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利害關系人在申報期屆滿后)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點是什么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點是:1、引起程序開始的方式特殊。依據(jù)當事人的申請。2、適用于特定的范圍。只有兩類情況:一是按照規(guī)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jù)被盜、遺失或者滅失的;二是依照法律規(guī)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項。3、公示催告案件無明確的相對人。4、審判程序簡略。適用公示催告程序?qū)徟邪讣恍枰⒁膊淮嬖谕ǔTV訟程序所有的開庭前的準備、開庭審理等階段。5、結案方式特殊。只有兩種:判決和裁定。6、實行一審終審。
公示催告程序終結的情形有哪些
除人民法院做出除權判決,公示催告程序正當終結外,以下幾種情形將引起公示催告程序的非正常終結: 1.在申報的期間沒有人申報,或者申報被駁回的,公示催告申請人逾期不申請除權判決的,終結公示催告程序。 2.公示催告期間申請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逕行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 3.在公示催告期間,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報權利,未被駁回的,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并及時通知申請人和支付人。 4.公示催告申請人的申請被駁回的,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 5.支付人在接到停止支付的通知前已經(jīng)對該票據(jù)支付的,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何為法律上所說的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百九十三條 按照規(guī)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jù)持有人,因票據(jù)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向票據(jù)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規(guī)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項,適用本章規(guī)定。
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書,寫明票面金額、發(fā)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票據(jù)主要內(nèi)容和申請的理由、事實。
第一百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內(nèi)發(fā)生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jù)情況決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五條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應當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終結。
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jù)權利的行為無效。
第一百九十六條 利害關系人應當在公示催告期間向人民法院申報。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關系人的申報后,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請人和支付人。
申請人或者申報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一百九十七條 沒有人申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申請人的申請,作出判決,宣告票據(jù)無效。判決應當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
第一百九十八條 利害關系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在判決前向人民法院申報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判決公告之日起一年內(nèi),可以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起訴。
什么叫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關系人,在法定期間內(nèi)申報權利,逾期無人申報,作出宣告票據(jù)無效(除權)的判決程序,屬于非訴訟程序。
其特點是:
1.認定喪失票據(jù)或其他事項的事實而不是解決民事權益的爭議;
2.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階段性,公示催告與除權判決是前后銜接的兩個階段,除權判決依催告申請人再次申請做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公示催告階段適用獨任制,但進入除權判決階段則必須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3.實行一審終審,不得上訴。
公示催告程序適用的范圍:
1.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jù)被盜、遺失或滅失的事項。我國目前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jù)有支票、匯票、本票三種,另外《公司法》還規(guī)定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并作出除權判決。
2.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舉例說明公示催告程序,具體一點的例子
第一步:丟票(丟失或者滅失)(火燒、被盜、水洗…………)(現(xiàn)實中很多假丟票的)
第二步:第一時間向支付行掛失(雖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醒支付行盡到注意義務,避免所丟票據(jù)扭轉產(chǎn)生額外事端)
第三步:準備好《公示催告申請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票據(jù)的復印件(有背書的復印件最好,這樣就不用另外舉交合法背書扭轉的其他單位證明了,這樣才可以證明你作為申請的單位是最后的合法持票人)、還有接警證明(被盜被搶的情況下,若是遺失,最好寫一份情況說明),最后準備好100塊的人民幣,然后坐飛機、搭地鐵、趕的士、自駕車以最快的速度到支付行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立案.
第四步:法院在接受你的上述材料后進行立案受理,然后制作《停止支付通知書》并向支付行送達,這時,銀行一簽字,那么這張所失銀行承兌匯票就相當于“凍結”了,銀行會“有條件的不支付票據(jù)款項”.
第五步:法院接下來會制作《公告》,內(nèi)容是催促利害關系人在公告期內(nèi)(不少于60天)向法院申報權利,然后要將這個公告刊發(fā)在《人民法院報》,費用有600、1000、1800元三種(刊發(fā)速度取決于你出多少公告費).
第六步:《人民法院報》會在刊發(fā)公告當天向你的提供的手機號上發(fā)一條短信告訴你發(fā)在了哪天哪天的報紙上,然后你從收到短信那天氣掰指頭數(shù)日子,等到數(shù)夠60天(公告日期不少于60天,日期是可變的,但一般都是60天)然后向受理法院查詢是否有人申報權利.
第七步:若無人申報權利,你就要出具一份《除權申請》,要求法院判決你所丟失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
第八步:法院在合議后會制作《民事判決書》及《公告》(這里的公告是判決公告,不同于第一份公告),然后將這份公告仍然刊發(fā)在《人民法院報》(費用是300元),報社同樣會在刊發(fā)當天給你發(fā)短信,收到短信后你就可以到法院拿判決書了,同時,法院還要向支付行送達《民事判決書》.到此為止,整個公事催告的程序就走完了.你就可以拿著判決書向支付行要錢了.(至于需要什么手續(xù),各個銀行規(guī)定不一樣,就要打電話詢問銀行了)
公示催告程序
此處利害關系人一般指支票的實際持有人,讓其申報是為了可以讓利害關系人依據(jù)手中的支票主張自己的權利。沒人申報的,法院即可作出除權判決。
第一百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內(nèi)發(fā)生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jù)情況決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五條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應當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終結。
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jù)權利的行為無效。
第一百九十六條 利害關系人應當在公示催告期間向人民法院申報。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關系人的申報后,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請人和支付人。
申請人或者申報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一百九十七條 沒有人申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申請人的申請,作出判決,宣告票據(jù)無效。判決應當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
第一百九十八條 利害關系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在判決前向人民法院申報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判決公告之日起一年內(nèi),可以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起訴。
參考資料:參見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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