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案件(繼承案件的管轄)
繼承案件訴訟時效
一、繼承案件訴訟時效是多久
1、繼承訴訟時效是三年,從繼承人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法律上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繼承案件的立案條件是什么
繼承案件的立案條件如下: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在遺產(chǎn)繼承案件中,最應該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最應該注意的問題。
要注意時效限制等方面。在我國,遺產(chǎn)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幾種,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已的遺產(chǎn);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chǎn)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yǎng)人訂立協(xié)議。
遺產(chǎn)繼承權。
依我國法律規(guī)定,繼承人只能是自然人,繼承權也僅為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和國家也會接受遺產(chǎn),但不是基于繼承權接受的,即不是以繼承人身份承受被繼承人的遺產(chǎn)。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和國家接受遺產(chǎn)的情況有兩種:一是受遺贈。被繼承人可以通過遺囑將其財產(chǎn)贈于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和國家,但不能指定其為遺囑繼承人。換句話說,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和國家可以享有受遺贈權,但沒有繼承權。
二是接受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chǎn)。在這種情況下,它們也不是基于繼承權接受遺產(chǎn)的。繼承權是依法律規(guī)定或遺囑而發(fā)生的權利。法律沒有規(guī)定的為法定繼承人的公民不能享有法定繼承權。在合法有效的遺囑中未被指定為繼承人的公民,不能享有遺囑繼承權 。繼承權具有財產(chǎn)性。繼承權的客體只能是遺產(chǎn),而不能是被繼承人的身份或其他人身利益。
遺產(chǎn)繼承順序。
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繼承遺產(chǎn)的先后秩序。《繼承法》第10條規(guī)定,“遺產(chǎn)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總結。
在發(fā)生遺產(chǎn)繼承糾紛的時候,繼承人可以先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再到法院提前訴訟。

繼承案件訴訟時效多久?
繼承案件的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nèi)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nèi),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繼承案件訴訟費標準
繼承案件也屬于一般的涉財產(chǎn)案件,訴訟費用需要根據(jù)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具體是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計算。舉例說明:標的額不超過1萬元的,受理費50元;超過1萬元的,1萬以內(nèi)的按50算,1萬-10萬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的,10萬-20萬的部分,按照2%交納,以此類推。
法律分析
遺產(chǎn)繼承訴訟費標準:標的金額1萬以下的,訴訟費用50元;標的金額1萬以上1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5%減去200元計算;標的金額10萬以上2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加上300元計算;標的金額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1.5%加上1300元計算;標的金額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1%加上3800元計算;標的金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9%加上4800元計算;標的金額2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8%加上6800元計算;標的金額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7%加上11800元計算;標的金額10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6%加上21800元計算;標的金額2000萬以上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5%加上41800元計算。另外,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淼陌讣约耙哉{(diào)解方式結案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訴訟費。對遺產(chǎn)繼承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shù)額交納案件訴訟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guī)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chǎn)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guī)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chǎn)案件根據(jù)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chǎn)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chǎn)分割,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chǎn)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chǎn)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chǎn)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幅度內(nèi)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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