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有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是怎樣的?
具體情形包括不符合法定條件用人單位單方解除的、解除時沒有履行法定義務的、不符合法定條件用人單位終止的等。
這一法律后果須具備三個條件:(1)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行為;(2)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合同;(3)用人單位有條件繼續履行合同。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 經濟補償標準 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用人單位有哪些情形,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法律分析: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等。
2、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時,可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有過錯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①勞動者在 試用期 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②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國家的法律、 法規 相抵觸。
4、如果實在的單位用威脅強制的手段,強迫工人勞動的時候,當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終止勞動合同有哪些方式
1、用工雙方合意解除勞動關系。2,出現法定情形,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關系。3,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4,經濟性裁員和企業富余職工辭職勞動關系解除。5,勞動合同終止導致勞動關系的自然解除。
2、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 尋找單位的違法行為,隨時向單位行使單方解除權。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一般都約定的有具體的時間,而到了約定時間,那么勞動合同就可以進行解除。
3、勞動合同的解除一般有以下途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事項具體如下: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滿是勞動合同終止的較主要形式,適用于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5、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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