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案件查詢公開網)
什么叫案件
案件
[編輯本段]案件
àn jiàn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刑事案件
xínɡ shì àn jiàn
[1]1.為追究刑事責任而由司法機關立案處理的案件。在我國,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批準逮捕和檢察、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構成要素
(一)作案時間要素
(二)作案空間要素
(三)案件相關人要素
(四)案件相關行為要素
(五)案件相關物要素
基本特點
(一)外在表現為直接侵害形態
(二)多數案件存在明顯的犯罪現場
(三)案件因果聯系復雜多樣
(四)案件形成具有階段性與突發性
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指發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爭議,當事人無法協商解決,而訴諸司法機關,請求由司法機關受理并就有關民事權利和義務進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主要指有關財產權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糾紛,物權糾紛等以及侵權行為而發生的糾紛,比如毆打他人致輕微傷害(如果傷害嚴重,則變成刑事案件了),也包括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
民事案件依法由各級人民法院(主要是基層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庭和經濟庭受理,并按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對民事案件,法院可根據需要和可能,派出法庭巡回就地審判。對簡單的(即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爭議不大)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原告可以口頭起訴,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法院或其派出法庭請求解決爭議;可以用簡便的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可以由一個審判員獨自審判。
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相比有本質的不同:
(1)性質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關于民事權利、義務性質的糾紛,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性質。而刑事案件則是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犯罪,適用刑事訴訟法程序。(2)適用的實體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適用的實體法是民法、婚姻法、經濟法等。而刑事案件所適用的法律是刑法。
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國家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侵犯其合法權益時,依照《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程序提出起訴,由人民法院立案處理的行政爭議案件。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必須具備四個基本條件:
(1)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4)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案件是什么意思
治安案件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構成的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必須是:(1)情節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已經觸犯了刑事法律并夠刑事處罰的,則按刑法處理;(2)依照條例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
刑事案件是指什么
刑事案件是是指違反刑法規定,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機關偵查,特殊案件由檢察院偵查,并由檢察院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法院進行審理判決的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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