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同意結婚可以退禮金嗎 女方不同意結婚,紅包或彩禮怎么退還
訂婚如果男方要退婚,女方要退禮金嗎
1、法律分析: 訂婚后,無論哪方提出分手,只要較終沒有締結婚姻關系,彩禮就應當退還。 如果雙方已經(jīng)共同生活,且彩禮有部分已經(jīng)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則消耗掉的部分不需要返還。
2、雖然一般情況下女方應當退還彩禮,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女方因訂婚而遭受了重大損失(如名譽損失、經(jīng)濟損失等),或者雙方之間存在其他復雜的法律關系(如共同財產(chǎn)、債務等),則可能需要通過協(xié)商或法律途徑來妥善處理彩禮退還問題。綜上所述,男女方訂婚后,如果男方提出退婚,女方通常應當退還彩禮。
3、如果雙方尚未到當?shù)孛裾块T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那么彩禮是可以退還的,因為雙方在法律上并未成為夫妻。 如果雙方已經(jīng)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還未開始共同生活,那么女方必須退還彩禮。
4、訂婚了男方要退婚,女方一般是需要退還彩禮的。當然,具體是否退還以及退還多少,還需要根據(jù)實際情況來判斷。如果雙方只是訂婚,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那么男方有權要求女方退還彩禮。這是因為彩禮通常是基于結婚的目的而給付的,如果結婚沒有實現(xiàn),彩禮的給付就失去了基礎。

已經(jīng)同居分手了彩禮還能要回來嗎?
同居后又分開,是否需要返還彩禮,取決于具體情況: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時間較短,不愿再繼續(xù)共同生活,且給對方當事人造成了一定損失的,對方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的,按照公平原則,索要彩禮的一方理應返還。
同居分手后,男方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具體要求如下:雙方未完成結婚登記手續(xù):若雙方曾同居并計劃結婚,但較終未能完成結婚登記手續(xù),男方有權要求女方返還彩禮。雙方雖登記結婚卻未共同生活:在此情況下,若雙方已經(jīng)登記結婚但實際上并未共同生活,男方在離婚后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彩禮的實際使用情況也會直接影響其返還。如果彩禮在同居期間已經(jīng)用于雙方的共同生活開支,例如購買共同使用的家具、家電,支付房租、水電費等,法院在判決返還時會扣除這部分已消費的金額。當事人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jù)來證明彩禮的具體用途。如果彩禮被用于一方的個人消費,且與共同生活關聯(lián)不大,則可能不予扣除。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同居雙方分手,法院通常會支持要求返還彩禮的請求。因為按照習俗,彩禮是在結婚前給付的,如果較終沒有結婚,那么彩禮應當予以返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未共同生活:如果同居雙方已經(jīng)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實際上并未共同生活,那么在分手時,法院也可能會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
若男女雙方未進行婚姻注冊,分手之際可索回彩禮;同時,若患方在婚前贈送彩禮致自身生計困擾,也可在離婚之時請求返還彩禮。另外,男女即使已完成婚姻注冊,但并無真實共處經(jīng)歷,離婚時亦可爭取返還彩禮。
因此女方需要退還彩禮。法律明確規(guī)定:該法律規(guī)定明確了在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情況下,彩禮的返還是受到法律支持的。這意味著,如果雙方只是同居而未結婚,那么彩禮的給付并不構成法律上的婚姻財產(chǎn)關系,因此女方有義務退還彩禮。綜上所述,在兩人未婚同居分手后,女方通常需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退還全部彩禮。
男女訂婚后,因性格不合女方要求退婚,并主動退還首飾禮金,男方要求退還...
