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刑事訴訟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刑事和解的適用條件及范圍
八種犯罪不能刑事附帶民事
1、貪污賄賂犯罪:貪污賄賂犯罪侵犯的是國家或集體的財產利益,而不是個人的民事權益。因此,在這類案件中,不允許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這類犯罪主要侵犯的是國家的經濟管理秩序,而不是具體的民事權益。因此,相關法律規定不允許在這類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2、法律主觀:八種犯罪不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要分為以下幾類:因為受到犯罪侵害要求精神損失賠償的;對于被告人非法占有、處置的被害人財產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構成的犯罪;偵查、審查起訴期間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并履行后提起的;其他不符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條件的犯罪。
3、法律分析: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分子非占有、處置被害人的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經過追繳或責令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4、法律分析:八種犯罪不能刑事附帶民事:因犯罪而遭受的物質損失,應通過追繳或責令退賠手段予以救濟,被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1、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關于不起訴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起訴: 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刑法規定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訴,主要是因為犯罪分子對社會已無危害,沒有必要再對他追究刑事責任。
3、法律分析:(1)*不起訴,指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起訴,其具體條件是:情節顯著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1、在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起訴的情況下,沒有觸犯刑法,可以開具無犯罪記錄,根據我國的法律的規定 受過行政拘留的不影響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行政拘留是行政處罰,而不是對犯罪行為的刑事處罰,所以不會影響。
2、作為案件定罪的證據本身存在一定的疑問,無法查證屬實的。犯罪構成要件事實缺少必要的證據加以證明。收集到的證據之間相互存在矛盾,并且不能合理排除的。根據收集到的證據得出的結論具有其他可能性,同時也無法進行排除的。檢察院做出存疑不起訴的情形存疑不起訴,又稱證據不足的不起訴。
3、用來定罪的證據還有一些疑問,但卻無法查證屬實的。犯罪構成要件事實,并且沒有必要的證據可以加以證明的。用來定罪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并且無法合理進行排除的。根據收集到的證據得出的結論,還存在其他可能性的。
刑事訴訟法不予起訴的幾種情形
1、首先,法定不起訴適用于六種情況:*,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第二,犯罪行為已超過追訴時效;第三,依據特赦令免除刑罰;第四,屬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未告訴或撤回告訴;第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去世;第六,其他法律明確規定無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2、刑事訴訟中的五種不起訴情形包括:法定不起訴:這是指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比如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或者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等。在這些情況下,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酌定不起訴:也稱為相對不起訴。
3、不起訴分為酌定不起訴、法定不起訴及存疑不起訴三類。 不起訴并不等同于無罪。不起訴,又稱免于起訴,系人民檢察院在偵查結束后發現被告人行為已構成犯罪,但無需判刑或應免除刑罰時做出的不予追責決定。
4、刑事案件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不起訴。具體情形如下:證據不足不起訴:當案件證據不足,無法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了犯罪行為,或者證據無法達到起訴標準時,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這主要依據《刑事訴訟法》*百七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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