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領證同居4年彩禮能退 同居未結婚退還彩禮判決
沒領結婚證怎么做才能不退彩禮?
1、男女雙方沒有領結婚證,原則上男方可以主張退回彩禮,但是女方如果將彩禮用于購置結婚用品,包括房屋裝修,同居期間雙方生活支出等,可以不用返還。畢竟,這個彩禮錢女方沒有獨自占有,而是用在雙方身上。沒有用掉剩余的部分,女方應當返還。
2、未領取結婚證的,男女之間一般是按照同居關系來處理,若是無法繼續同居下去,也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系,不需要去*或者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法律依據是需要返還彩禮的。這種情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同居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彩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返還。
3、結婚三年沒領證在法律上面是不算結婚的,想要各過各的可以說是分手,但彩禮退不退就看兩家人怎么說了。如果您尚未領取結婚證,則表明你們處于同居關系中,并該同居關系自動接觸即可,無需任何手續。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另一方要求在結婚前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是應該退還的。
4、法律分析: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是可以退還彩禮的情形,但生了小孩證明雙方有共同生活,可以不全額退還彩禮。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5、女方提出離婚時,一般情況下彩禮不需退還。但如男方主張返還,且符合法律規定退還條件,則女方需返還彩禮。在實踐中,若雙方已登記結婚且共同生活,但一方起訴要求返還彩禮,法院可能判決返還部分彩禮。

只要同居過彩禮一定退不完嗎
法律分析:不是只要同居過,彩禮就一定退不完,而是只要符合法定情形的,彩禮就一定要全部退還: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雖然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實際上雙方從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彩禮的一方,因給付彩禮而導致生活困難的。
同居過彩禮不一定退不完,存在著如下幾種情況:雙方同居一年,已經存在夫妻之實,也舉辦了婚禮,但是就是沒有領取結婚證。男方支付了女方彩禮。之后二人因為矛盾分手,這種情況下,女方是需要全額返還彩禮;雙方同居一年,已經領取結婚證,但是沒有辦婚禮,之后二人離婚,男方要求返還彩禮。
只要同居過彩禮一定退不完嗎同居過彩禮不一定是退不完。雙方當事人僅同居,沒有訂立婚姻關系的,女方要退還彩禮。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形,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法律解析:訂婚后同居,沒有領結婚證的,應該返還彩禮?!遁^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未領結婚證分手時能要回彩禮嗎?
法律分析:女方一直不愿意領證的,男方可以向女方要求返還彩禮;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雙方未領取結婚證。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才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分析: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是可以退還彩禮的情形,但生了小孩證明雙方有共同生活,可以不全額退還彩禮。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男女結婚沒有結婚證,彩禮通常是可以要回來的。但具體能否要回以及能要回多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首先,從法律規定上來看,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那么給付彩禮的一方有權要求收受彩禮的一方返還彩禮。
未領結婚證分手時能要回彩禮。這是法定的應當返還彩禮的情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彩禮在法律上應當屬于附條件的贈與,條件就是領取結婚證。
未領結婚證,雙方不存在結婚的事實。如果收了彩禮,在雙方結束關系的時候,男方有權利要求女方退回彩禮。假如彩禮女方沒有用來買嫁妝,或者沒有變相再給男方帶過來。那么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退回的。沒有辦理結婚證,那么雙方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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