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丟失了怎么辦 遺囑不拿出來咋辦
爺爺奶奶把房產遺囑公證給了我爸,但是遺囑公證書丟了,死亡證明,爺奶的...
【1】首先帶著證據,證據是可以證明父親和爺爺的父子關系。去開具過公證書,死亡證明,爺爺奶奶的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的單位,聲明這些資料作廢。同時要求補辦。【2】等這些資料補辦完后,帶著這些資料,可以去房產局過戶爺爺的房子給你的父親了。所有丟失的資料都去原辦出單位復印,并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辦出單位章。再按過戶程序辦理。
房產繼承爺爺奶奶死亡證明沒有的話那么是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派出所開具死亡的證明書,如果確實開不到的話,那么就可以直接利用認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確權,從而再辦理過戶的手續。 當時沒有死亡證明:可以從村委會、派出所開出證明,派出所應當有戶籍注銷的記錄。
公證過的遺囑弄丟了可以去公證處查詢,公證處都是有留底的,遺囑卷宗屬于永久保存的。去公證處查詢,可以要求公證處再出具一份公證書副本,副本費一般是20元(各地可能有所差異);當事人到公證處查詢的時候需要已經去世人的死亡證明以及相互間的關系證明。
遺囑原件丟失怎么辦
法律分析:去公證處,公證處有留底,遺囑卷宗屬于永久保存的。可以去公證處查詢,同時也可以要求公證處再出一份公證書副本,副本費20元,各地可能有所差異。這個是辦理繼承的時候必須要的。查詢時需要去世的人的死亡證明和的關系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
遺囑原件遺失境遇頗為棘手,需首先辨別有無遺囑副本或其他證明文件。如有副本在特定條件內亦具證據效力,但強度略遜。還可尋求當時見證者的意見,他們的證言可以證明遺囑內容及真實性。倘若無可提供之證據,可能須借助其他法律手段確定遺產分配。例如,依照法定繼承規定,由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遺產。
公證過的遺囑弄丟了可以去公證處查詢,公證處都是有留底的,遺囑卷宗屬于永久保存的。去公證處查詢,可以要求公證處再出具一份公證書副本,副本費一般是20元(各地可能有所差異);當事人到公證處查詢的時候需要已經去世人的死亡證明以及相互間的關系證明。
遺囑一般都是有兩份的,一份是放在你自己那邊,還有一份是放在見證人那邊,一般都是律師那里,所以這個是可以補的。
處理這一切問題的前提和關鍵,是必須先到公證處或是檔案局提取原有的遺囑公證書復印件并加蓋證明章。遺囑公證書是確認繼承合法性的有效證據,是接下來履行各步程序的必備要件。特別是解決可能出現的遺產糾紛的*的一把鑰匙。
遺囑沒有原件只有復印件有效嗎
1、法律分析:遺囑原件丟失,無法與原件核對的情況下,遺囑復印件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如果有其他證據佐證的,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2、遺囑復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要分情況而定:遺囑復印件經比對與原件一致,沒有不同的,有法律效力;但是遺囑復印件在證明力上存在瑕疵,不能單獨作為證據使用,只有遺囑原件才可以作為證據單獨使用。
3、遺囑復印件通常不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以下是具體解釋:原件優先:通常情況下,遺囑應當以原件形式存在,這是為了確保其真實性和完整性。復印件難以被認可:若遺囑僅為復印件,且沒有原件作為比對和參考,很難獲得法院的認可。因為在法律程序中,原件是證明事實較直接、較有力的證據。
4、遺囑復印件在一般情況下不具有單獨的法律效力。原因如下:法律認可困難:通常情況下,法律要求提供遺囑的原件作為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的依據。復印件雖然可以反映遺囑的內容,但因其易于復制和篡改,所以在法律上難以被單獨認可為有效證據。原件優先:在遺囑的認定過程中,原件具有較高的證明力。
5、法律分析: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較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一般情況下,遺囑應為原件,只有復印件,而沒有原件的,一般很難得到法院的認可。所以建議保存原件,或者可以去公證處進行遺囑公證。
人死了存單找不到了怎么辦
1、法律分析:確認丟失的存折是那家銀行的,如果知道就不存在其他問題,如果不知道就需要去公證處辦理查詢函,然后持本人和 *** 人身份證件去各大銀行查詢是否在其開立有賬戶。需要和所有的*繼承人共同去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這個有幾百塊錢的手續費,然后持本人身份證和繼承人身份證去銀行辦理掛失銷戶。
2、可以繼承權糾紛為由,由任一*順序繼承人到法院起訴其他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沒有*順序繼承人的,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起訴。繼承人之間互為原被告,由法院確定遺產的歸屬。
3、如果戶口沒有消就帶著身份證和戶口本去查。和所有的遺產繼承人去公證處開證明。這種情況只能付諸法律了,要打官司才能迫其交錢。
4、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可以掛失。配偶逝世后郵政銀行存款單找不到,可以帶上他的身份證,如果身份證被注銷,可以到社區開個證明,帶上死亡證明書,再帶上你的身份證去銀行掛失就可以了。

遺囑原件丟失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去公證處,公證處有留底,遺囑卷宗屬于永久保存的。可以去公證處查詢,同時也可以要求公證處再出一份公證書副本,副本費20元,各地可能有所差異。這個是辦理繼承的時候必須要的。查詢時需要去世的人的死亡證明和的關系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
遺囑原件遺失境遇頗為棘手,需首先辨別有無遺囑副本或其他證明文件。如有副本在特定條件內亦具證據效力,但強度略遜。還可尋求當時見證者的意見,他們的證言可以證明遺囑內容及真實性。倘若無可提供之證據,可能須借助其他法律手段確定遺產分配。例如,依照法定繼承規定,由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遺產。
處理這一切問題的前提和關鍵,是必須先到公證處或是檔案局提取原有的遺囑公證書復印件并加蓋證明章。遺囑公證書是確認繼承合法性的有效證據,是接下來履行各步程序的必備要件。特別是解決可能出現的遺產糾紛的*的一把鑰匙。
遺囑一般都是有兩份的,一份是放在你自己那邊,還有一份是放在見證人那邊,一般都是律師那里,所以這個是可以補的。
立遺囑要去哪里辦理
立遺囑應前往公證機構辦理,地點可以是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 立遺囑是否需要公證由立遺囑人自行決定。根據法律規定,立遺囑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 公證遺囑:通過公證機關辦理,是較嚴格的遺囑形式,能確保遺囑人的真實意愿,也是處理繼承糾紛中較可靠證據。 自書遺囑:遺囑人親筆書寫,需將意愿用文字表達出來。
立遺囑要去當地的公證機構來進行辦理,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生地公證處管轄。
立遺囑可以在家辦理,也可以去公證機構辦理。老人想立一份遺囑,可以選擇在家中自行書寫并簽名,同時注明日期;如果需要他人代書,則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并由代書人和見證人一同簽名,同樣注明日期。另外,老人也可以選擇到公證機構申請公證遺囑,由公證機構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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