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已婚還能跟別人辦理結婚證嗎? 戶口本已婚可以結婚嗎
戶口本上已婚再婚能辦結婚證嗎
1、二婚有離婚證但是之前戶口本上改成已婚了沒改回來,現在去領證帶離婚證仍然可以領取結婚證。分析說明:法律依據: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再婚時,當事人只需攜帶有效的離婚證明材料(如離婚證、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即可。
2、戶口本上顯示已婚狀態時,無法直接辦理再婚結婚證。根據《婚姻法》規定,結婚需雙方均無配偶,戶口本已婚表明存在法律婚姻關系,再次辦理將構成重婚,需承擔法律責任。
3、戶口本是已婚狀態不可以領結婚證。辦理結婚登記時,如果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顯示為已婚,婚姻登記機關將不予登記新的婚姻。因為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已有配偶的人是不能再次登記結婚的。
4、考慮再婚,首先需要完成與前伴侶的離婚手續。如戶口仍在前夫家,需按以下步驟辦理結婚證:步驟一:攜帶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判決書至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更改戶口中的婚姻狀態,由“已婚”改為“離異”。步驟二:將與前夫的戶口本中的戶主關系更改為非親屬關系,并申請辦理新的單獨戶口本。
5、一般情況下,戶口本上是已婚不可以領結婚證,但存在特殊情況。確實已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若當事人確實處于已婚狀態,不可以再辦理結婚證。
6、戶口遷到前夫家且婚姻狀態顯示為“已婚”的情況下,現在和另外一個人結婚仍然可以辦理結婚證。 戶口遷移與婚姻關系的建立是兩個獨立的事項,互不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老公是未婚爸爸,但戶口簿上是己婚我給他可以辦結婚證嗎
1、可以的,男方未婚生子的不影響結婚登記手續的辦理。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與當事人聲明不一致的,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機關進行更正。
2、非婚生子上戶口必須具備以下材料:計生部門開具的社會撫養費憑證、準生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鑒定意見書,只有具備這些材料才能給孩子上戶口,但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無須改成已婚。
3、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4、孩子和單身未婚爸爸要做親子鑒定,簽定是自己孩子可以到孩子出生醫院開出生證明,然后持出生證明和親子鑒定加單身未婚爸爸戶口簿一起去所在地派出所上戶口。
戶口本是已婚狀態可以領結婚證嗎
戶口本是已婚狀態不可以領結婚證。辦理結婚登記時,如果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顯示為已婚,婚姻登記機關將不予登記新的婚姻。因為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已有配偶的人是不能再次登記結婚的。
一般情況下,戶口本上是已婚不可以領結婚證,但存在特殊情況。確實已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若當事人確實處于已婚狀態,不可以再辦理結婚證。
結婚10年沒有辦證,但戶口本是已婚,現在仍然可以辦結婚證。但需要注意以下幾點:辦理條件: 雙方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方不得早于22周歲,女方不得早于20周歲。 雙方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的狀態,盡管戶口本上顯示為已婚,但實際未辦理結婚證的情況下,如雙方均無其他婚姻關系,可視為無配偶。
戶口本上顯示已婚狀態時,無法直接辦理再婚結婚證。根據《婚姻法》規定,結婚需雙方均無配偶,戶口本已婚表明存在法律婚姻關系,再次辦理將構成重婚,需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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