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合同屬于什么合同 倉儲合同包括
保管合同和倉儲合同的區(qū)別
1、保管物的數(shù)量不一樣。保管合同一般是單件或小宗物品的寄存。而倉儲合同一般是大宗數(shù)量較多的物品的儲存。
2、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的區(qū)別是:保管合同是實踐合同,而倉儲合同是諾成合同;保管合同可以有償可以無償,倉儲合同都是有償合同;無償保管有輕過失免責的規(guī)定,倉儲合同輕過失不免責。
3、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的區(qū)別如下:合同成立的條件不一樣。
4、法律分析:倉儲合同,又稱倉儲保管合同,是由倉庫營業(yè)人為存貨人保管儲存貨物,存貨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稱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當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還該物的合同。
5、倉儲合同和保管合同一般有以下的3個區(qū)別:性質(zhì)不同。保管合同是實踐合同,倉儲合同是諾成合同;原則不同。

倉儲合同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倉儲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由保管人(又稱倉管人或倉庫營業(yè)人)為存貨人保管儲存的貨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
2、倉儲合同,又稱倉儲保管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倉儲業(yè)是專為他人儲藏、保管貨物的商業(yè)營業(yè)活動,是現(xiàn)代化大生產(chǎn)和國際、國內(nèi)商品貨物的流轉(zhuǎn)中一個不可或缺的環(huán)節(jié)。
3、倉儲合同 ,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由保管人(又稱倉管人或倉庫營業(yè)人)為存貨人保管儲存的貨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從外延上看,倉儲合同是一種提供勞務服務的合同從內(nèi)涵上看,倉儲合同是儲存他人的物并獲取報酬的合同。
4、法律分析: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
5、倉儲合同屬于保管合同的一種,是特殊的保管合同,該合同一般自保管人與存貨人意思表示一致時合同就成立生效。倉儲合同是關于保管人保管倉儲物,存貨人為此支付倉儲費的合同。
倉儲合同是什么合同
1、倉儲合同,又稱倉儲保管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倉儲業(yè)是專為他人儲藏、保管貨物的商業(yè)營業(yè)活動,是現(xiàn)代化大生產(chǎn)和國際、國內(nèi)商品貨物的流轉(zhuǎn)中一個不可或缺的環(huán)節(jié)。
2、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儲存保管服務的一方稱為保管人,接受儲存保管服務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稱為存貨人。交付保管的貨物為倉儲物,倉儲合同屬于保管合同的一種特殊類型。
3、法律分析:倉儲合同,又稱倉儲保管合同,是由倉庫營業(yè)人為存貨人保管儲存貨物,存貨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稱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當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還該物的合同。
4、倉儲合同是一種諾成合同,也稱為不要物合同,即雙方同意即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倉儲合同是不要式的合同,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諾成的形式。
5、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提供儲存保管服務的一方稱為保管人,接受儲存保管服務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稱為存貨人。交付保管的貨物為倉儲物.倉儲合同屬于保管合同的一種特殊類型。
倉儲合同是否生效
倉儲合同是否生效倉儲合同是生效的。倉儲合同是一種諾成合同,也稱為不要物合同,即雙方同意即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倉儲合同是不要式的合同,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諾成的形式。
依《 合同法 》第382條規(guī)定,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這并不意味著倉儲合同的成立與生效是一回事。若當事人約定合同的生效須滿足一定條件的,則倉儲合同的生效時間應在合同成立后并且其條件成就時。
法律分析:倉儲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貨人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即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倉儲合同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又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零五條 倉儲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貨人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
倉儲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法律分析:倉儲合同的法律特征一般有以下的5點:保管人必須是有倉儲設備并專門從事保管業(yè)務的人;倉儲合同的標的物必須是動產(chǎn)。
2、法律分析:(1)倉儲合同為諾成合同。為約束倉儲合同雙方的行為,更好地維護雙方利益,法律規(guī)定倉儲合同自雙方達成合意時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儲貨物的實際交付。(2)保管人必須是擁有倉儲設備并從事倉儲保管業(yè)務的人。
3、倉儲合同的特殊特征:倉儲合同是諾成合同;保管的對象是動產(chǎn);以及倉儲不轉(zhuǎn)移貨物的所有權,只暫時轉(zhuǎn)移占有權。簽訂倉儲合同的注意事項:合同主體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合法;雙方是否協(xié)商達成一致。
4、法律分析:特征:保管人須為有倉儲設備并專門從事保管業(yè)務的人。倉儲合同的標的物須為動產(chǎn)。倉儲合同是雙務、有償、不要式合同。倉儲合同諾成合同。倉儲合同存貨人貨物已交付或行使返還請求權以倉單為憑證。
5、法律分析:(1)倉儲的貨物所有權不發(fā)生轉(zhuǎn)移,只是貨物的占有權暫時轉(zhuǎn)移,而貨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仍屬于存貨人所有。(2)倉儲保管的對象必須是動產(chǎn),不動產(chǎn)不能作為倉儲合同的保管對象。
倉儲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方面
保管人必須是具有倉庫營業(yè)資質(zhì)的人,即具有倉儲設施、倉儲設備,專事倉儲保管業(yè)務的人。這是倉儲合同主體上的重要特征。倉儲合同的對象僅為動產(chǎn),不動產(chǎn)不可能成為倉儲合同的對象。倉儲合同為諾成合同。
法律分析:特征:保管人須為有倉儲設備并專門從事保管業(yè)務的人。倉儲合同的標的物須為動產(chǎn)。倉儲合同是雙務、有償、不要式合同。倉儲合同諾成合同。倉儲合同存貨人貨物已交付或行使返還請求權以倉單為憑證。
法律分析:(1)倉儲的貨物所有權不發(fā)生轉(zhuǎn)移,只是貨物的占有權暫時轉(zhuǎn)移,而貨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仍屬于存貨人所有。(2)倉儲保管的對象必須是動產(chǎn),不動產(chǎn)不能作為倉儲合同的保管對象。這也是倉儲合同區(qū)別于保管合同的顯著特征。
法律分析:(1)倉儲合同為諾成合同。為約束倉儲合同雙方的行為,更好地維護雙方利益,法律規(guī)定倉儲合同自雙方達成合意時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儲貨物的實際交付。(2)保管人必須是擁有倉儲設備并從事倉儲保管業(yè)務的人。
倉儲合同的法律特點是:形式多樣。即倉儲合同按物流工作的不同一般可分為商品儲存合同、代辦保險合同、商品包裝合同、商品養(yǎng)護合同、代辦運輸合同、商品檢驗合同等合同;標的物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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