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侵權律師(網絡侵權律師費誰承擔)
想請個北京專利侵權律師
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 業務領域 知識產權法務部
本所知識產權法務部由我所實力較強的資深律師組成,潘強、徐國強、賈芳律師擔當主要成員,我所的律師主要就知識產權管理、專利、商標、著作權、軟件保護、網絡侵權和反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為當事人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具體業務范圍包括: 我所知識產權法律服務不僅涵蓋專利、商標、專有技術、著作權、反不正當競爭、商業秘密等傳統知識產權領域,而且還在計算機軟件、網絡傳輸、域名、特許經營、影視音像、媒體文化等高新、邊緣領域提供尖端的法律服務,我所曾成功代理宮白羽后人狀告單田芳著作權侵權糾紛,在知識產權特別是著作權領域有獨到見地。

檀健次方發布律師聲明,將對侵權網友追責到底,你怎么看?
檀健次方發布律師聲明,將對侵權網友追責到底,小編覺得這個行為是非常好的,如果沒有嚴懲這些侵權網友的話,都有可能會讓他們得寸進尺,越來越肆無忌憚的在網絡上發表一些不好的言論,對于明星來說名聲是非常重要的,而這些不好的言論自然會危害明星的名聲。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所有的人都需要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尊重他人人格尊嚴。
小編覺得這個行為是非常好的,如果一直沒有采取行動的話,就感覺特別懦弱。既然這些造謠的人有膽量在網絡上發表一些不好的言論,那么自然會承擔相應的后果,只要明星光明磊落,沒有做過任何不好的事情,也不怕別人造謠,就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能當出氣筒,不要忍氣吞聲,對這個社會的治安并沒有太好的效果。網絡上有一些用戶對檀健次發表了一些惡意捏造的謠言以及抹黑言論,已經嚴重的侵犯了明星的名譽權等合法權益,這種問題是非常嚴重的,也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賠償精神損失。
網友們需要遵守法律法規,不要隨意造謠聽謠,信謠傳謠。有人說無風不起浪,但是很多人都是雞蛋里挑骨頭,人紅是非多,檀健次通過一部電視劇爆火之后,自然就有很多人將目光集中在他的身上,大家都開始鼓勵他并且稱贊他,如果突然有一些不好的言論是關于他的,自然會引起更多人的注意力,那些喜歡他的人會極力的去反駁,而那些討厭他的人自然就會煽風點火。
越來越多的明星開始重視自己的名譽權,每當發現網絡上有一些造謠的人,都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并且發布律師聲明,但是很多人對這種方式都已經免疫了,所以明星既然發出了這樣的聲明就要一直進行下去,不能只是嚇唬他們。
如果有人在網上惡意散布自己的隱私該怎么辦?
報警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所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散布他人隱私是違法的行為,可以第一時間報警。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隱私權的主體應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隱私權的宗旨是保持人的心情舒暢、維護人格尊嚴,而且隱私權是一種人格權,是存在于權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權利,亦即以權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為標的之權利。人格權最明顯特征在于其非財產性,企業法人的秘密則是與企業法人的經濟利益相掛鉤,是企業的一種財產。
同時隱私權受到侵犯后,構成一種人格傷害,內心的不安,而企業法人的秘密受到侵犯后會構成企業經濟利益的損失。法人雖然也有秘密,但屬于商業秘密范疇,用《反對不正當競爭法》來保護。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網絡侵權行為需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律師信箱)
李子柒發律師聲明斥300余賬號惡意侵權,她對相關方提出來哪些要求?
李子柒發律師聲明斥300余賬號惡意侵權,她要求相關人員停止這種侵權的行為,同時也要刪除掉與自己相關的內容。李子柒之所以會突然發律師聲明,是因為網絡上出現了很多搬運視頻的人,除此之外還有一位網友表示社交平臺上再無李子柒,冒用李子柒的身份重新開始。這種做法對李子柒造成了嚴重的侵權行為,而且這樣的行為確實是違法的,所以李子柒才會向對方發律師聲明。
李子柒是熱度非常高的一個女網紅,她的視頻內容多半都是為了傳播中國傳統文化而存在的,所以李子柒受到了很多網友的喜歡。但是李子柒和簽約公司之間出現了很多的矛盾,所以李子柒的賬號已經很長時間沒有更新了。并且李子柒和公司正在走法律程序,所以很多網友對最終的結果都是比較關心的。在這個時候網絡上卻突然出現了很多冒充李子柒的人,這些人的存在確實欺騙到了部分的粉絲群眾。
其實這些侵權者的相關行為確實是非常常見的,因為李子柒的熱度非常高,所以這些博主們當然想要分一杯羹了。只要提到了李子柒就能收獲到很高的熱度,而且還能用這種方式騙一騙粉絲,這些博主利用李子柒的名字騙取了很多人的信任。而且還有很多人利用假賬號進行相關的注冊,企圖用這種方式來分離李子柒的IP。
其實這一系列的舉動多半都和李子柒的公司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因為該公司想要通過這種方式來分割李子柒的流量,并且不想讓李子柒回歸。相信李子柒能夠很好的處理這種現象,也希望網友們能夠明白這種做法是侵權的。如果持續下去的話有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希望大家都能夠清醒一下,不要被熱度沖昏了頭腦。
范冰冰網絡侵權糾紛一審勝訴,被告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范冰冰網絡侵權糾紛案引起了網友們的注意。
范冰冰。
雖然范冰冰現在已經不在娛樂圈里活躍了,但是有關她的事跡仍然在網絡上流傳著。
提起范冰冰這個名字,大家對她的美貌一定都是贊不絕口的。但實際上她本人也是一個演員,只不過她的美貌讓人很難注意到她的演技,這大概就是長得太美的煩惱吧。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部分人們對那些長得好看的人有時候都充滿著惡意,更不要說范冰冰身處在一個公眾視野的娛樂圈了,對于她的關注更是不在少數。當然,詆毀她的也更不在少數。
在 4月30日的時候,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文稱由其所代理的演員范冰冰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件一審已經勝訴,并且范冰冰也對此點了贊。
據了解,被告被告廣州聚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該公司在其注冊、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中發布了一篇針對范冰冰的文章,文中包含大量誹謗性言論,被判構成對范冰冰名譽權的侵犯。
并且法院做出了如下判決:被告廣州聚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須在涉案微信公眾號連續十日向范冰冰賠禮道歉,并向范冰冰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律師費共計40000元。
所以網絡真的不是法外之地,造謠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這句話不論是公司還是個人都是一樣運用的,不要為了所謂的吸引目光,吸引粉絲的熱度而做出違法犯罪的事情,這樣的“買賣”可是得不償失的。
而這些誹謗造謠中大多都是針對在公共視野露面的明星們,他們會謊稱是據知情人士的“爆料”,但實際上卻是編寫了一些不實內容來完成他們所謂的“爆料”,而這就屬于造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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