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說拘留但是沒執行(派出所說拘留但是沒執行可以買機票嗎)
行政拘留十天警察說不執行
行政拘留十天警察說不執行,是有這種情況的。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是指行為人違反治安管理,依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為人存在某種特殊原因,決定給予其行政拘留處罰不予執行的一種執行制度。行政拘留不執行的情形如下: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可以不執行,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派出所行政拘留決定書簽字了好幾天了,沒有執行,是不是有什么改變
行政處罰決定,一旦作出,即行生效;只要處罰決定沒有被撤銷的,就不存在失效的問題。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派出所說拘留但是沒執行
如果公安機關不執行的,當事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的上級機關或者同級人民法院進行投訴舉報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四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的法律文書制作逮捕證并立即執行。必要時,可以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協助執行。執行逮捕后,應當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公安機關未能抓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應當將執行情況和未能抓獲的原因通知決定逮捕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撤銷逮捕決定之前,公安機關應當組織力量繼續執行。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采取的懲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采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公安局處罰書說拘留7天,不予執行什么意思?
公安機關對當事人判處的拘留七天不予執行,是根據行為人的行為性質,情節較輕來認定,可以不在指定的拘留所拘留,行為人可享有人身自由。
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行政拘留七日不予執行,其實就是對某一種已經能夠認定的違反治安管理法的行為處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拘留分為三種,包括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首先要知道,刑事拘留是一種針對犯罪嫌疑人強制性暫時剝奪人身自由的措施,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為三天,但對于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長至三十天。在拘留期限之內,公安機關會進行偵察如認為犯罪 證據確鑿,嫌疑人應當保送檢察院批捕,而對于證據不足或情節輕微不構成刑事處罰的嫌疑人,視情況施行行政拘留處罰,或者無罪釋放,無罪釋放的當事人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另外,行政拘留其實就是對某一種已經能夠認定的違反治安管理法的行為處罰,所以肯定會留下案底,也就是要被記入檔案。關于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對以后報考公務員或警校會有一定的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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