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再婚怎么辦結婚證 離婚后再婚怎么辦結婚證手續
離婚后再次做結婚登記的 ***
法律分析:離婚后再登記結婚需要帶雙方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系,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
法院判決離婚后再結婚需要的手續如下: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 *** )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法院判決離婚后再婚的辦理如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離婚后再婚的與結婚登記手續一樣,當然需要辦理結婚證。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 *** )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雙方必須是自愿結婚,不得受他人脅迫而結婚。雙方都需要滿足結婚的法定年齡:男方不能小于22周歲,女方不能小于20周歲。初婚者需要提供單身證明;再婚者必須有無配偶證明,比如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者伴侶死亡證明。雙方為非近親關系,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也不是旁系三代以內血親關系。
再婚結婚證怎么辦理
1、對于離婚再婚的當事人,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對于配偶死亡再婚的當事人,如果已經銷戶,可以和初婚一樣去辦理結婚登記;如果配偶戶口還沒有注銷的,那么你需要帶上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相關證明去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然后才能和你現在的愛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法律分析:再婚時需要帶上離婚證、戶口薄、身份證,到婚姻登記處進行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3、再婚結婚證需要男女雙方持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4、再婚辦理結婚證的,有3個步驟。分別是:申請。雙方須要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還需要攜帶這些材料: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及離婚證;審查;登記。民政局針對符合結婚條件的申請,或及時辦登記,發結婚證。離過婚的,需要在辦理結婚證后注銷離婚證。
離婚再婚辦結婚證需要什么證件
離婚再婚辦結婚證需要以下證件: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本人無配偶的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若是離過婚后再婚的,提供離婚證或生效的法律文書。若是配偶死亡后再婚的,提交配偶死亡的證明材料。
再婚辦理結婚證需要準備的材料: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3張2寸紅底雙人照;離婚者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是判決書;喪偶者需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離婚后再婚需要辦理結婚證的證件如下:雙方身份證;雙方戶口本;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離婚后再婚需要什么證件辦理結婚證
再婚需要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辦理結婚證。且除需要前述證件外,當事人還需提供本人無配偶(再婚的需要離婚證)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前往一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符合條件的,當場可領取結婚證。
法律分析:需要攜帶離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等相關材料,直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離婚再婚辦結婚證需要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雙方應當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法律分析:離婚再婚辦結婚證需要以下證件: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離婚后再婚,要辦結婚證應該怎么辦
1、法律分析:復婚或再婚登記的都必須帶離婚證。對于再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離婚后辦理再婚登記需要以下證件:雙方身份證;雙方戶口本;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款的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3、離婚后再婚需要什么證件辦理結婚證離婚后再婚需要辦理結婚證的證件如下:(1)雙方身份證;(2)雙方戶口本;(3)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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