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侵犯財產權行為)
侵權行為有哪些
《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侵權行為的類型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權行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權行為。
3、侵害身份權的侵權行為。
4、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
5、侵害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有:
1、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的基本含義是:過錯是加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礎。如果加害人在主觀上不存在過錯,就當然不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觀上有過錯則可能承擔民事責任。
2、無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不問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人應當對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謝謝。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過錯責任原則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七條無過錯責任
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侵犯財產權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分析】
對于侵害財產權的情形,需要依法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民事責任;而如果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有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刑事刑事犯罪,一經定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承擔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如果受到別人侵害時,可以報警,爭取警方的幫助;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別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侵害財產權的行為表現
一、侵犯財產所有權的表現有哪些
盜竊、詐騙、敲詐勒索、搶劫、搶奪等都屬于侵犯公民財產權利的行為
根據以上行為相關的司法解釋
如果構成追究刑事責任的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標準的 會被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追究行政責任
二、財產所有權的法律特征
財產所有權
財產所有權具有權利主體上的特定性。
財產所有權具有強烈的排他性.
三、財產所有權的權能
占有
是指所有人對物的實際控制的事實狀態。占有權即對所有物加以實際管領或控制的權利。
所有權的占有權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在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種類,以區分不同的占有狀態。
第一、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權過程中親自控制自己的財產。非所有人占有則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實際控制和管領所有物。
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這是對非所有人占有的進一步分類。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規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權利。非法占有則指無合法依據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第三、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這是對非法占有的再分類。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時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其占有為非法。惡意占有則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時已經知道或應當知道其占有為非法。
使用
使用權是指依照物的屬性及用途對物進行利用從而實現權利人利益的權利。所有人對物的使用是所有權存在的基本目的,人們通過對物的使用來滿足生產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當然的使用權,另外,使用權也可依法律的規定或當事人的意思移轉給非所有人享有。
收益
收益是指民事主體通過合法途徑收取物所生的物質利益。收益權即民事主體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權利。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兩類。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關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天然孳息在沒有與原物分離之前,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則需依據一定的法律規定進行。
處分
處分權是指所有人依法處置物的權利。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事實上的處分是指通過一定的事實行為對物進行處置,如消費、加工、改造、毀損等。法律上的處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改變物的權利狀態。如轉讓、租借等。
處分權是所有權內容的核心,是擁有所有權的根本標志,是決定物之命運的一項權能。因此,在通常情況下,處分權均由所有人來行使,但在特殊情況下,處分權可以基于法律的規定和所有人的意志而與所有權分離。如國有企業依法處分國有財產。占有、使用、收益、處分一起構成了所有權的內容。但在實際生活中,占有、使用、收益、處分都能夠且經常地與所有人發生分離,而所有人仍不喪失對于財產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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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財產的民事侵權行為有哪些?
侵犯財產的民事侵權行為包括故意損害他人財產、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盜竊別人財產以及搶奪別人財產等。也就是只要侵權人的行為導致受害人財產遭到了損失,那就屬于侵犯財產的民事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損害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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