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當事人簽律師不簽字可以嗎 律師在認罪認罰書上簽字還可以無罪辯護嗎
認罪認罰具結書必須要簽嗎
1、認罪認罰案件通常必須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但存在例外情況。必須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情況 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并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2、認罪認罰具結書是否該簽,取決于具體情況。如果認可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并且希望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獲得從寬處理,那么可以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簽署時,應當確保有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3、若是當事人在認罪認罰之后,不簽具結書。那會影響法院的判決結果。因為認罪認罰是一個主觀事件。需要當事人對判決書沒有異議之后才可以生效。不簽字就代表對判決書有異議,所以有影響判決。 認罪認罰不簽可以嗎是否影響判決?會影響。在檢察院形成的相關證據還應該移交法院,通過庭審進行判決。

檢察院量刑太重可以不簽么
1、法律分析:簽不簽字都沒關系。檢察院負責批捕和起訴。檢察院并不負責量刑,對嫌疑人的量刑由人民法院負責。在判決書送達,讓家屬簽字,只是表示已經通知到了,家屬不簽字,送達人記錄在案即可。并沒有什么后果。
2、被告人不簽字不會導致刑罰加重。被告人簽字或不簽字對量刑建議書的法律效力并不產生影響,法院有權根據自己的獨立判斷和證據來決定刑罰的量刑。但是,被告人不簽字可能會被認為是對量刑建議書內容不認可,對自己的判決沒有足夠的了解。
3、法律解析:犯罪嫌疑人 在檢察院認罪認罰仍然還是有可能會被起訴,尤其是情節嚴重,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檢察院會提起公訴。除非存在法定的不起訴事由。比如: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4、認罪認罰簽與不簽在量刑上往往存在顯著差別,這一差別不僅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自身行為態度的不同,也反映出司法資源節約程度以及對社會危害性評價的差異。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較于不簽署的,量刑上通常能獲得比較明顯的從寬幅度。
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1、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如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百七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并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2、法律主觀:根據“兩高三部”《關于適用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的指導意見》,認罪認罰規定如下: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認罰”,是指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真誠悔罪,愿意接受處罰。“認罰”考察的重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態度和悔罪表現,應當結合退贓退賠、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因素來考量。
3、對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是,在嫌疑人自愿認罪,同意人民*的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該在辯護人或者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認罪認罰具結書。不過,若嫌疑人是沒有完全喪失辨認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有其他特殊情況,并不適用于認罪認罰制度。
4、檢察院簽署認罪認罰后量刑的標準如下,需要看法院如何確定量刑標準:如果法院認為適用緩刑,對犯罪人判處緩刑,就不用關入監獄或看守所了;如果法院不判緩刑,就需要在監獄或看守所執行。
不認罪認罰的后果
1、不認罪認罰的后果一般是可能會影響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罰的裁量。我國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于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的,司法機關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認罪認罰的,人民法院通常不會對其從寬處理,但也不會加重刑罰。
2、認罪認罰的法律后果包括程序上的從寬和實體上的從寬,而不認罪的法律后果則取決于證據的充分性及案件的復雜性。以下是具體解釋:認罪認罰的法律后果: 程序上的從寬:基層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審判;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則適用簡易程序。
3、例如,在王某職務侵占案中,其因拒絕認罪,較終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而如果其選擇認罪認罰,量刑可能在五年左右。證據不足時的應對 不認罪的意義:當案件的證據存在一定的瑕疵,例如關鍵物證缺失、證人證言出現矛盾等情況時,被告人堅持不認罪可能會對案件的走向產生積極影響。
4、雖然不認罪認罰可以為被告人帶來一些好處,但也存在一些壞處。首先,認罪認罰可能會讓被告人因承認罪名而失去自己的清白。其次,如果被告人在認罪認罰后又被發現有更多的罪行,那么其刑事責任將更加嚴重。較后,認罪認罰可能會被當做短路手段,以便盡快結束案件,從而讓被告人在沒有充分辯護的情況下被定罪。
5、不認罪認罰的后果如下:不簽認罪認罰書的后果是可能會影響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罰的裁量,一般情況下簽認罪認罰書可以從寬處罰,但不簽也不會加重量刑,符合法定情形的也可以不簽認罪認罰書;在檢察院形成的相關證據還應該移交法院,通過庭審進行判決。當事人對判決書無異議后才能生效。
認罪認罰簽與不簽量刑差別多大
認罪認罰簽與不簽在量刑上往往存在顯著差別,這一差別不僅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自身行為態度的不同,也反映出司法資源節約程度以及對社會危害性評價的差異。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較于不簽署的,量刑上通常能獲得比較明顯的從寬幅度。
法律主觀:犯罪分子在認罪認罰具結書中簽名后并不意味著量刑就已確定,而是意味著應當按照人民檢察院的處罰建議。《刑事訴訟法》規定,對于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采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
法律分析:是否簽署認罪認罰書,需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如果認為自己無罪,則不應簽署;若認為有罪,則建議簽署,因為人民檢察院可能會根據這一情況決定從寬處理,包括不起訴或在起訴后法院可能作出較輕的判決。
建議根據實際情況看是否簽署。簽了的話可以按照自愿認罪認罰處理,會在法定量刑內進行從寬處理,不簽認罪認罰書的話也沒有特別的影響,不會收監,但會被處五到十日的拘留,并處兩百到五百元的罰款。 認罪認罰制度告知書該不該簽 建議根據實際情況看是否簽署。
認罪認罰書還是簽了比較好,如果是真的有犯罪事實的,還可以從輕處理,如果不簽的話,對方上訴還可能會面臨從重處理。認罪認罰書簽了之后就沒有必要請律師了,因為刑罰已經定下來了。 認罪認罰書簽好還是不簽好?認罪認罰書還是簽了比較好。
公安讓簽認罪認罰,認還是不認?
公安讓簽認罪認罰,應謹慎對待,根據案件實際情況決定。在面對公安機關要求簽署認罪認罰的情況時,當事人和家屬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認罪認罰是一個重要的法律程序,它關乎到當事人的權益和未來。因此,在決定是否認罪認罰之前,應當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并謹慎評估案件情況。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讓簽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告知書,只是告知有認罪認罰從寬這樣一個制度,不是判有罪的意思。*,偵查階段。
公安讓簽的認罪認罰書并不意味著案件就此結束,也不代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定會受到較輕的處罰。簽署認罪認罰書只是案件處理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后續還需要經過檢察機關的審查起訴和法院的審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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