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什么情況下能要賠償 什么情況可以要求離婚賠償
丈夫失能,妻子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賠償
例如,丈夫因交通事故致性無能,妻子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反對賠償的觀點:部分法院認為,傷者“性功能減退”僅應賠償本人精神撫慰金或傷殘賠償,妻子不能單獨以“性福權”受損為由要求賠償,因法律未明確規定“性福權”,且可能擴大賠償范圍。
若因此導致離婚,出軌方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核心結論清晰:面對能力不足的丈夫,原配需保持理性平衡,用策略性引導替代對抗,同時在保護家庭核心利益的前提下進行自我能力提升。基礎情況分級處置 區分問題性質:將丈夫的沒能力劃分為技術型缺陷(如家電維修)與決策型短板(如投資失誤)。
病情的嚴重程度劃分責任邊界 急癥期需24小時陪護(如術后監護)、失能老人日常擦洗等情況,通常需要家庭成員共同參與。但涉及男性隱私護理(如導尿)等特殊場景,可優先由丈夫/其他男性親屬處理,兒媳承擔送餐、監督用藥等輔助工作更妥當。
丈夫需要通過實際行動重建信任,分階段修復情感裂痕并規劃未來保障。結合婚姻咨詢案例和疾病家庭支持經驗,可以從以下層面逐步推進:情感修復三步驟 先承認并理解妻子的委屈情緒,切忌用疾病當盾牌回避問題。
妻子從事陪床保姆需結合家庭需求與風險承受能力綜合判斷。法律與職業規范陪床保姆這類崗位存在職責邊界模糊的問題,部分機構會將生活護理與夜間值守混為一談。需確認合同是否明確夜間工作內容(如僅包含緊急情況喚醒、喂藥等基礎護理),并要求雇主提供員工保險。
離婚時女方什么情況下可以拿到補償
根據《民法典》第1088條規定,女方在離婚時滿足以下條件可請求補償: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了較多家庭義務。
夫妻沒有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在特定條件下仍可能獲得補償。具體情形如下:基于承擔較多家庭義務的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八十八條,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了較多家庭義務,離婚時有權向男方請求補償。
離婚時女方可能得到的補償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家務勞動補償和損害賠償。家務勞動補償 根據《婚姻法》第40條的規定,如果女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等付出了較多義務,那么在離婚時,女方有權向男方請求補償。
常規可主張補償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種:一是因家庭義務付出較多。若女方在婚姻中承擔了較多家務勞動、照料老人(如男方父母)、協助男方工作等義務,離婚時可主張經濟補償。不過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如家務記錄、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以此證明自身付出。二是男方存在法定過錯。

離婚案件中,什么情形下可獲得精神損害賠償
1、在離婚糾紛中,若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無過錯方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但司法實踐中,以侵權為基礎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有較高“門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一般需構成一定傷殘等級才可能被支持。
2、離婚時,在同時滿足存在違法行為、存在損害事實、違法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以及主觀上有過錯這四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具體如下:存在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違反法定義務、違反法律所禁止而實施的作為或不作為。
3、離婚時,在同時滿足存在違法行為、存在損害事實、違法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以及主觀上有過錯的情況下,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具體如下:存在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指公民或法人違反法定義務、違反法律禁止而實施的作為或不作為。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