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繼承和養老贍養? 自書遺囑繼承時效期
父母生前遺囑怎么寫才有效
父母生前在書寫遺囑時只要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書寫的并且也遵循了既定的格式此時該遺囑就會有效,《民法典》*千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數人繼承。”規定了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
父母生前遺囑怎么寫才有效父母生前在書寫遺囑時只要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書寫的并且也遵循了既定的格式此時該遺囑就會有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千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遺 囑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我患有×××病癥,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去世之后的處理意愿。
老人立遺囑想要合法有效,首先必須是由訂立遺囑親筆書寫,而且需要簽名注明年月日。其次就是訂立遺囑的人必須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且遺囑當中所規定的內容也需要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必須由該老人自己親自簽名,同時還要寫清楚訂立遺囑的具體時間。訂立遺囑的老人必須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同時也具有訂立遺囑的能力。遺囑的內容要求一定是出于該老人真實意思的表示。遺囑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法規,同時不能損害到國家、集體的利益。
生前父母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基于下列法律規定的形式來遺囑處理。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兒子給父親養老花了20萬,父親立遺囑給了閨女,兒子有權向女兒索要改費用...
兒子給父親養老花了20萬,父親立遺囑給了閨女,兒子無權向女兒索要改費用。因為贍養費是基于贍養義務而產生的,且贍養義務一般僅存在長輩與晚輩之間,故同輩的子女不得相互追索贍養費。
我建議說服女兒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依法贍養老人,為父親出養老費和醫療費,別說房子給了女兒,就是沒有給,也理應贍養自己父母。如果父親有經過公證的書面遺囑,明確表示將自己的房產贈予女兒的話。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兒子與女兒有同等的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該房產的一半產權屬于兒子。
父親生前給女兒的錢,屬于父親贈與給女兒的財產,其他子女無權要求返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父親生前贈與給女兒的錢是合法有效的,因為這是父親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父親沒有專門的遺囑將財產只留給某個子女,那么按照法律規定,應該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財產。
法律分析: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如果老人去逝,沒有留下遺囑,那么女兒與兒子具有平等的繼承權,可以要求等分遺產。如果有遺囑把房子留給兒子,女兒無權爭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您把10萬元存款立遺囑給女兒,就會算作是對女兒的贈予,將來兒子是沒有權利索要這筆錢的。但是為了家庭的穩定,建議您好好處理這個問題,比如悄悄把錢給女兒,而不是明面上給女兒,不然兒子知道了可能心里不舒服。
房產是兒子買的,老人死后要立遺囑給了女兒是否有用需要根據情況而定。如果房子是老人的名字,兒子又不能證明是自己出錢買的那可能是可以,如果兒子能證明是自己買的,那應該也是算兒子的,如果房子本來就是兒子的名字那應該就是無效的。
...并沒有負擔養父一天,一直是養女在贍養,請問繼承權給誰?
根據法律規定,該老人的養子和養女都有義務贍養老人。該老人可以自行處分遺產。以遺囑方式指定何人何單位繼承自己的所有或部分財產。無繼承遺囑的進入法定繼承。養子和養女都是該老人*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收養子女若未承擔撫養義務,仍享有法定繼承權,屬首順位法定繼承人。然如養父母預先訂立遺囑且明確排除其成為遺產繼承人之列,養子女則無權繼承遺產,因遺囑繼承將優于法定繼承。
法律分析: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人有權繼承遺產。未盡贍養義務并不是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所以即使不盡贍養義務也有繼承權。但是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但在繼承篇有相關規定,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如對公婆或岳父母盡到主要贍養責任的,可以作為*順序繼承人。也算是對獨生子女家庭,兒媳或女婿盡到責任后的補償吧! 法理是岳父母沒有養女婿的小,所以他也無義劣養岳父母的老,公婆與兒媳也是同理。
誰照顧老人誰就能繼承遺產嗎
【法律分析】贍養老人與繼承遺產沒有直接關系,贍養老人是子女的義務,而繼承遺產也是屬于子女的權利,但有遺囑的可以按照遺囑來進行繼承處理,沒有遺囑的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來進行辦理。
不是誰照顧老人誰就能繼承遺產。因為按照規定,贍養和繼承遺產是兩件事情。規定死者死亡,需要看遺囑,有遺囑指定繼承人的,按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的,按死者*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繼承。規定不贍養老人的,可以少分。
并不是誰照顧老人,誰就能繼承遺產。贍養老人是子女的義務,而繼承遺產是子女的權利,兩者之間沒有直接聯系。在遺產需要繼承時,首先會考慮遺囑,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遺囑上指定的繼承人繼承;沒有遺囑的,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來分配。
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具有贍養能力的人不承擔贍養責任的,繼承遺產時一般是不分或者少分的,所以誰贍養誰繼承遺產一定程度上是正確的。照顧老人是可以多分遺產的。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嘩念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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