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破租賃什么意思(買賣不破租賃什么意思呀)
買賣不破租賃什么意思?
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系也不產生任何影響,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買賣不破租賃受到約定限制和法定限制:
①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買賣不破租賃受當事人另有約定限制。
②事先抵押權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買賣不破租賃受限制。
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買賣不破租賃“受限制。
租房注意事項
在租房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遇到“二房東”的問題。所以簽約的時候,一定要要求房東提供房產證、身份證,必要時還要提供戶口本等證件的原件,以防上當受騙。
有人在自己租的房子快到期的時候,會發布租房信息,然后自稱是房東,在騙完房租后就直接走了,半個月等到真的房東出現時,受騙者只能吃啞巴虧了!
當然租房的時候也害怕遇到黑中介,利用這樣伎倆來騙人,如果是通過租房中介租賃的房屋的,應該看他的營業執照,才能安心。
買賣不破租賃是什么意思?
買賣不破租賃指的是買賣交易不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執行。房屋租賃期間內,因贈與、析產、繼承或者買賣轉讓房屋的,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期間內,因贈與、析產、繼承或者買賣轉讓房屋的,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十三條 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擴展資料: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參考資料來源:阜陽市政府——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買賣不破租賃的含義
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租賃物所有權的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由于在抵押權實現時,租賃物的所有權自會因拍賣、變賣、折價等實現行為而發生變動,故而抵押權與租賃權的關系也應當遵循“買賣不破租賃”規則。
我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規定,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并轉移占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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