男方要求退還酒席錢不合理,女方無需退還。以下是具體分析: 彩禮可依法退還: 在許多地區(qū),訂婚時男方會給予女方一定的彩禮,包括首飾、禮金等。如果訂婚后因各種原因未能結婚,女方主動退還首飾禮金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這不僅體現(xiàn)了女方的誠意和道德觀念,也有助于雙方和平解決糾紛。
如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女方主動退還,當然更好,如果女方不愿主動退還,則可通過有關部門進行一些調解或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財物。但如果這些物品為男方自愿贈送,原則上不予返還,如系女方強行索要或借訂婚騙取的財物,則應予以返還;貴重的金首飾物品應當返還,小件物品可以不返還。
通常是當事人根據(jù)不同情形做了具體的要求,可參考以下數(shù)額返還彩禮:(一)雙方?jīng)]領結婚證且沒有同居生活的或雙方領了結婚證,但實際沒有同居生活的,彩禮應全額返還;但如果是男方反悔的,女方返還彩禮80%左右。
剛定親發(fā)現(xiàn)于對方性格不合,想退婚,一般來說,如果女生提出退婚,那么男方給你的禮金和見面禮都應該退回去的。如果是定親后,男方提出退婚,男方就不能拿回這個錢了。再說了,既然你覺得跟對方不合適,再拿著他們家給的錢,那也不太好吧。
沒領結婚證禮金要退嗎
沒領結婚證,禮金是否需要退還,視情況而定。如果禮金屬于彩禮: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女方需要退還男方彩禮。這是因為彩禮通常被視為一種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當結婚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時,贈與的財物應當予以返還。
無結婚證時,彩禮應全額返還,但共同消費部分不給予退還。具體解答如下:無結婚證彩禮的返還原則:在雙方?jīng)]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給付彩禮的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另一方應當返還。
需要退彩禮的,但是退還的比例需要視情況而定。如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實際已形成了事實婚姻或者已經(jīng)孕育子女,那么返還的比例應當適當調整。
不結婚又不想退彩禮,可以嗎
1、不結婚是需要退還彩禮的,《民法典》及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如果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法院應予支持:雙方?jīng)]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不想結婚時,彩禮應當退還。以下是具體原因:道德考量:如果無條件退婚卻不退彩禮,這在道德上是說不過去的。彩禮是男方為了結婚而給予女方的財物,若婚姻不成,女方應主動退還,以免給男方及其家庭帶來經(jīng)濟損失,也避免自己背負不道德的指責。法律義務:在某些情況下,不退還彩禮可能涉及法律問題。
3、不想結婚彩禮不可以不退,不退彩禮不好。關于不想結婚彩禮是否可以不退: 從道德層面來說,如果決定不結婚,應該退還彩禮。因為彩禮是男方為了結婚而給予的,如果婚姻不成,理應歸還。
4、若能證明彩禮是自愿贈與給女方的,法院原則上也不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需要注意的是: 根據(jù)《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guī)定,在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情況下,原則上彩禮是應當返還的。但上述兩點可以作為抗辯理由,以爭取不退還彩禮。
有關男女訂婚后不結婚,女方不同意返還禮金定金,男方以下做法可行嗎?求...
不可行。法律規(guī)定雙方?jīng)]有結婚的話,聘禮應該退回,其他形式的贈送品沒有規(guī)定應當返還,如果想要回這部分錢,較好一次性解決。一事不再理原則~~~比如,有人打你,打傷你的頭和打傷你的腳~~你不能這次先告他傷你的頭,下次再告他傷你的腳,這是不行的。
面對訂婚后男方悔婚,女方不退定金的情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選自行協(xié)商解決:訂婚在民俗上有約束力,但在法律上并無實質性婚姻效力。雙方應自行商議退婚或分手的決定,并嘗試要求退還訂婚時互贈的財物,這是合情合理的。
退還方式:協(xié)商解決:雙方可先嘗試友好協(xié)商,就定金退還問題達成一致意見。訴訟解決:若協(xié)商無果,可通過司法訴訟方式維護自身權益。比如男方支付了彩禮,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情形下,可請求女方返還訂婚時收受的彩禮。其他情況說明:訂婚并非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性步驟,不具備法律效應。
訂婚給了定金,如果沒結婚定金退么可以退。但是有前提條件,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這三種情況之一的,才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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