二審程序是當事人因不服一審未生效裁判,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而發生,所以二審程序的審理對象,是一審裁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而再審程序的審理的對象是生效的法律文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具有強制性、排他性和穩定性,對法院、當事人和社會都具有約束力,任何人都無權改變。
只有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使監督權引起再審程序的發生或者當事人依法申請再審引起再審程序的發生,才能對該判決、裁定再次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
一審后多久可以出判決書?
很快的。刑事案件如果是一個法官審理的話,從檢察院起訴之后,20天內就要結案。也就是說,開庭過后,基本上1周內就要下判決書。如果是3個人審理的,從檢察院起訴之后,一個半月就要結案。正常開庭后,如果不需要繼續調查,也在10天內可以下判決書。如果案情復雜,一般會延期審理,一次延長1個月左右。
一審民事判決書與二審民事判決書的區別?
一審法院與法院二審民事判決書都是法院就實體權利義務作出的裁判制作的法律文書。區別在于:一審的判決書,雙方當事人就判決的內容如果不服,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法定期限15天內上訴,否則就成為生效的法律文書;二審的判決書為終審判決,雙方都不可以上訴了,如果一方認為判決不當,只能通過審判監督程序進行申訴,但不得拒絕執行。
一審判決書不取的話生效嗎?
判決經過一審后,即便被告沒有去拿判決書,這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后果:法院的判決是國家強制力的,每個人都應該主動履行,不然將會有以下三個后果:
第一經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會對你的房屋進行搜查,包括扣押、拍賣你的財產,凍結你名下所有的銀行賬戶,并且查封你的住宅。
第二,如果不執行法院給予的判決,將會受到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和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并且可以重復的執行。第三如果執意不執行法律文書,情節非常嚴重的就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構成了不執行判決和裁定罪,將會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拘役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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